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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买军官投共 台湾业者邵维强重判15年

金门地方法院庭长黄建都今天表示,共谍邵维强违反国家全安法、银行法案,福建金门地方法院今天宣判,合并定应执行刑15年,另外犯罪所得计新台币254万元、人民币18万元均没收。记者蔡家蓁/摄影

金门旅行业者邵维强吸收前八军团指挥部上校副处长向德恩投共,著军服笑签“投降承诺书”,金门地院认为邵维强替境外敌对势力发展组织,昨天依违反国家安全法等罪重判十五年,犯罪所得新台币二五四万元、人民币十八万元均没收。

向德恩被控收贿泄密,法院认为他败坏军人武德,今年二月已依违背职务收贿罪判处七年六月徒刑,褫夺公权四年。

金门地院指出,邵维强是金门县安全旅行社有限公司负责人,且曾担任地方记者,他从二○○二年就为大陆地区发展组织,先成功吸收曾任军闻社孔姓记者,后来又吸收向德恩,并欲吸收其他在职中校、上校共三名军官未遂。

检调查出,向德恩在二○一六年至二○一八年间,担任金门守备大队长,因仕途、情场不遂萌生退伍念头,当时邵维强频与他接触,劝说他变节。

二○二○年初,向德恩到邵维强旅行社,身着中华民国军服,再签具另张“投降承诺书”宣誓效忠中共;去年九月向德恩调任陆军步兵训练指挥部,检调搜索其住处及办公室,查扣相关资料,向德恩坦承收贿。

金门地院指出,邵维强违反国安法部分,因侦讯时否认犯行,直到地院审理才自白犯罪,法院考量邵在台发展组织长达廿年,对我军士气及国家安全危害重大,重判十二年徒刑。

至于违反银行法部分,邵维强自二○一六年至二○二二年间,私下办理两岸地下汇兑业务,金额高达新台币近亿元,犯行重大,严重影响金融秩序,考量邵侦审期间均自白犯罪,判处五年徒刑。

邵维强被控违反国安法与银行法两罪成立,法院定应执行刑十五年,褫夺公权四年。

一名金门在地的陈姓民众说,邵维强过往曾是旅行社负责人,风光无限,没想到如今涉共谍案遭重判,未来可能锒铛入狱,令人不胜唏嘘。

责任编辑: 李冬琪  来源:UDN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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