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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警花“不讲睡德,必须从重从快打击”

你就拿这个考验领导?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和苏南女子相比,苏北女子少了那份婉约含蓄,多了一份朴实简单。

许艳,一位90后苏北女子,朴实得不着一丝色彩,简单得只用一个招数,凭借一己之力,搅翻了大半个灌南县。

她出身农家,1994年10月生于连云港市灌云县,2014年2月从山东一所卫校毕业,曾在灌云县等地医院打工。

2018年,进入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成为一名辅警。

2019年6月,因“敲诈勒索”,她被灌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一个月后被正式逮捕。

经查,19岁上班的许艳,5年时光,和9名领导发生不正当关系,捞钱372万,平均每人41万。

据许艳自己交代,她大专毕业,学历不高,家庭普通,找工作很不容易,经历了不少艰辛坎坷。

刚上班,她对来之不易的工作格外珍惜,特别在意领导对自己的看法。

可是,困惑和烦恼随之而来。

她自述,年轻漂亮女性是非多,一些领导用毫不掩饰的目光盯着自己,这种眼神让人不安和害怕。

他们话里话外暗示她:“你的饭碗和前途,都由我决定。”

迫不得已,她选择了低头屈服。

最后,她看穿了,想开了,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

就这样,公安局副局长、派出所所长、卫生院副院长等人,先后拜倒在了她的石榴裙下。

她一边出卖肉体,一边催收“封口费”。对方的沮丧和无助,平日的威风凛凛荡然无存,表面的道岸貌然碎满一地,让她油然而生一种复仇的快感,欲罢不能。

当地知情人士称,实际人数不止9人,“她拿这个考验领导,睡遍了大半个灌南县”。案发后,不少公职人员连夜出差,躲在外地打探消息,观察风向。

“这个女孩子不讲睡德”

2016年初,40岁出头的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路南派出所所长刘某,和22岁的许艳发生关系。

两个月后,她说自己怀孕了,母亲得知内情,马上要来派出所,找刘所长讨个说法。

刘所长一听吓坏了,赶紧掏出20万“封口费”,了结此事,双方不再联系。

两年后,2018年,刘所长升任海州分局副局长。

2018年3月至2019年4月,两人旧情复燃。

许艳故伎重施,又称自己怀孕了,母亲这次要来分局闹。

接下来,安胎费、封口费,她拿到108万。

事后,刘某越想越生气:“玩了一辈子的鹰,没想到被鸡啄了眼,还啄了两次!”

他公开扬言:“这个女孩子不讲睡德,颠覆地方生态,必须从重从快打击!”

不料,两个月后,2019年6月,自己因受贿被查,先关进去了。

在里面,刘某竹筒倒豆子,交代了被许艳敲诈勒索的经过。

警方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她的套路如出一辙,“受害人”多达9人。

2014年3月~2015年1月,南岗派出所所长孙某,先后三次给她100万元。

2014年5月~8月,侍庄派出所所长朱某,给她10万元;

2016年6月~8月,灌云县公安局副局长寇某,给了20万元;

……

2019年6月19日,许艳被刑拘。

2020年12月29日,灌南县法院判处许艳有期徒刑十三年,追缴违法所得372.6万元,并处罚金500万元。

这个屎盆子不应该只扣在她一个人的头上

判决书一出,马上被人贴到社交平台,引起舆情热议,一下子火遍全网。

不少网友感觉不公平:

一个弱女子被一棒子打死,九个睡她的“受害人”啥事没有?

玩了人家,还把人家关进去,天理难容……

如此辣手摧花,意在以儆效尤?

这些所长的钱是从哪里来的?没说。

罚500万的依据是什么?谁帮忙普及一下法律知识?她可能一辈子都还不清,终生就是一个失信被执行人!

许艳父亲说,自己打零工,每月挣三四千元,靠着这点微薄的收入养活一家人;许艳母亲患有心脏病,光药费每个月就要花掉一千多。许艳去山东上卫校,学费都是东拼西凑才筹足的。

许艳毕业后,住在市区,很少回农村老家。2018年,她给父亲打了一个电话,说自己“高升”了,到海州分局做辅警。

许父认为,女儿并非敲诈,而是遭到先“玩弄”后“欺负”,“这个屎盆子,不应该只扣在我女儿一个人的头上。”

法律界的不少人士,也对一审的定罪量刑表示困惑。

他们认为,许艳的“风流往事”,归根结底是“周瑜打黄盖”,大家都是成年人,你情我愿,谁也不吃亏,不仅和敲诈勒索沾不上边,甚至连民事案件都算不上。

一名法律专家摆出一个案例,认为判决结果“厚此薄彼”。

吉林省四平市卫生局女纪委书记李云新,2013年接到第四人民医院职工的举报信,反映院长赵锦钰以解决编制等理由,索取、收受他人现金一千多万元。

调查过程中,李云新不仅收受赵锦钰贿赂93万元,还和他多次发生不正当关系,最后替赵锦钰蒙混过关。

2017年,李云新因受贿被查。

但是,受贿金额从93万变成24万。

法院认定,赵锦钰行贿的分界点,应以两人发生不正当关系之日为准,此前属行贿,此后属情人之间的经济往来。

最后,李云新被从轻发落。

和李云新比起来,许艳岂不是冤得很?

不少知名律师挺身而出,仗义执言,愿意无偿为许艳做二审无罪辩护。

最后,灌南县法院扛不住舆情汹汹,自行删除了判决文书。

新华社也质疑当地的做法。

新华社点评3小时后,灌南的“情况说明”来了:

灌南县有关部门指出:和许艳案有关的7名公职人员,已于2019年底受到撤职等处分,其中海州分局原副局长刘某,因为犯受贿罪,被判刑2年6个月。

2021年10月15日,面对舆论声浪,连云港中院做出终审判决。

二审认定许艳敲诈勒索金额为144.6万元,改判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依法处置。

看来,睡领导也是一个高风险行为,一旦误入歧途,很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青春尽数喂硕鼠。

责任编辑: zhongkang  来源:历史逆时针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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