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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没跟公司报备!上海男主管工作3年遭无情开除⋯求偿结果曝光

离婚也要跟公司报备?中国上海一名杜姓男子本是某食品公司的高层员工,怎料工作几年后突然收到公司解雇通知,只因为他离婚一事没有跟公司主动通报。杜先生知情后感到不满,愤而提告要向公司求偿,最后判决出炉,公司需支付杜先生10万元人民币(约新台币43万元)的违法解除劳动合约赔偿金,案件结果曝光后也掀起中国网友讨论。

▲一名公司主管某天突被开除,竟是因为他离婚没跟公司报备。(示意图/翻摄自unsplash)

根据《新民周刊》报导,杜先生2017年2月到该间食品集团任职,工作几年后,双方续签了有效期自2020年3月1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止的劳动合约,杜先生也升职为首席运营官办公室高级管理人员,并签字确认了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签署道德规范、保密义务、利益冲突排解等协议。

而其中一项规定就指出,为避免高层擅聘亲人,如工作涉及专案或事项相关责任人、供应商等利益主体与其有特殊关系(如亲属关系、投资关系等)时,需立即主动报备。依照《奖惩管理办法》规定,如有婚姻关系变动等导致亲属关系变更,而未及时主动申报或虚报亲属关系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或纪律,公司可解除劳动关系。

杜先生当时任职时,婚姻关系申报为已婚,但公司在2021年1月透过裁判文书网发现他已于2017年12月离婚。因此,2021年1月,公司向杜先生开立合约解除/终止通知函。对此,杜先生于2021年2月向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合约的赔偿金、2020年年终奖、2019年11月的工资差额以及2021年1月的销售奖金。

仲裁结果出炉,判公司须支付杜先生违法解除劳动合约的赔偿金10万元人民币,以及2019年11月的工资差额3540.23元。公司对此不服,诉至法院。一审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公司需支付杜先生违法解除劳动合约的赔偿金10万0804元,但无需支付2019年11月的工资差额3540.23元;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但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篇新闻曝光后也掀起中国网友讨论,不少人都认为公司管太宽,倘若杜先生是离婚后和他人再婚没报备,之间存在利益冲突,那把人开除还情有可原,但杜先生只是没报备自己已经离婚,与公司利益也无任何瓜葛,却遭公司无情对待,让网友直言“这公司只是找个由头想开除这个员工吧”、“婚姻状况属于隐私,与工作无关滴,所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约吧”。

责任编辑: 李冬琪  来源:三立新闻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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