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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女子参加妇科培训昏迷 被打“瘦脸针”

武汉人王华去河北“参加妇科方面的培训”。几天后,她在被送进ICU前,给其丈夫蒋先生写下“打胳膊两侧,大概80多针,大腿100多针,小腿8针……”的信息。蒋先生得知妻子在昏倒前曾注射了美容减脂针,但培训的组织者和相关人员拒绝透露药物具体信息,直到看到检测报告单,他才知道妻子A型肉毒毒素(俗称“瘦脸针”)阳性。

潇湘晨报4月2日报导,蒋先生说,王华今年46岁,孩子长大后,她一直想要做点事。前不久,王华告诉他要去河北衡水市安平县参加有关妇科方面的培训。地点在当地某小区的卫生站,一名纪姓老师租了场地,组织培训。

3月24日,王华在卫生站培训。3月25日零点58分,睡梦中的蒋先生被妻子的微信视频电话惊醒,接通后看到妻子躺在床上,电话那头的人告诉他,王华晕倒了,有心脏病,呼吸停止。在妻子被送进ICU前,匆忙又费力在纸条上写出“打胳膊两侧,大概80多针,大腿100多针,小腿8针……”,让他对妻子的遭遇感到震惊。

蒋先生得知妻子正在安平县人民医院,一边拜托医生给妻子抢救、检查,一边电话通知妻子的妹妹,并买了一张最早班次的飞机机票去石家庄。

蒋先生很焦急,他套上鞋套进入安平县医院的ICU里,看着妻子躺在那里,手脚动不了,但在看到他之后,妻子流下了眼泪。蒋先生决定为妻子办理转院,并见到了将妻子送来医院的王某以及活动的组织者纪老师。“是王某给我妻子打针的。转院之前,我当面问王某,是否有打过药的残留,包装或药品说明书等,王某一概说没有。”

蒋先生称,转院后,医生告知妻子属于中毒导致呼吸肌肉无力。“因为不知道注射的药物的具体成分,无法对症下药,只能一边等待化验结果,一边用上了所有解毒的东西。”

3月28日,蒋先生收到了王华的毒物检测报告单,显示检测结果是在送检血液中,A型肉毒毒素阳性。

蒋先生表示,妻子转院后,目前还在ICU里,情况已有好转。

“我拿到妻子的手机后,发现里面近几天的聊天记录都被删除了,我们正在想办法恢复,来还原真相。”蒋先生说,目前家属已经向安平县卫生健康局反映情况,希望能尽快有一个调查结果。

3月31日,蒋先生口中为妻子打针的王某对潇湘晨报否认了其说法,“我没有给她注射美容减脂针,只是给她敷上了外涂的减肥药,这是燃脂用的,我自己也在用,其他人也在用,都没有问题。”

王某称,培训活动是一个姓纪的老师组织的,她因为学过美容,被请过去讲解美容知识,之前和蒋先生的妻子王华并不认识。“3月24日晚6点多,我给王华涂了外敷的减肥药后,离开去吃饭。晚上7点多,我回去给她换了第二种药,8点多我们一起回了酒店。当晚10点多,她给我发消息说有点不舒服,我想着她大老远过来,生病了没人管,去敲了她的房门,将她送去了医院。”

王某称,中间王华发生了什么,她不清楚。“我给她涂东西的时候,只用涂上药并裹上保鲜膜,没有注意她身上有没有针眼,也不知道谁给她打过针。”

王某口中的纪老师则对陆媒称,“目前正在与卫生部门协调。没看见谁给王华打针,也不清楚具体是谁操作的。”

3月31日,河北安平县卫生健康局的一名工作人员透露,针对王华的遭遇,目前该局已经介入调查,了解情况,并且经过开会讨论后进行了上报。

A型肉毒毒素就是俗称的“瘦脸针”。2008年,被列入毒性药品管理。由于A型肉毒毒素毒性剧烈,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

王华该如何维权?

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表示,目前维权的首要事项是及时报警,查清药物的成分及违法行为人。根据有关规定,对于擅自生产、收购、经营毒性药品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没收其全部毒性药品,并处以警告或按非法所得的五至十倍罚款。情节严重、致人伤残或死亡,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 方寻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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