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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惠林:工资调涨,谁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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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憾的是,这些弱势边际劳工原本是最低工资立法所要保护的对象,结果却反而受到伤害,落得“原先有半碗饭吃却变得无饭可吃”下场,是标准的“爱之适足以害之”、“到地狱之路往往是好意所铺成的”事例。而且雇用这些边际劳工的厂商也往往是“边际厂商”,或是中小企业,它们是利润薄且无力调整生产方式,在基本工资实施及调升下,减产、甚至关门是很可能的。

劳动部1日拍板,明年基本工资调涨,月薪增为新台币2万6,400元、时薪176元。(赖玟茹/大纪元

台湾《大纪元时报》报导,劳动部9月1日拍板调涨明年基本工资,劳动部长表示,本次每月基本工资调升至2万6,400元,调幅4.56%,预估约有175.21万名劳工受惠,至于每小时基本工资调升至176元,调幅4.8%,预估约有57.46万名劳工受惠。

基本工资的调整是由“基本工资审议委员会”开会决定的,委员会成员包括产官学劳工代表组成,采取共识决。虽然有数学公式和相关变数的数据当参考,仍然是劳资双方讨价还价相互折冲协调完成的,当然是“政治”手段、行为,最后由政府公告“强制”实施,是典型的“政府管制或干预”。是对劳动市场,且是最低工资劳动市场的干预,认为当前这个劳动市场所决定的“市场工资”太低了,必须强行提升才行,而且认为原本低于此“基本或最低工资”的劳工,都可以领到这个工资,也就是说帮他们加薪了,所以这些劳工是“受惠者”。由于台湾的基本工资多年来年年调升,实在应该好好以“实名”的方式来印证“政府的有多少名劳工受惠”的说法。

最低工资政策已全球化

基本工资或最低工资政策如今可说已是全球化,根本不可能废除,而且1990年代实证研究最低工资的影响效果,竟然有得到“提高最低工资负面影响很小,且不会使就业率下降,也不一定会使工作机会减少,对受雇人数也没影响”的“关于‘劳动市场’”的新见解”。而提出此新见解的大卫・卡德(David Card)教授,在1995年就因为这个研究获得美国经济学界最高学术声誉的“克拉克奖章”,且2021年又因而获颁诺贝尔经济学奖。如此一来,最低工资或基本工资的实施是“利大于弊”就好似被确定了。不过,事情并非这么单纯呢!

尽管卡德在1990年代曾和克鲁格(Alan B. Krueger,1960~2019)发表了多篇关于美国最低工资的影响论文,且在1995年出版《迷思与量测:最低工资的新经济学》(Myth and Measurement: The New Economics of Minimum Wage)这一本书,凸显其“提高最低工资的负面影响很小,而且提高最低工资并不会导致就业率下降,也不一定会使工作机会减少,对受雇人数也没有影响”这个与先前其他人的研究相反的结论。但卡德对这个“有极强的政治意涵”议题,却不肯公开表明立场或做政策建议,似乎只认定是学术研究。不过,这个研究结果却时常被作为最低工资立法政策的有力论据。

其实,即使是卡德只认定的学术研究,也受到强烈批评。已故的199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人力资本和劳动经济巨擘贝克(G.S. Becker)教授,在1995年于美国《商业周刊》专栏上的〈调高劳工最低工资,就会降低就业机会〉这篇专文,已就此争议说得很清楚。他指出,德州A&M大学的迪尔(D. R. Deere)和威尔屈(F.R. Welch)教授,以及芝加哥大学的莫菲(K.M. Murphy,1997年克拉克奖章得主)教授等人,在美国经济学会所举行的会议里,就指出卡德的研究本身犯了严重错误,举例而言,联邦最低工资于1990年及1991年提高之后,纽泽西州的青少年就业人数减少的幅度,就已经比宾州大了许多。这是为什么该州在1992年自行调高最低工资后,就业人数的降幅没比其他州来得大的原因。因为资方在第一波调升最低工资时,就可能料到该州的最低工资在次年还会调升一次,因而先行大幅削减了工作机会。

提高最低工资会降低就业机会

贝克指出,很多研究证明调高最低工资会对就业状况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卡德和克鲁格的研究是有问题的,不能拿来作为反证。相反的,由迪尔、莫菲和威尔屈所作的研究显示,联邦最低工资于1990年及1991年分两次由3.35美元调高到4.25美元以后,青少年、高中辍学者,还有技术层次低的劳工,他们的就业机会的确是降低了。贝克认为他们的看法是对的,因为他们已把当时的经济衰退因素列入考虑。贝克下结论说:“‘提高最低工资会降低就业机会’的定论,连神通广大的人都很难驳倒。既然政治人物的功力还没有那么高,就不应该试着提高最低工资。”

我同意贝克的说法,毕竟最低工资是典型的“价格下限”政策,在基本经济学教科书中都作为教学的标准案例,也就是“供给过剩”是结果,在劳动市场里就是有人找不到工作,亦即失业,而最低工资是针对“边际弱势劳工”市场,影响的只是“边际劳工”,不只工作机会减少,还会阻碍他们接受训练的机会,但因这些边际劳工相对少,在整体劳工中占比低,往往被忽略,而实证研究难以捕捉到他们,以致于会得到影响小或没影响的结果。其实,卡德的实证研究也得到负面影响很小,而受到负面影响的就是这些弱势的“边际劳工”呀!

边际劳工和厂商是受害者

遗憾的是,这些弱势边际劳工原本是最低工资立法所要保护的对象,结果却反而受到伤害,落得“原先有半碗饭吃却变得无饭可吃”下场,是标准的“爱之适足以害之”、“到地狱之路往往是好意所铺成的”事例。而且雇用这些边际劳工的厂商也往往是“边际厂商”,或是中小企业,它们是利润薄且无力调整生产方式,在基本工资实施及调升下,减产、甚至关门是很可能的。

虽然卡德本人不会公开表明立场或做政策建议,但其研究却时常被作为支持最低工资立法的有力论据,是不是类似“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呢?

此外,正如奥国学派掌门人米塞斯(Ludwig von Mises)在1944年所言:“经济学家断言,最低工资率并非提高赚取工资者生活水准的适当手段,他既不是‘劳动的构陷者’,也不是劳工的敌人。正好相反,建议用比较合适的办法,来改善赚取工资者的物质幸福,正是他为他们的幸福成功,所能做出的最大贡献。”而197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弗利曼(M. Friedman)在1980年就说:“最低工资法要求雇主歧视低技术能力的敌人。”也就是说:“最低工资法实际上是一项规定雇主雇用低技能的人是‘违法’的法律。”很值得大家仔细的咀嚼。

(作者为中华经济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责任编辑: 江一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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