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共人士胡爱民,2020年曾五次毁坏香港的法轮功真相点,被判刑两星期、缓刑30个月。近日,香港高等法院驳回了胡爱民的上诉,维持原判。当地法轮功学员表示,希望他能明白真相,不要再被中共欺骗。
2020年12月19日,胡爱民戴口罩戴帽子,任意破坏法轮功黄大仙真相点,之后跳上安全岛,穿越马路逃走。
胡爱民还破坏了旺角真相点,法轮功学员诗女士目击了整个过程。
法轮功学员诗女士:“有个男士30岁左右,正面走过来,什么话都不说,一脚就踢展板,打烂真相点。”
事实上,胡爱民在当月13日、19和20日,在旺角、黄大仙、尖沙咀五次毁坏法轮功学员的横额、展板及电脑架等物品,价值总计约1.5万元。胡爱民在当月24日被捕。
胡爱民与同伙在旺角鼓油街向展板喷漆,又在尖沙咀天星码头,将法轮功学员的展板扔下海,还打坏电脑架。
2022年,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判官裁定,胡爱民五项“刑事毁坏”罪名成立,判刑两星期、缓刑30个月。
胡爱民随后上诉。
香港高等法院原讼庭暂委法官姚勋智表示,认同原审裁判官的裁决,被告并无合理辩解破坏属于他人的财物。
遭毁坏财物的法轮功学员表示,胡爱民可能是被中共宣传蒙骗,或是有人给钱指使他行恶。法庭证据显示,胡爱民曾在作案前夕,发手机短讯称“如果我出事,我大佬会安排人送生活费给我”,不排除有幕后黑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