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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级干部回乡见闻:农村盛行“有用崇拜”

注:本文作者漆宇晴,现任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2016年1月,时任萍乡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的漆宇晴在《雨花》《中国铁路文艺》等老牌文学刊物发表了系列散文《回乡笔记》,描述了作者过年回乡看到的赌博和乡亲风物变迁。

当年过年期间,这一散文作品被微信公众号修改标题为《一位80后干部的回乡随笔》进行传播,引起网络热议。由于原文太长,这里只节选其中的《有用崇拜》部分,原文如下:

你厌烦了自己工作的圈子。

在这个小小的圈子里面,你看到人们的眼睛里只有个人利益,只有为个人利益而努力结交的朋友、努力改善的关系、努力形成的格局、努力维持的友谊。

而实际上,却没有任何前因后果,没有任何顺从自然的感情与关系。你想要逃离。

但是,你很快发现,即使到了乡村,事情也并没有朝你想象的方向去发展。

无论是在城市还是乡村,无论是在你工作的环境还是你逃离后抵达的环境,人,终究都已经沦落为了“势”的一个零部件。

这些年来,久不见面的同学或儿时玩伴见面了,问起来当年的同学同伴,讲得最多的,总是那些有用的,开了大公司的,在实权单位任职的,讲到这些人的时候,大家的语气都带有一种不自觉的崇拜。

这种感觉,有一个词语似乎特别贴切:有用崇拜——谁有用就敬着谁,谁管着自己就向着谁。

这样的有用崇拜在村庄里显得更加突出。

乡村的村民们,不管如何骂贪官骂政府,但最看得起的,还是那些有钱的搞工程做生意的人,还是那些有实际权力尤其是管着资金和工程的大小干部;却看不起那些有文化没资本的人,看不起那些尽管职务级别高但没什么实际权力的人。

例如,一个省里的教育厅副厅长之类就完全比不过一个能给自己打架时内心助威的派出所副所长——除非自己家里有小孩子正好要读书又少了分数或够不上其他条件。

我甚至都不知道我的村庄我的村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如此现实,他们更相信更敬重对自己有用的人。

而一个人“有用”与否的口碑在一个村子里,并不由全体村民决定,主要由那些做工程者、有一定位置和话语权的村干部们、有头有脸的乡绅们掌握。

如果一个从村子里走出去的人能够给他们工程、给他们现实利益、为他们办成根据规定办不成的事情,就是有用的。如果不能,就不是有用的人。这与职务高低无关,只与现实权力大小有关。

某个曾进入教科书的人物,我最近去他的村里走动时,发现村里对他的评价并不高,甚至连他死后都没能成功埋入村里的家族坟山。

因为大家认为他当大官时没有给村里尤其是给家族带来多少实惠,没有帮助解决多少人的工作,没有帮助落实多少资金,没有帮助解决多少子弟在参军、判刑方面的实际问题。

在村民们的眼里,所有官员都是贪腐的。区别只在于这个贪腐的官员是否帮助村里帮助亲友办了一些实事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带来了一些实在利益。是,或者否,就是这么简单。

当然了,帮助别人办好过99件事情,但是有一件没办好,村里走出去的这个干部(或者是创业成功者)也是要受到严厉谴责的。他们的字典里面,权力和关系是可以解决一切问题的。

如果一个在外面混得好当了官办了厂的人没有给自己办成某件事情,并不会有什么客观原因,而肯定是这个人不够用心,出的力不够。

乡村的哲学很简单:他对我是不够感情的,想起来小时候、三十年前,我还曾经送过一个青皮橘子给他吃呢,现在却连帮我写张条子让我侄孙子进城里最好的小学都不给办。

当然这种评价很有可能分为两半,得到过恩惠利益者坚定认为这是个念情的好人、没能得到利益者坚定认为这是个无义的坏人。

乡村里总是这么实际。所以乡村里对同一个在外谋生活的人,几乎都有几种截然不同的对立看法。

只有因为小偷小摸从市里某局副科长位子上被调整为管食堂的同村人刘国庆,在村子里几乎一边倒地被认为是个人物受到追捧。

因为他可以决定采购他们局里食堂的菜蔬。村子里那些便宜的、即将腐烂的菜蔬就这样通过这种途径进入了市里局领导们的肚子里,想到这些,村民们和刘国庆就觉得非常开心。

责任编辑: 李华  来源:漆宇晴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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