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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仔撞倒老妇3天后自杀,网民:被活活逼死

9月10日15时30分许,四川渠县公安局110接群众报警称,有人在渠江三桥跳河。接警后,公安民警等立即赶赴现场救援。

当日21时,跳河人员肖某(男,26岁)被打捞上岸已身亡。

事发后,网络传言“肖某在为超市送货途中与老人发生剐蹭,赔钱后被对方子女追加赔偿,还被超市开除,随后跳河身亡”引发舆论热议。

《封面新闻》追踪事件还原事发前的情况,也揭露肖男自杀前的心理和面对的生活压力。报道提到,肖某2016年高考失利罹患抑郁症,更诊断出精神障碍。

自杀前一个月肖某应征上超市的送货员,却不慎打碎一罐王老吉,店长要求赔偿1.99元,肖某不愿意遂提离职,但因法规规定无法立刻离开只能继续打工。

9月7日上午,肖某在骑电动自行车送货途中,撞倒八旬老妇兰某。肖某立刻扶起老妇并当场给了她100元人民币。但事后老妇仍报警,肖某得知老妇报警后情绪激动称“不是处理好了吗,怎么又来报警呢?”,后来肖某的父亲付了5000元给医院让老妇住院治疗。

9月8日肖某因精神压力大由父亲陪同去医院就诊拿了中药,9月10日上午,肖某到东昇购物广场,将工服还给了超市,当天下午15时30分,肖某就跳江自杀。

对于肖某的遭遇,许多网民十分同情认为他是“被一桩桩一件件小事压垮”、“年轻人压力很大,被活活被逼死”;有网民批评,虽然老妇家属还没索赔,“但住院费检查一趟下来,万元跑不掉,根本是变相要钱”、“老妇在他自杀隔天就出院了,伤势也不严重啊,得饶人处且饶人吧?”;亦有网民认为,肖某本身就有精神问题,“老妇家属报警对他造成了伤害”、“抑郁症又复发了吧”、“人家都提离职了,超商为何非得让他做到月底?”

超市打工半因打碎一罐“王老吉”提出离职

9月15日上午,《封面新闻》采访渠县东昇购物广场防损队队长邓某,他是肖某的賶直属上司,邓某指出,肖某于2023年8月14日填写入职表并签订合同,职位是送货员,即用购物广场配备的两轮电动自行车,把顾客在现场或通过网购的商品送到顾客家里。

据肖某送货同事李某介绍,8月底,在一次送货途中,肖某不小心将一罐王老吉打碎,回来后主管让肖某赔偿1.99元,肖某不愿意,当场向店长助理廖某某提出离职。廖告诉肖某,要离职需要填离职申请表。

王老吉一瓶单价约为3元多人民币。(视觉中国)

9月2日,肖某递交了辞职申请表,离职时间为9月30日。记者询问“为何要30天才能离职?”购物广场王经理表示,公司在入职签合同时已明确,员工离职需要提前30日告知。,“因为招人有一个过程,如情况特殊,可以在提交书面申请3日后离开。”

提交辞职申请后的肖某因此只能继续上班,等待离职。

送货途中撞倒老人他扶起老人还主动赔了100元

9月7日上午,肖某在骑电动自行车送货途中,撞倒八旬老人兰某。据渠县交警大队提供的视讯显示,当日(7日)上午11时11分,肖某行驶至菁华路时,与从右至左横过道路的行人兰某相撞。兰某倒地后,肖某立即停车将老人扶起来,并当场给了老妇100元,很快,双方自行离开。

肖某父亲肖某建受访时称,当天中午儿子回家,称送货时撞倒了一个老太太。儿子表示,现场看老妇情况不严重,主动赔了老妇100元,“儿子跟老人(妇)说如果有哪里痛请老人买点膏药贴一下。”

外卖员和送货员赶路中容易发生交通纠纷。(视觉中国)

东昇购物广场王经理的证实称,上午11点多,他在地名叫“牛宝贝”的门市对面遇到肖某,肖称刚撞倒一个老太太,赔了100元钱,事情也处理好了。东昇购物广场的打卡记录显示,中午12点,肖某打了卡后离开超市。

回家吃过午饭后,肖某一直待在家里,直到下午晚些时候接到警察电话。

被撞老人的家属:自始至终没向对方提出索赔

被撞倒的老妇女婿万某指出,9月7日下午吃饭时,被撞老妇突然跟家人表示身子有点儿不舒服,“她说是过来路上被电瓶车撞倒了,撞她的人还留了电话”。

但是,由于老人没有记住电话,也不知道肇事者名字。当天下午,老妇的女婿万某和家人决定到辖区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调监控发现,肇事者身着东昇购物广场的工服。东昇购物广场的防损队队长邓某,根据警察提供的资讯认出肇事者是肖某,便提供了肖某的电话。

因属交通事故,离开购物广场,派出所将老人一行送到渠县交警大队。特勤中队民警跟肖某联络后,肖某父亲带著儿子迅速赶来。

见老人一方报警,刚进派出所的肖某激动的说,“不是处理好了吗,怎么又来报警呢?”。看到儿子有点激动,肖某建赶紧叫儿子回去,由他来处理。

老妇女婿万某称,肖某父亲在现场很配合警方和伤者方,并主动提出去医院检查。下楼时,肖某建主动扶老人下楼,并招呼计程车将老人送到医院。医院要求预交5000元费用,肖某建主动支付了费用。

肖某是家中独子,出事后,肖某父母难走出伤痛。(微博)

医院初步诊断后,建议老妇住院治疗,肖某建表示同意。老妇女婿万某称“肖某父亲很实在,也很配合,我们之间没有任何言语冲突。”,万某强调,自己一家人自始至终没有向肖某及其家人提出过任何赔偿,更没有网上说的索要数万元的要求。

万某表示,除了当天在交警队看到肖某一面之后,到肖某出事前的一段时间,自己和家人也从没有跟肖某单独联络过。肖某建也称,从儿子撞倒老人至今,老人一家的确没有提出过任何赔偿要求。9月11日,老人经住院治疗后出院。

死者父亲:儿子生前高考失利,因精神障碍接受过治疗

肖某建回忆,9月7日晚上,“一听说老人要住院治疗后,儿子一度情绪激动。我当时还一直在安慰儿子,不要担心,医院说了问题不严重”。

因发现儿子情绪不稳定,9月8日一大早,肖某件带上儿子到重庆三一八医院就医。医生诊断称肖某情绪不稳需要调理,拿了一些中药后,当天下午父子俩回到渠县。10日上午,肖某到东昇购物广场,将工服还给了超市。

警方提供的监控显示,10日15时42分54秒,肖某从渠江三桥跳落渠江。对于儿子的意外去世,肖某建有些自责,称从重庆回来到儿子跳河,没有注意到儿子有什么过激和异常,看到他不怎么说话,也就没有更多的交流。

渠江三桥。(网络图片)

肖某建称,儿子2016年高考失利后,曾情绪低落等,到成都检查说是得了抑郁症,后来又去沈阳检查,诊断为“精神障碍”并做了手术。此后,儿子情况一直稳定。肖某建认为,“此次撞人之后,可能受到了刺激。”

肖某属于上班送货途中撞倒老人,后又不幸溺亡,肖某的父母对肖某工作的东晟购物广场不谅解,两方产生纠纷。9月15日,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组织调解的渠江街道党工委书记黄海波说,“肖某不幸离世让人心疼也很惋惜”,目前双方虽然达成了调解协议,但死者父母还没有从失去儿子的悲伤中走出来。接下来,街道办将和社区一起,对肖某父母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关怀。

责任编辑: 楚天  来源:香港01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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