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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政司长警告:网上批评新国安法可能违反该法

资料照:香港特首李家超(中)率领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左)及保安局局长邓炳强2024年1月30日召开记者会,正式宣布展开为期29日的《基本法》23条立法公众咨询。(美国之音/汤惠芸)

香港律政司长警告说,发布和分享对香港新颁布的国家安全法的批评可能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这个3月23日刊宪生效的法律对煽动叛乱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条款。

上周六生效、根据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通过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包括对叛国罪、叛乱罪、间谍罪、破坏罪和境外干预罪等五类犯罪行为处以最高无期徒刑的处罚。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还将英国殖民时代的“煽动叛乱”罪扩大到包括“煽动”对中国共产党领导层的仇恨,最高可判处十年监禁。

香港特首现在有权通过附属立法制定新的罪行,判处最高七年监禁,而律政司长可以对海外活动人士采取惩罚措施,包括吊销他们的护照。

警方的权力也得到扩大,允许在没有指控的情况下拘留嫌疑人长达14天(从目前的48小时),并限制嫌疑人会见律师等。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周日(3月24日)在电视采访中表示,如果一个人在网上转发国外和海外人士发表的批评言论,可能会构成犯罪,这取决于其“意图和目的”。

“一种极端的情况可能是,这个人因为非常赞同某种言论而在网上的转发,并且还添加了一些评论,补充了一些点评,纯粹是为了煽动其他居民对(香港)和中央政府的仇恨,”林定国说。

“在这种情况下,当然存在(违法)的风险和机会。”

法新社还引用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在同一次采访中的话说,为了提起公诉,必须收集更多证据,例如“你在家中存放的东西,以及你的其他所作所为。”

“正如我常说的,如果你已违法,我一定会找到对你不利的证据,”邓炳强说。

另据港媒报道,曾参与强力镇压2019年反送中运动的邓炳强星期一(3月25日)批评部分西方政治人物就基本法第23条立法断章取义与进行恶意批评,并指西方企图将香港的一国两制角色模糊化、去功能化。

邓炳强在一个电台节目上说,如果有国家要关闭香港驻当地的经贸办,最终都是相关国家的利益受损,是很蠢的决定,因为经贸办的作用是促进经贸往来,其实双方都有好处。

美国众议院外委会去年11月推进《香港经济贸易办事处认证法案》。这项法案将要求行政部门重新评估香港驻美经贸办公室是否应继续享有特殊外交待遇和豁免权。如果国务卿认证驻华盛顿、纽约和旧金山的三个香港经贸办不应再继续享有这些外交待遇,香港经贸办将在180天内停止运作。

香港最新实施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扩大了北京在香港2019年大规模民主抗议活动被镇压后于2020年6月30日在香港强行实施的“港版国安法”。

根据这个港版国安法,香港当局已经逮捕近300人,其中数十人因“煽动叛乱”罪被起诉,主要是因为在网上发表批评当局的帖子。

批评人士表示,港版国安法削弱了香港的政治反对派和民间社会的力量,《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将进一步限制居民的自由和权利。

美国、欧盟、日本和英国等强烈抨击这项法律,英国外交大臣戴维·卡梅伦表示,该法律将“进一步损害”香港居民的权利和自由。

美国国务卿安东尼·布林肯上周五对这项法律可能被用来损害权利和遏制异议表示“深切关注”,并补充说这可能会损害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声誉。

但香港特首李家超3月22日在签署这项法案时称,《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通过是一个“历史性时刻”,标志着香港特别行政区终于完成基本法第23条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本地立法的宪制责任,完成了历史使命。

(本文依据了法新社的报道。)

责任编辑: 李冬琪  来源:美国之音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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