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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发布镇书记喝酒身亡5个月后还在“主持工作”,我被跨省“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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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警官说,死者家属昨天报警的,他们也看了相关帖子和报道,包括大皖新闻,省里宣传与安徽宣传方面沟通过了,这个东西确实是失实的,大皖新闻已经删除了。【事实上,知道我发这篇文章前,大皖新闻的文章还在】

万警官说,他们找我也是为了我好,怕我被一些有心人利用,在炒作这个事情。找我是想了解爆料人的情况,怕我被一些人利用。我说我20年前就在江苏的扬子晚报和金陵晚报登媒体经常发整版的文章,我能被谁利用。

万警官说,明天(周一)约个地方和我见个面,政府机关、公安机关都可以,因为家属毕竟是报了案了,情绪一直比较激动。

宾曰语云:“报了案这个事是真的是假的,您心里其实比我有数,对吧?作为当地人,又是当地公安的,这个事您不可能不知道。他在值班期间陪人喝酒,喝酒之后回单位洗澡,然后人出事了。”

万警官说:我知道您可能有相关的您自己觉得靠谱的调查的事实,但是我们作为公安机关来说,人家有人报案,我们也是作为一个调查,一个询问。

宾曰语云:“你询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万警官:依据就是您这边的帖子对她的丈夫报道是失实的,然后有一些侮辱诽谤的情节在里面。

宾曰语云:您看了文章后,认为哪一句是侮辱的?

万警官:我也知道您肯定是经过了调查的,是您觉得调查的是真实的您才发的,对吧,您不可能去捏造一些东西,编造一些东西,我是知道的,但是您也应该理解一下作为公安机关来说,人家报了案,我们受案以后询问一下当事人,对吧?我们并不是说有什么,相当于一个调查的过程一样。

宾曰语云:调查不要调查我,你们首先应该在镇政府对当天值班的相关人员、与谁在一起喝酒进行调查,在镇政府调查完之后确认他不是酒后死亡,那么你们可以确定我的文章是谣言,现在源头应该在镇政府。

万警官:政府没有公开的具体的一个事情的通告发布的这些东西,我们跟政府的相关部门给我们的答复就是这篇东西是失实的。

宾曰语云:政府哪个部门?

万警官:他们说事因病离世,没有说是喝酒去世的。

宾曰语云:政府哪个部门告诉你的?

万警官:政府哪个部门我肯定不会跟你讲。您也理解我一下。

宾曰语云:我尊重您,我也希望你们尊重别人。今天下午你们一个姓赵的人,冒充我们这边市委宣传部,他说话很不礼貌,他就在电话里认定我发的文章是谣言,你们已经定性我的文章是谣言了,还找我做什么?

万警官:我想明天跟您见个面,您看方便不?

宾曰语云:你们想知道谁给我爆料的,我不会说的。这个是最起码的职业底线。你们认为失实,只要他家人不昧着良心,说没有喝酒,让他家人出具不喝酒的证据,如果他们提起刑事自诉,我会把所有的证据拿出来,我证明他喝酒了。如果他没喝酒,值班时间,用脚趾头想一想,他没喝酒,值班时间死亡了,肯定是因公殉职呀,你看到官方发布讣告了吗?官方为什么一个字没发,是“因为不太方便”呀,只是在镇里自己的工作软件上发了一个通知,连追悼会都不敢大张旗鼓的开,当地哪个人不知道呀?万先生,您说您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

万警官:您说的肯定是有您的道理的,但是我呢作为公安对于我们调查过的事情也没办法跟您说什么脚指头都能想到的事情,我也没办法表达我的观点。如果有人恐吓您,我虽然不能代表谁,作为宜兴的,我给您说声抱歉。我还是希望您能配合我们了解一些情况。

宾曰语云:我写过上万篇文章,没有义务配合任何人,好不好?我对我文章的真实性负责,其他我没有义务配合。好不好?

万警官:当事人也是有配合我们公安机关的义务。

宾曰语云:我不是当事人。她认为有问题的话,可以通过法院起诉,好吧?如果你们认为是刑事案子,就立案,好不好?立案后再说。

万警官:我们已经受理初查了,是否立案我们要找您了解了情况以后,再定。

宾曰语云:你刑事立案以后再讲,好不好?

万警官:我们现在也是初查,也没有办法判定您说的一定是……

宾曰语云:我没有义务配合,好不好?

万警官:话也不能这么讲吧?

宾曰语云:我就这样讲了。

万警官:我们抛开之前的,咱们心平气和的。

宾曰语云:我不要抛开之前的,好吧?你们现在也不能跨地区办案吧?你们通过我们当地公安,好吧?

万警官:如果我们去跟你见面,肯定会通过当地公安的。

宾曰语云:通过我们当地公安,好。

万警官:我们也不是传唤不是什么的,所以想跟你联系好以后,确定了时间、地方,我们自然去找你之前肯定会和当地公安先配合以后,先交接一下我们要写作的手续以后我们肯定才……

宾曰语云:好,到时候你办好手续再讲,好不好?好吧?谢谢!

万警官在问过我在哪里后,说:行,好好。

大皖新闻9月8日报道(链接:《江苏一镇党委书记“饮酒过度去世”,几个月后简历仍挂在官网,当地最新回应》):

关于其因饮酒过度去世一事,大皖新闻记者先后咨询了太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等部门均得到肯定答复。

记者殷志强从宜兴阳羡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获悉,对于吕旭明因饮酒过度去世的说法,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给出肯定的答复。(作者:宾语)(宾曰语云微信公众号:lzkj328)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宾曰语云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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