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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与法西斯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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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特勒在《我的奋斗》中写道:“所以今天我相信,我的行为遵从全能造物主的意志。我对犹太人严加防范是为了保卫上帝的杰作(指雅利安人)”他又写道:“国家社会主义工人党不应该是民意的奴仆而应该是民意的主人。她必须主宰民众而不是服侍民众。”他的“人民启蒙宣传部长”戈培尔则说:“我们来自人民,我们是人民一分子,我们把自己看作人民意志的执行者。”他又谆谆告诫道:“在我们为夺取政权而斗争时,[纳粹]党就是我们的家园,因此我们必须服从党的领导。”

中国共产党从它成立的那天起就把自己看作是工农利益的总代表。中共党魁毛泽东说:“中国共产党是全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没有这样一个核心,社会主义事业就不能胜利。”在欺骗工农群众跟随其造反打天下并且残酷压榨工农几十年以后的今天,这个用民脂民膏把自己灌得脑满肠肥、把中国人民的伦理道德和生活环境毁坏到无以复加地步、双手沾满中国人民鲜血的法西斯党,居然还在厚颜无耻地宣称它“总是代表着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着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然而,无论是代表上帝的意志,还是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还是代表全体人民的利益,都不过是这些法西斯分子、共产党人自说自话而已。事实是从来没有人委托他们代表任何人的利益,他们从来没有也从来不敢征求他们自以为所代表的人民的意见。他们的说辞只不过是为了他们出人头地、进而夺取政权、或是为了长久霸占他们已经夺得的政权的一种骗术。

3、迷信专制

共产主义与法西斯主义的第三个共同特点是他们同样迷信专制独裁,同样憎恨议会民主。

马克思把民主国家的议会斥为“畜圈”,并嘲讽议会民主制度是“每隔几年决定一次究竟由统治阶级中的什么人在议会里镇压人民、压迫人民”。他要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叫做无产阶级专政的概念。他曾经在《法兰西内战》、《哥达纲领批判》等著作和个人通信中多次谈到这个概念。例如他在一八五二年写给魏德迈的信中说到他证明了“(1)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的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相联系;(2)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3)这个专政本身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达到无阶级社会的过渡。”

列宁在发表于一九一七年的《国家与革命》一书中指出:“只有承认阶级斗争、同时也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才是马克思主义者。”他进一步说:“而无产阶级专政,即被压迫者先锋队组织成为统治阶级来镇压压迫者,不能仅仅只是扩大民主。除了把民主制度大规模地扩大,使它第一次成为穷人的、人民的而不是富人的民主制度之外,无产阶级专政还要对压迫者、剥削者、资本家采取一系列剥夺自由的措施。为了使人类从雇佣奴隶制下面解放出来,我们必须镇压这些人,必须用强力粉碎他们的反抗——显然,凡是实行镇压和使用暴力的地方,也就没有自由,没有民主。”在重复了马克思对议会民主的不屑与嘲讽后,列宁提出必须废除议会制。为了替他的“被压迫者先锋队组织”集权寻找依据,列宁不惜把两个针锋相对的概念凑在一起,炮制出一个子虚乌有的“民主集中制”来,为后来各共产国家的专制集权打下了理论基础。

墨索里尼于一九三二年为《意大利百科全书》中的法西斯主义词条作定义时写道:“法西斯主义的根基是有关国家的概念,亦即有关国家特质、责任与目标的概念。法西斯主义认为国家是绝对的,而相比之下,所有的个人和团体都是跟国家相对的概念。”他又写道:“然而帝国要求纪律,亦即对各种势力及其责任感与献身精神的协调。这一事实可以阐释政权实际运作的诸多方面,如国内各种势力的特征以及对某些人所必须采取的严厉措施。这些人反对二十世纪意大利的这场自发的无可避免的[法西斯主义]运动,他们所信奉的十九世纪的过时意识形态(指民主主义)在任何勇于从事巨大社会政治变革的地方都已被唾弃。这是因为今天这个国家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权威、方向与秩序。”在谈到民主政治时墨索里尼写道:“法西斯主义反对并唾弃民主主义的整个复杂体系,包括其理论前提和实际应用。法西斯主义不承认多数人仅仅因为是多数就可以主导人类社会,不承认仅仅通过定期投票表决而产生的数字就可以进行统治,并且确认人与人之间有不可变更且有益无害的不平等,而这种不平等决不可能通过普选之类的机械过程得以中和。”

希特勒在《我的奋斗》中写道:“人类的进步和人类的文化不是由多数人创造的。它们仅仅是个人才能和个人效率的产物。根据这一原理,我们的运动必须反对议会制。即使我们加入议会,那也只是为了从内部摧毁议会。换言之,我们要消灭我们必须认为是人类堕落最严重症状之一的议会。”希特勒又说:“新运动(指纳粹主义)的性质与内部组织决定了它必须反对议会制。也就是说无论在一般情况下还是在自身结构中都必须摈弃一切民主原理,根据这些原理所有决议需由多数人投票作出,而领导人只是别人意见的执行者。新运动的原则是无论大小问题,只能由一个人享有绝对权威并且承担全部责任。”

中国共产党人对专制独裁也特别偏好。早在一九四零年的《新民主主义论》中,毛泽东就写道:“国体——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政体——民主集中制。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政治,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这就是抗日统一战线的共和国,这就是三大政策的新三民主义的共和国,这就是名副其实的中华民国。”到了一九四九年中共建政前夕,他又发表《论人民民主专政》,其中写道:“‘你们独裁。’可爱的先生们,你们讲对了,我们正是这样。中国人民在几十年中积累起来的一切经验,都叫我们实行人民民主专政,或曰人民民主独裁,总之是一样,就是剥夺反动派的发言权,只让人民有发言权。”他接着写道:“人民是什么?在中国,在现阶段,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这些阶级在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团结起来,组成自己的国家,选举自己的政府,向着帝国主义的走狗即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及代表这些阶级的国民党反动派及其帮凶们实行专政,实行独裁,压迫这些人,只许他们规规矩矩,不许他们乱说乱动。如要乱说乱动,立即取缔,予以制裁。对于人民内部,则实行民主制度,人民有言论集会结社等项的自由权。选举权,只给人民,不给反动派。这两方面,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

这里有三个问题。首先,谁是反动派,谁是人民,事实上只能由共产党决定。既然任何跟共产党意见相左的人都有可能被归入反动派的范畴而被剥夺发言权,那么所谓的对反动派专政其实是对所有的人专政。其次,即使在所谓的人民内部,要“组成自己的国家,选举自己的政府”也必须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之下”进行。这样的民主是枪口顶在脑门上的民主,这样的自由是脚镣手铐伺候下的自由,只能用来装装门面。再次,大半个世纪的历史表明,就连这样一点装门面的自由权和选举权,中国共产党也吝啬到不仅从来没有给予他们所谓的反动派,甚至从来没有给予他们所谓的人民。

4、崇尚暴力

共产主义和法西斯主义的第四个共同特点是他们对暴力和流血手段的无比尊崇。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公开号召“无产阶级用暴力推翻资产阶级而建立自己的统治”。

毛泽东说:“马克思主义的道理千条万绪,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造反有理。”他又说:“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谈到战争,他说:“在阶级社会中,革命和革命战争是不可避免的,舍此不能完成社会发展的飞跃,不能推翻反动的统治阶级,而使人民获得政权。”

墨索里尼写道:“法西斯主义者认为生命的意义就是责任、斗争和征服。”他又写道:“唯有战争才能把人的所有能量推到最高极限,并且在所有勇于面对战争的人身上打上高贵的印记。”

希特勒一九三七年在为纳粹党徒的暴行辩解时指出,第三帝国以前的德国政治制度有种种弊端,必须通过革命才能去除,即便这场革命需要以生命和鲜血为代价。

一九一七年列宁策动的俄国十月革命不但把马克思关于暴力革命的理论付诸实施,而且也极大地丰富了这一理论的内涵。他说:“我们从未放弃过使用恐怖手段。”“专政的科学涵义是不受法律约束的直接以暴力为基础的政权。”并认为“用枪杆子来讨论比写反对文章讨论强得多”。列宁的专政不仅是用来对付资产阶级。对于他自认为代表的工人和农民,列宁说过这样的话:“在每十个犯有怠工罪的人当中就地枪决一个。”“必须在农民中抓一些人质,如果不把积雪清除干净,就把他们枪毙掉!”

一九一八年七月十四日苏俄内务部长捷尔仁斯基接受《新生活报》采访时说:“应该坦承,我们支持有组织的恐怖。在革命时期,恐怖是绝对必要的。我们的目标是与苏维埃政府和新生活秩序的敌人作斗争。我们判案是迅速的。有些案件从逮捕到宣判只有一天时间。几乎在所有案件中只要我们出示证据犯人就会招供。还有什么样的辩护比犯人自己的招供更重要呢?”

一九一八年九月一日布尔什维克报纸《红色报》这样写道:“我们的心肠将变成钢铁,并将在苦难的火焰与自由战士的鲜血之中得到淬炼。我们的心肠要变得残忍、坚强、冷漠,从而不再容得怜悯,从而不会在敌人的血海面前战栗。我们将打开那片血海的闸门。没有怜悯,没有宽容,我们将成百上千地杀死我们的敌人。让他们成千上万地死去,让他们淹死在自己的血泊当中。为了列宁和乌里茨基、季诺维也夫和伏罗达尔斯基的鲜血,我们要让资产阶级血流成河泛滥成灾,我们要让他们流更多的血,越多越好。”

除了共产党和法西斯以及精神变态的杀人狂以外,很少有人在人类的文明时代如此赤裸裸地宣扬暴力和恐怖行为。

5、镇压异己

共产党人和法西斯党人的第五个共同特点是他们同样热衷于控制社会、镇压异己、剥夺人民的自由。

墨索里尼说:“不惮自称为反动派的法西斯主义者毫不迟疑地宣称自己是非自由主义和反自由主义。”他又说:“法西斯国家将一个民族组织起来,但也给个人留有足够的自由空间;个人可以保留基本的自由,但所有无用的和可能有害的自由都将[由国家]予以剥夺;而什么自由可以保留、什么自由必须剥夺则不能由个人而必须由国家来决定。”

德国法西斯为建立一个纯种的雅利安人国家用暴力镇压自由派知识分子、消灭残疾人,并制造了屠杀六百万犹太人的人间惨剧。

俄国共党领袖列宁用暴力夺取政权后,不仅残忍地杀害了已经沦为平民的沙皇尼古拉二世夫妇及其子女,还消灭了几十万反对派人士、资产阶级出身人士以及“懒惰的”工人和农民。接踵而至的内战和新经济政策造成的饥荒又夺走几百万俄国人的性命。他的继承人斯大林更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大的杀人魔王,仅仅在一九三七年到一九三八年的肃反运动中就杀害了七十万俄国人,甚至连他们未成年的子女也不放过。

由俄共豢养起家的中国共产党对暴力与杀戮的痴迷更不在其马列主义、法西斯主义兄弟党之下。根据各方面估计,被中共害死的中国人在三千五百万到八千万之间。从一开始的杀“土豪劣绅”、杀“AB团”,到抗战期间在敌占区用恐怖手段对付效忠国民政府的抗战人士,再到抗战胜利后发动内战,把未曾得到片刻休养生息的全国军民重新投入水深火热之中,仅长春包围战一役就活活饿死平民二十万。一九四九年中共篡夺大陆政权后,暴力杀人更加肆无忌惮。在一九五零年的一个电报中毛泽东说:“顷接中南局转来湘西四十七军关于镇压反革命情况的报告,在湘西一个县杀了匪首恶霸特务四千六百余人,准备在今年由地方再杀一批,我以为这个处置是很有必要的。”一九五一年的“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决议”中,毛泽东在谈到镇压反革命的数字时写道:“北京两百万人口,已杀六百多人,准备再杀三百多,共杀一千人左右也就够了。……有些城市镇压得还很不够,群众要求继续镇压,因此仍需大杀几批,并争取在七月底以前,杀掉预计数字的三分之二。”这股嗜血滥杀的暴戾之气到文革时便发展为全国各地的杀人狂潮和广西等地的吃人惨剧,到现在便有了中共头子江泽民“把一切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抓一批,关一批,杀一批”的说法,便有了中国大陆每年处死人数超过世界其他各国处死人数总和几倍甚至几十倍、人体器官连年“丰收”的光辉业绩。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黄花岗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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