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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世泽:美国国会审议2023香港制裁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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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会参众两院的议员,提出香港制裁法的法案草案。香港有四十九名法官、检控官以及与《国安法》相关的人被列入制裁名单。虽然现时法案只是分别在参众两院首读,并交付外交事务委员会作出研究,未有确实通过的时间表,但由法案的本质,以及美国国会审议法案常规来看,进度可以毫无预兆地快。

香港制裁法案结构简单按惯例两个月可获通过

这个初步标题为《2023年香港制裁法案》的法案,其实结构十分简单,那就是总统在法案生效后一百八十日内,向国会参众两院指定委员会表明会否制裁法案指明的人士,以及支持有关决定的理由。这类结构简单的法案在香港和英国都不常见,但在美国是十分常见,因为这类法案很多时会与一些非要通过不可的法案合并并搭顺风车通过,《国防授权法案》、《年度拨款法案》都是这类型必须要通过的法案。而过往不少支持台湾的法案,都是国会议员将条文合并在其他法案一并通过。在年底,美国国会就必须处理涉及预算拨款以及各类政府权力授权的法案,《香港制裁法案》的简单结构,其实很适合这种处理手法。

亦由于结构简单,因此,如果要通过时,美国国会审议速度可以很快,甚至超乎很多人想像,与英国国会一条法案随时用上一年都未必可以审议完成很不同。像《保护香港法案》,只不过用了两个月去审议,而《香港自治法案》也用了差不多速度就通过。当然,美国国会议员提案,以至安排议程权力亦远比英国为大。英国有政府法案优先的传统,加上国会事务的编排权力某程度在内阁成员下议院领袖之手,并非由内阁提出的法案往往寸步难行,但美国充分实践三权分立,行政机关都得请求相熟议员提出政府想要的法案,并不可以直接干预立法机构的意志,这点英美的宪政设计,亦有十分之大的差别。

早于1947年纽伦堡大审判中美国已确立法官犯罪定义

当然,这个法案亦有相当的必要性,一方面香港法院的审讯方式,本来已经与美国宪政要求的公平程序,英文叫Due Process有一段距离,但现时在国安法审判的方法,已经变成一如纳粹德国年代,一堆曾经受过严谨法学训练的专业人士,为了政权一已之利为非作歹的地步。美国在1947年针对纳粹德国司法官员和法官的“纽伦堡法官大审”之中,已经确立了参与政治迫害的法官本身就是参与犯罪行为的原则,现时美国国会议员公开以法律方式制裁香港法官和检控官,实际上否定香港法院判决的合法性和认受性,亦为各国救生艇,以至日后便利其他香港曾经受迫害人士的法律清除法理障碍。

过去的制裁已对中国和香港经济构成重大阴影

另一方面,自《香港自治法》通过以来,美国已经有三年多时间无新针对香港的法律,或推出相对应的行政令去回应香港日益恶化的现况,以及中共故意任命未受过制裁人士掌管警队以及律政司,林定国和萧泽颐都是未受过制裁,但他们在镇压香港人上的表现,与邓炳强、郑若骅同等恶劣,因此,美国在三年后添加制裁名单上的人,亦是回应过去三年未有任何改善,而且日益恶化的香港现况。

当然,只是靠制裁不会改变香港现况,只不过制裁是向香港施压整个政策措施必然部分,有些人指有部分港官在制裁下生活得仍然不错,就否定制裁的作用,这个是偷换概念的讲法。事实上,北京对美国新制裁法的激烈反应,因为制裁已经对中国和香港经济构成重大阴影,这是有实质效用,只不过中国官员拒绝顺应美国的要求,回到《中英联合声明》中方自己声明的轨道上,相反,仍然用不同招数拒绝回应英美等国合理要求,只是暴跳如雷,不会解决问题,只会加深中国与西方之间的经贸裂痕。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RFA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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