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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枪的脸!中国人有办法像美国人那样不受欺负吗?

—乱世生存指南(29)生存主义者、美国式和中国式的自卫和见义勇为逻辑

01

为何自卫?自卫是为了避免自己遭受严重伤害。

为何要见义勇为?见义勇为是为了避免自己良心过不去而造成长期的心理障碍。

所以,如果你自己不会受到严重伤害,那就不需要自卫。

如果你不会良心愧疚以至于造成心理障碍,那就不需要见义勇为。

甚么叫严重伤害?如果你可能被杀死、严重残疾、脸上严重破相、内脏破裂、被剁掉几个手指头、眼睛瞎掉、被强奸,这都叫严重伤害。

当面骂你,朝你脸上吐口水,拿手指对着你的鼻子威胁你,扇你三个耳光,踹你一脚,撕掉你一把头发,甚至把一盆大便泼你脑袋上,或者让你从他胯下爬过去,这都不叫严重伤害。——这只是羞辱。面对羞辱,你无需自卫,承受就可以。

生存主义的自卫观是这样的:

最好的自卫是远离危险、决不惹事。远远看着来者不善,惹不起还躲不起么。

稍好的自卫是不断退让、躲避、忍受。再退一步就是别人动手时护住脑袋和要害部位挨揍不还手,以避免暴力冲突升级。

若是对方下狠手,可能危害到你和家人的生命,那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你要马上用最有效的手段杀了他,宁可先杀人再坐牢或逃亡。

绝不要为了“尊严、正义、荣燿、公平”之类的事情把暴力冲突升级。在生命面前,这些东西都很虚,或者代价太高。

生存主义者不主张为了“尊严”冒险,更不主张为了“荣誉”而决斗。但是一定为生存拼命。活下来,才是第一要义。

你应该见义勇为吗?原则上你没有帮助素不相识的陌生人的责任。大多数情况下,你也不知道别人之间的恩怨和过节,能不管就不管。

人际关系很复杂,或许你冒死救的人是个更坏的恶棍。比如你看到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忍不住拔刀相助,上去一刀把鲁提辖杀了。或者你看到武松醉打蒋门神,肯定认为这是个醉鬼流氓寻衅滋事,背后一箭射穿武松的脖子。你若是看到武松提刀刺向潘金莲胸口,你会一刀杀了武松,还是先问个明白?

匡扶社会正义?那是政府和侠客的事,与吃瓜群众无关。

你会在网上会看到很多侠客言论。2022年6月10日的唐山打人事件发生后,千千万万的网路侠客用键盘行侠仗义。

但是你不要信他们的鬼话。如果他们在现场,90%都不会站出来。

如果你觉得自己若在现场,就必定会站出来。你是好样的。这时候你有二种选择:

1)好言相劝打人一方息怒,打120把受伤的女人送到医院。运气好的话,你被9个壮汉揍几拳踢几脚受点轻伤。运气不好的话,结果可能是你和那二个女人一起送到医院ICU;

2)见义勇为,冲上去狠揍那群流氓男人。结果是你因为群殴伤人或杀人被判刑,也可能被打死或打成植物人,你爹妈为了救治你倾家荡产、郁郁而终。

见义勇为的后果,你要自己承担。行侠仗义是一种非常过瘾的享受,你若愿意承担风险,当然可以行侠仗义。

电影里的侠客经常有好报,现实中的侠客通常下场很惨。中国人从小就会被父母教训不要多管闲事乱说话,就是怕你长大后行侠仗义。

02

普通人就是要经常受欺负的。这世界就是不公平的。如果在中国活到几十岁,看到各种被欺负被凌辱的事,比如看到唐山打人事件还是跟外宾一样发表一通“友邦惊诧论”,那大概是装逼装太久,装习惯了。

陈丹青说,美国人和中国人有一个区别,就是美国人大多数长著一张不受欺负的脸。有人表示反对:并非如此,美国人也受欺负,真正的区别在于美国人受到欺负更容易讨回公道。也有人说,美国人受欺负也不容易讨回公道,美国打官司也是很昂贵很麻烦的,关键是美国人持枪自由,随便欺负别人可能遭受很可怕的后果,所以美国人这张脸应该叫“持枪公民的脸”。以上说法都对。

美国也和其他国家一样,到处有霸凌,到处有暴力,到处有性骚扰和强奸,经常有极端分子进教堂或学校杀人,大街上也有疯子拿着刀枪无差别杀人,还有被税务局逼怒的人开著私人飞机撞击税务大楼。

但是,美国人的脸确实像少受欺负的。

美国大部分州有“不退让法”( No retreat law)。根据这项法律,民众在与他人发生对抗时无需选择退让,可在认为生命安全遭受威胁时使用致命武力,这种情况下杀人被认为是自卫。

“不退让法”常常与另一条公民自卫法相提并论,那就是“城堡法”(Castle Law)。“城堡法”指的是公民在自己家里没有退缩的义务,可以为维护自己的生命、财产暴力抵抗。

“城堡法”的限度是,只能在“城堡”范围内使用枪械,一般指住房,少数会扩展到院子、独立车库、自用车、乃至合法使用的工作场所、暂住场所等。

“城堡法”和“不退让法”,都是自卫的原则。

美国的自卫原则和某些国家的自卫原则不同,它不仅支持为了“生命财产安全”而采取自卫,还可以为了“个人尊严和自由原则”而自卫。

“不退让法”和“城堡法”,就是为了维护个人尊严和自由。

03

以上我讨论了二种自卫和见义勇为的逻辑。

一种是生存主义的,就是“好死不如赖活着”。尊严、自由、荣誉、权利,且放一边去,但是生命至上。

一种是美国式的,不仅白左和大众都认为live matters,法律也支持“为了尊严和自由”而自卫。

但是这两种在中国都不现实。

中国不许持枪,也没有“不退让法”。司法实践中的自卫和见义勇为的后果与美国完全不同。

忍辱负重、任人霸凌羞辱的“韩信忍受胯下之辱”的窝囊方式,又不是普通中国人愿意接受的,他们认为自己是有尊严的人,认为国家、法律、社会应该保护每个公民的尊严不受侵犯。

中国传统文化是非常倡导这种故事的,所以杨志卖刀杀牛二,大多数人都认为杨志杀得好。鲁提辖打死镇关西、武松醉打蒋门神、血溅狮子楼,都认为这是英雄事迹。

但是这些英雄事迹放在现实生活中,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

“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法家治理天下,以商君提倡的“去强”为本,就是避免形成民间强势力量。法家对于武侠精神,一定是坚决打压。

在现实社会中,你如何在自卫和合法之间达到一个平衡点?

答案是:“依法欺软怕硬”。

“欺软怕硬”,通常被视为贬义词。但是在真实市侩社会,这是大多数人的基本人生原则。

谁欺负你厉害就巴结谁。——这就是市侩文化,和追求荣誉感的贵族精神完全不同。贵族文化是极其奢侈的东西,咱不谈。咱只谈市侩文化。

如果对方欺负你,你觉得他打不过你,就可以依法自卫反击。这就是“欺软”。如果对方强大,甚至有枪有炮杀人不眨眼,那就躲着他,这叫“怕硬”。

之所以要“依法”,是为了减少自己的责任。——市侩文化的核心,就是做个不需要付出代价的人。

比如在对方高举椅子砸向你的时候,你提膝撞碎他睾丸,就是合法的。

比如一群壮汉围殴一个女子的时候,这女子若是把壮汉推入河中淹死,那也是合法的。

当对方举起刀对你捅来,你立即夺刀反手杀了他,或者一拳打死他,也是合法。若是等他逃出去几百米,你追上他杀掉,就违法了。

能够在自卫中合法杀人,是一件很过瘾的事。尤其是生活在一个老实人处处受欺负的社会,很多人心里都有一股杀气,恨不得杀了那些恶棍流氓。

应该随身带甚么合法武器自卫?这个问题有很多人问过我。我的回答是:在中国,没有适合自卫的合法武器。因为武器就是杀人的,合法武器都没有战斗力。

你带的是“合法”的武器,恶棍带的是“非法”武器,你怎么可能干得过他?

只能“自卫”的武器,那叫防空洞,不叫武器。

在中国,你随身带一把菜刀、一条甩棍、一条棒球棍、一瓶辣椒喷雾剂,都是你蓄意准备斗殴的证据,会成为对你判刑的依据。

唯一可能例外的,是“合理的劳动工具”。比如搅拌水泥的建筑工人身边有一把铁锹,钳工下班工具袋里有一把锤子。如果你瘸腿,恭喜你,你可以随身带一条结实的拐杖自卫。

04

睁开眼睛,你就能看见。打开耳朵,你就能听见。人间诸多不平事,你愿意路见不平一声吼,还是明哲保身躲著走,都是你的自由。

自卫的逻辑,有很多种。

上面讨论了生存主义的“好死不如赖活着”逻辑,美国式的“不退让法”逻辑,“欺软怕硬”的市侩式逻辑,以及中国特色的“依法”逻辑。

当然还有贵族式的逻辑——为了荣誉而扔白手套决斗。

你是甚么样的人,就有甚么样的决策。

大多数虚伪的人,在网上扮演贵族侠客,在生活中奉行“好死不如赖活”的生存主义法则。

所以,自卫打架要衡量自己是否实力,决不要指望旁边的人民见义勇为——见义勇为在如今的法律框架下,只是小概率事件。

责任编辑: 方寻  来源:南洋富商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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