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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骂声下 吉林法院承认私建浮桥案判错了

吉林省“村民私建便民浮桥致全家18口被判刑”一案,引发舆论极大关注。(微博图片)

吉林“私建浮桥获刑案”有了新的进展,在舆论一片骂声下,当地法院近日终于承认,他们判错了案子。

中共吉林白城市中级法院近日作出再审决定书,认为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符合再审条件,决定由白城市中级法院提审。再审开庭时间尚未确定。

今年7月,吉林省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黄德义等18位村民因私搭浮桥被判缓刑一案引发广泛关注。

黄德义原是当地一所小学的教师。据他介绍,为方便家人和村民去河对岸种地,他投入13万余元搭桥,收费是想收回成本,但从未强制收钱,都凭村民自愿。多名村民、村干部,也证实了黄德义的上述说法。

法院再审决定书显示,吉林省洮南市法院于2019年12月31日作出刑事判决,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黄德义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对被告人黄强、黄嵩等人判刑一年或拘役三个月不等。

而后黄德义不服,向吉林省洮南市法院提出申诉,该院于2023年3月31日驳回其申诉。之后,黄德义于2023年6月26日以不构成犯罪为由向白城市中级法院提出申诉。

实际上,被白城市水利局等单位拆除的浮桥并非一座,在黄德义搭建的浮桥被拆除的同时,白城市辖区内至少有7座村民自建的便桥被拆除。

讽刺的是,当地政府把黄德义“私搭”的浮桥拆除以后,村民们再去往对岸,得多绕行70公里,他们的出行,再度面临巨大的时间和金钱成本。

此外,浮桥被拆后,隆冬时节洮儿河上结冰,有些赶时间的人经常从冰面上直接驱车过河。有村民称,从2018年至今,仅榆树村一带至少有4个人因冰面破裂,坠入河中溺亡。

当地村民质疑,为啥政府不建桥?对于民间诉求,洮南市交通局工作人员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解释称:“政府财政能力有限。”在舆论广泛关注下,洮南市当局又改口称,政府准备在振林村附近搭建一座便民桥。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7月,黄德义案的主审法官孙利被曝系冒名参加高考上大学。黄德义在举报视频中说,乱判案的主审法官孙利,其真实姓名是曹国军。

洮南市另一民众丁永恒也发视频举报法官孙利是假法官,指其冒用他人名字上大学、参加工作。洮南市纪委在回复丁永恒时承认,孙利真实姓名曹国军,冒用孙利的姓名参加高考上大学的问题查证属实。不过,官方仅对他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 李华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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