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员不是像中国贫下中农根据自己的出身和经验想像的那样对意识形态的正义投票,而是对技术性的事实投票,例如你认为川普确实开了某某发票吗?或者确实把发票开在竞选经费名下吗?
没有哪一个蓝区(尤其是多元化程度高于红区的大城市)会挑不出亲川的陪审员,检方的否决不可能像费拉右派想像的那样纯属形式,双方否决以后剩下的只能是不会让自己的政见落下把柄的人,而且必然有亲川的人在内可以一票否决的,否则逃不过无限制的有理由排除。
同一个人在贫农团公审地主的时候会遭到政工干部分阶段诱导,例如你认为他是修桥补路胆小怕事的好人,不相信他会给解放军下毒对不对?但是你你肯定知道他平时就经常说崇拜美国技术和兵力的话,对中国的力量没有信心对不对?这样就好办了,你爱不爱国?如果爱的话,知不知道美国打败朝鲜就会打我们?如果你只顾小节不顾大局,不配合国家消灭不可靠份子,是不是实际上就是背叛中国人民?所以你要么配合表演,要么自己加入反革命分子的行列吧⋯⋯
同一个人在面临川普有没有罪的时候,会说我相信川普不会犯罪,但法官诱导说,你只能对川普有没有开某类发票的时候,就无法硬著头皮说他没有开了,接下来如果问你认为开发票有没有罪,他还是会回答没有罪,但这个问题不会提出。
选择提问,对陪审员解释,是法官的特权,法官从来都是可以运用特权,对同样的案情和同样的陪审员,向不同方向诱导,实现自己目的,但费拉右派所说的那些扯淡,不过是自己和自己的贫下中农祖先在工作组干部操纵下的经验而已,他们现在也无非是在白区党的操纵下做同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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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团裁决总是说某项罪名成立从来没有听说某项事实成立的罪名不确定而达成裁决,这逻辑上就有毛病。而且陪审团成员有很大的自由意志权力,并非只是随着法官指令动作的机器。====@Yongbing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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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法官的诱导是相当有问题的。比如说,他的发票上是写"法律用途"的,但法官说,根据证词这是造假因为实际上是竞选用途。但这种程度的造假并不一定构成犯罪,必须要“为了非法用途”伪造才构成犯罪。法官的鸡贼在于,他给陪审团的指示中列举了3种可能的“非法”用途,但陪审团不必对具体的非法用途达成一致,只要一致认为非法就行。这就造成一种陪审团"一致"的假象。因为其中有一项是该造假是为了非法报税,可是这种“非法”报税的结果竟然是向政府多交了税……结论是,在这种法官引导下陪审团很难不做出有罪判决。====@eartheng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