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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淦恭说:评青岛案:不是底层互害,而是暴力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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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5日晚,青岛李沧发生一起保安持刀杀害外卖员的案件。日前,《三联生活周刊》的报道,再次把这个案件推向舆论场中央,引发广泛讨论。

此前几天,舆论场对这一事件的讨论,不少都基于一个基本逻辑,即这一事件是“底层互害”。简而言之,外卖员和保安都是“社会底层”,外卖员受限于“算法”要赶时间,保安宥于“规定”要严格执法,外卖员和保安产生冲突,都是被“资本”和“机制”所驱使,所以这是“大环境导致的悲剧”。

舆论场上,还有一部分人聚焦到了外卖员本身的背景。他们的逻辑是,之所以产生和保安的冲突,那是因为“送外卖”这个行为,不送外卖就不会遇到这个事情。三联报道说这个外卖员是留学澳大利亚的心理学专业“海归”,不少舆论就转向讨论“海归为何沦为外卖员”(留学的“性价比”问题),这样的讨论当然不乏流量,但和案件本身实在是离题万里。

在这些讨论中,有三个最主要的逻辑谬误:

1**、以利害判断代替是非判断**

当下许多公共讨论,往往以利害判断代替是非判断。

虽然青岛案件的事实信息还远不够清晰,已经有很多人开始脑补说“外卖员比较轴”,外卖员一根筋,要是外卖员懂得“变通”,能给保安点支烟,就如何如何。

我们姑且不论这些“脑补”是否成立,在这个案件中最为关键的事实只有一点:保安为何带刀,为何砍人?

就这一事件来说,外卖员遭遇天降横祸,保安一方毫无疑问负有100%的责任。因为外卖员不掌握暴力,而保安掌握暴力并且使用了暴力。

当然,“不要招惹情绪不稳的人”,“不要和保安过不去”,都是生存智慧。这些生存智慧可能是实用的,可能是能够让人“趋利避害”的,但利害判断不能代替是非判断。

即使外卖员缺少某种变通的“生活智慧”,那说破天了,也只是一种个人的“过失”而已,甚至连“过失”都谈不上。这可以被视为“不明智”,但没有错,更没有罪。而杀人的保安,却是实实在在的行凶者,法律意义上的犯罪嫌疑人。这很明显是保安对外卖员的单方面侵害,何来“互害”一说,何来“都不容易,都有难处”的和稀泥?

当代舆论场上,流行一种非常庸俗的“辩证法”。这种“辩证法”最喜欢说的就是,“一个巴掌拍不响”,“XX一方也有问题”。双方发生冲突,那一定其来有自,再弱势的受害方,也“有自己的原因”。

然而,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完美受害者”?如果受害者不是毫无瑕疵,施害者和受害者,就成了“双方都有原因、双方都有责任”?这显然是荒谬的。

有无生存智慧,这是利害判断;厘清双方责任,这是是非判断。在公共讨论里,大是大非不容模糊。对一件事是非的讨论,不应该和当事人的策略是否最优搅和到一起,无责任的一方因为自己的“策略不够好”就变成“也有责任”,这种逻辑显然是不成立的。

2**、以阶层话语代替权利话语**

在青岛案件中,大部分讨论都在使用阶层话语。

但这件事和阶层真没什么关系。在这一案件中,保安是拥有暴力并且使用暴力的人,外卖员是不拥有暴力、被施暴的人。这个问题是外卖员作为保安的相对方其人身权利的保护问题,保安和外卖员的经济收入高低、社会阶层高低,和这一案件本身是没有关系的。

君不见,2022年在广州还出现过保安刺死私家车车主的事情呢。你说外卖员是“社会底层”,私家车车主那相比保安肯定不是“社会底层”了吧?

在拥有暴力的保安面前,任何其他不掌握暴力的人都是弱者。今天保安可以因为阻止外卖员骑电动车进小区和外卖员起冲突,明天也可以为了外来访客登记、外来车辆入内等事项和其他访客起冲突。在这一案件中,所有围观者应该代入的身份,都应该是自己可能成为被保安侵害的对象。但很多讨论者把事情当成所谓的“底层互害”,成了看保安和外卖员两类“体力劳动者”之间的冲突,这是很奇怪的。

现代社会的核心特征,就是要讲“权利”。我们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一篇小文不展开讨论了,但等级观念在我们的社会仍然根深蒂固,的确是不争的事实。很多人总有各种不同的鄙视链,用权力、财富来区分阶层,然后用庸俗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来解释一切,你强就不会受人欺负,你弱你就要被人欺负。当然,我不能断言这套逻辑在今天的社会完全不成立,但至少这一套逻辑不能用来解释一切吧。

在当今社会,所有权利受到侵害的人,都一定是社会的最底层吗?显然不是吧。一个人是不是努力往上爬,就能免于权利受损,这也不是吧?那既然如此,我们难道不应该更坚定地站在“权利视角”来进行公共讨论吗?不同的人当然面临不同的经济社会处境,但所有人都应该受到平等的法律和制度保障,享受普遍的法治和安全公共产品,不是吗?在青岛案件中引入阶层逻辑,这完全是不成立的。

3**、对社会阶层的错误认知**

退一万步说,回到保安和外卖员本身的社会阶层,上来断言一个“底层互害”,也是对中国社会缺乏起码认知。

有一些数字经常引起人们的讨论,比如6亿人平均月收入不超过1000元,9亿多人平均月收入不超过2000元,很多人觉得中国人收入真的这么低吗?我们来看看这种数字的算法。这些数字实际上是“人均可支配收入”,就是一家人挣钱的挣的钱是分子,一家有多少人口是分母。

根据人社部2022年的数据,全国就业人口7.3亿,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1.3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标准太低,在此忽略)。也就是说,全中国能够获得收入的人8.6亿,占总人口的60%。

所以,家庭成员的人均收入数字乘以1.67,大致就是这个家庭中有收入的人的平均收入。

6亿居民对应的就业人口是3.6亿,3.6亿就业人口每月月收入不超过1700元,考虑到中国有两亿多农民,而大部分地区农民的生产效率并不高,这个数字就显然不算离谱。同理,9亿多人月入不到2000,也可以换算成,有5亿多就业人口月入不超过3400元,这个数字也很实在。

这就是中国,而且就是官方统计数字里的中国。2022年,青岛的城镇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64349元(税前),平均每个月5362元,扣掉五险一金和个税,就是低于5000。外卖员在青岛,月收入整体显然是高于此数的,在统计意义上,无论如何与“社会底层”沾不上边。

关于外卖员所面临的种种问题,各种讨论已经太多。但我想说的是,不要轻易去下断言说外卖员是“社会底层”,更不要对外卖员释放居高临下的廉价同情。很多人都说,外卖员不交“五险一金”,(这里不讨论“五险一金”的正当性和可持续性问题,那是另一个问题)平台剥削如何如何。我就想问,今天中国的体力劳动者,如果不是在外卖平台“灵活就业”,有一个固定工作,是不是就一定交“五险一金”呢?难道所有流水线上的农民工就一定比外卖骑手更有保障?说得难听点,不过是很多人天天日常打交道的体力劳动者就是外卖员,对更多从事体力劳动的人毫无体感罢了。

外卖员当然风里来雨里去,当然也是被“算法”驱使,但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送外卖?原因很简单,因为即使到现在,外卖员的收入在体力劳动者里都算高的,考虑到外卖员工作的峰谷效应,他们的实际时薪比起流水线工人就更高了。而且,即使外卖员所在平台没给他交五险一金,他自己按某种标准去交,交完了之后的税后收入,仍然显著高于一般的流水线工人。

事实就是如此,数以百万计的外卖员,就是用脚投票选择了这个职业。

中国不是个富裕国家,中国的普通劳动者的收入仍然比较低,这是个客观现实。但舆论场上对外卖员待遇的讨论有些过度了,也歪楼了。因为一旦谈起外卖员,人们就可以找到平台、资本、算法等各种参照物,来论证外卖员可能受到的种种“压迫”,但其他产业工人,比如流水线工人背后没有“资本”,没有“制度”吗?外卖员,只是中国体力劳动者的一种而已,他们的收入状况和劳动强度,是整个劳动力市场中各个参与方形成的均衡。这个均衡状态很不完美,但这归根结底主要是因为中国不是个富国。一味地对平台、资本或者算法开展道德谴责,同样偏离了问题的实质。

要之,公共讨论要讲是非,而不是只讲利害;要讲普遍权利,而不是放大阶层对立。别再轻言“底层互害”了,把公共事件和共同讨论转化为群体对立冲突,这是许多人最惯常的逻辑,但我们要时时提醒自己,这种逻辑,往往和事实本身相去甚远。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元淦恭说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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