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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嘉宏:中国只有一个 但台湾不包括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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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众议院在上周正式通过《台湾国际团结法案》,法案指出,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联合国内中国唯一合法代表,但并未处理台湾与台湾人民在联合国或任何相关组织的代表权问题,亦没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台湾关系上采取立场,或包含任何关于台湾主权的声明。美国必须在各国际组织中代表,透过各种方式抵抗中国试图扭曲关乎台湾决议的作为。

对于中共长期在国际社会扭曲2758号决议文的作法,美国官方从默不作声,到声明反对,直到现在将它写入美国的法律中,这对台湾及台湾人民影响极为深远。透过这个立法,美国要告诉中共,两岸问题绝非中国的内政问题,美方反对任何在没有台湾人民同意下,试图改变台湾地位的倡议。

1971年10月25日第26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关于“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组织中的合法权利问题”的2758号决议,决议文内容是这样写的:“……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安全理事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该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将蒋介石的代表从联合国组织及它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

此决议文处理了联合国“中国代表权”的问题,但原文完全没有提到“中华民国”或“台湾”。不过,北京政府却认为,2758号决议已经解决了包括台湾在内全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并引用这项决议,对外宣称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以反对台湾参与国际组织活动。只是,连共产党自己都知道,这并非事实。

根据学者汪浩的研究,1971年10月21日,周恩来在北京对季辛吉说,美国的“双重代表权案”,北京反而容易应付,通过了,北京仍拒绝入会,“回家睡觉”。他担心的是“两阿案”(即2758号决议文),因为这个决议案不能列入有关台湾地位的条款,如果通过,台湾地位仍未解决。这证明连中共自己都清楚,2758号决议实质上并未改变“台湾地位未定”的状况,该决议未涉及台湾是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部分,没有在联合国确认台湾的国际法地位。

至于美国对中共阐述的2758号决议文的态度,则显得耐人寻味。长久以来,美国认中共的“一中原则”,只有“一中政策”,虽然美国同意“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中国”,但是仅有“认知到”(acknowledge)中国对“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立场,而非“承认”(recognize)。由于中共在引用2758号决议文时总是涉及“台湾是否是中国一部分”的敏感问题,美国顾及中美关系,总是不愿明确表态。但这个现象直到2007年,当时的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宣称根据第2758号决议,“联合国视台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拒绝台湾交由当时友邦诺鲁存放“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立法程序文件,此一举动却引发美方的强烈反应。

美国国务院当时针对此事向联合国秘书处提出9点立场,其中包括“倘联合国秘书处坚持视台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一部分,或以暗指台湾属此地位之用词涉及台湾,美国将被迫以国家立场与此一立场划清界线。”由于美方当时扬言邀请日本、英国等国家向潘基文抗议,潘在压力下正式道歉,并保证以后不再引用第2758号决议来论断台湾主权及代表权。

两年前,2758号决议通过满50周年前夕,美国国务院亚太副助卿华自强罕见公开批评中国“误用”该决议,导致台湾长年被联合国排除在外,这代表美国政府已经不再坐视中共长期以来扭曲2758号决议的行径。今年5月,美国众议院外交委员会透过口头表决无异议通过台北法修正案,公开指称中共在国际组织透过扭曲该决议,该决议不涉及台湾代表权。上周,美国联邦众议院终于正式通过该法案。

2758号决议文确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是联合国唯一的合法中国代表,但它并没有处理台湾及其人民在联合国及其相关组织的代表权问题。用白话文讲,中国的确只有一个,不过台湾并不包括在里面,台湾主权并没有被2758号决议决定。唯有如此正确理解2758号决议,才能避免中共将台海问题视为中国内政,并以此作为挑衅甚至武力犯台的借口。

当整个国际社会都已经如此看待台湾的国际地位之际,却有台湾总统参选人在面对着国外媒体询问时答不出自己是台湾人或中国人,甚至也有另个总统参选人不知所云地宣称“两岸一家亲总比一家仇好”,浑然不觉国际社会看待台湾的地位早已“典范转移”,这怎不令人掷笔一叹。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上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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