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里有个老板,被抓进去,原因是纪委要动一个领导,这个老板认识领导,但只是认识,并不熟悉,进去之后就要他承认行贿500万,动刑打瞎了一只眼睛打折了一条腿,声称不肯承认行贿就把老板的儿子女儿老婆全部弄成刑事犯,于是被迫承认行贿500万,把那个领导抓了,拷打后也承认受贿500万。
但是找不到这所谓“500万贿款”的下落,于是纪委说是老板“口头行贿”,这500万还在老板手上,要老板从自己账户上“上缴500万贿款”。
这不是抢劫么?随意抓人、动用私刑、硬扣罪名、强行没收,这比黑社会都黑,简直是畜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