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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推《对外关系法》把“战狼外交”写入法典 网民讽:和俄罗斯伊朗朝鲜结成“命运共同体”

美中两国近年来由于在台湾、南海、人权等领域分歧加剧,关系持续恶化。就此,中共建政以来首次推出《对外关系法》,试图以法律的形式,确立 中共国家主席习近平所倡导的“战狼外交”,把其“胁迫”行为写入规章法典,订明中方对被其视为威胁的行动有“反制”权利,并明文指“中共外事领导机构”,而非“中国国务院机关”主导对外关系。但有学者认为,这个《对外关系法》其实只属“新瓶旧酒”,并未新增任何“反制裁”的手段。也有网民以反讽语气指出“最好的方法就是和西方脱钩,和俄罗斯伊朗朝鲜结成命运共同体”。

习近平周三(28日)签署一项主席令,公布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当天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并将于7月1日起施行这一法律。《对外关系法》第四章第33条指出:“对于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权采取相应反制和限制措施”、“国务院及其部门制定必要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建立相应工作制度和机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确定和实施有关反制和限制措施”。

在“对外关系”职权分工方面,《对外关系法》强调“中央外事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对外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分析指出,这一条款非常特殊,因为它强调中央外事工作领导机构的权力之后,才到全国人大、国家主席、国务院、军委和外交部的职权。

邓小平在1989年后,主张中国长期奉行“韬光养晦”、“善于守拙”、“决不当头”、“有所作为”(着力经济发展)的策略。但是自从习近平十年前上台后,中国的外交依仗着其逐渐上升的经济实力,开始以“一带一路”计划扩大在全球的政治、经济以及军事影响力,而且竭力推崇“战狼外交”。

美国政府近月制裁一大批中国公司,指控这些公司或者协助当局监控新疆等地的少数民族,或者直接、间接对俄罗斯入侵乌克兰提供支援。华盛顿还推动盟友对中国实施半导体技术和设备的出口禁运或限制,反制北京的经济“胁迫”,并鼓励盟友在贸易对话中要“去风险”。

北京视美方的这些做法为“打压中国”。习近平本人最近在北京会见美国国务卿布林肯(Antony Blinken)时就曾警告称,美国“不能伤害中国的合法权益”或剥夺中国“合法的发展权益”。不过,中共自己却对外频繁使用经济胁迫手段向外国施加政治压力,例如澳大利亚、加拿大、韩国、立陶宛等。今年2月,北京就宣告制裁美国两大国防承包商洛克希德马丁(Lockheed Martin)和雷神(Raytheon),指责这两间公司向台湾出售武器。

不过,美国《有线新闻网络》(CNN)引述美国丹佛大学约瑟夫.克贝尔国际研究学院教授赵穗生表示,北京即将实施的《对外关系法》其实只属“新瓶旧酒”,并未新增任何“反制裁”的手段。赵穗生对CNN指出:“这是首部全面的对外关系法……但读起来更像是习近平的外交政策声明”。赵穗生说,为了反制西方的遏制,习试图动用他可以动用的一切手段,包括所谓的法律手段。

在墙外,网民对《对外关系法》也是一片冷嘲热讽。有中国网民直言,“中共通过这个法律,是想活活地掐死正在中国经商的外国企业,在华经商的人出走潮势必扩大”;也有网民以反讽语气指出,“最好的方法就是和西方脱钩,发扬南泥湾精神,和俄罗斯伊朗朝鲜结成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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