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20大前,内蒙古自治区法院昨天判处一名贪官死刑,这名贪官级别仅为副厅级,但涉案金额高达30亿(人民币,下同,约4.2亿美元),远高于去年被判死刑的华融原董事长赖小民(17亿多人民币)。
官媒报道,9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院公开宣判,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李建平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经法院审理查明,李建平贪污14.37亿(2.89亿馀元尚未实际取得)、受贿5.77亿、挪用公款10.55亿。
判决李建平贪污罪死刑,判处受贿罪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处挪用公款罪无期徒刑,判处纵容黑社会组织罪判处5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这是继去年1月赖小民被判死刑后,中共再有一名贪官被判死刑。
北京青年报新媒体“政知君”称,李建平一案,被称为“内蒙古反腐败斗争史上迄今第一大案”。他在2018年9月落马,被查1年之后的2019年8月被“双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调查4年后才一审宣判。
中国新闻周刊曾报道,李建平被带走调查时,办案人员在其办公室内发现五六本护照。他被带走的第一个月,拒不交代问题,甚至几次绝食企图蒙混过关,之后精神濒临崩溃,才开始交代问题。
一名知情人士称,李建平圈子广泛,他经常在家中陪一些省部级领导打麻将。此次被抓后,供出一些厅级及以上官员,因涉及人员众多,给该案的查处带来不少复杂性。
光是他涉及的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就有42人被查,多人被判包括无期徒刑等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