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收看《百年真相》。
2024年9月,中共中央机关刊物《求是》发表中共党魁习近平的文章。文章称,中共的教育绝不能培养“社会主义破坏者和掘墓人”,否则,就是教育的失败。
可是,最近发生在辽宁省沈阳市的一个案子,却让人们看到了中共官员的无法无天,以及对国人的冷酷无情。他们是不是习担忧的、中共的破坏者和掘墓人呢?本期节目我们就来谈谈这个案例。
举报亿元贪官反被判
原沈阳市信访局干部郭泓,依法举报原沈阳市信访局长陈国强私开银行账户,私存维稳资金超过1亿元,且举报属实。
2024年9月12日,举报人郭泓却被当成犯罪嫌疑人押上法庭。
据接受大纪元采访的知情人透露,法庭上检方公布了陈国强私开的六个账户。比如,在哪个工商银行存款六千万,在哪个银行存款一个亿等等,共六个,还给出了账号。意思是查出陈国强有问题,已经处理了,对陈党内警告,行政上降级处分。
知情人说,律师据理力争,说:“我们都是有知识有文化的人,现在我就请问你们:陈国强私开的这六个账号,咱们算一算加一加:有没有超过一个亿?那郭泓举报的是不是事实?他有没有提供虚假信息?问得法官哑口无言。既然郭泓举报的是事实,那为什么要抓郭泓?问得法官没下话了。”
法庭上,法律系硕士毕业的郭泓对检方提供的所谓证明,一一用相关法律的章节条文作了驳斥回应。
但是,公诉人最后还是建议法院对郭泓判刑五年以下。
根据宪法第41条的规定,依法举报国家公职人员违法乱纪是公民的权利。郭泓依法举报陈国强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且举报属实,是做了大好事。
那公安局为什么要抓他?检察院为什么要起诉他?法院为什么要审判他?公诉人凭什么建议法院对他判刑五年以下?
4800多次举报无结果
郭泓是原沈阳信访局处级干部,从2014年开始举报。举报之后,在2015年12月17日,他突然遭沈阳市公安局非法抓捕,并受到酷刑折磨。郭泓告诉电话采访他的大纪元记者:
被抓后,“(警察)直接就给我上脚镣、手铐,关到地下室48小时。当时都没有任何手续。”
“他们对我严刑毒打,造成我左耳骨膜穿孔,头部伤口达8厘米,手神经断裂,颈椎、腰椎纤维环撕裂和断裂等,全身关节受伤,牙齿活动出血,颈椎血管损伤。”
沈阳市公安局为什么非法抓捕郭泓?是谁下的令?又是谁下令用酷刑?为什么要用酷刑?
事实上,沈阳市公安局抓捕郭泓一个月后就撤案了。因为郭泓坚持自己依法举报无罪,警方刑讯逼供下也不认罪。警方没有找出任何犯罪证据,只好释放郭泓。
此后8年,郭泓向沈阳市、辽宁省有关部门,中纪委国家监察委等中央部委反映情况,包括找相关的领导,达4800多次,都没结果。
郭泓说,8年中他向辽宁省三级检察院反映了上千次,没有得到任何答复。他去了中纪委,也没有下文。他向媒体举报的邮箱、微信号被封,邮箱被封了几十个。
8年中,被中共称为“人民公仆”的各级官员,全都麻木不仁。
被围堵9天9夜
2022年10月14日,郭泓驾车前往北京看病,请律师。行至辽宁省盘锦市高速公路服务区,被沈阳市公安局、沈阳市信访局安排的三十多人、十多辆车围堵,被非法剥夺人身自由长达9天9夜。
期间,郭泓报警四十多次,盘锦市公安受理报警后,以“无权管辖”为由,未对现场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处置。
10月23日,郭泓几近崩溃,迫不得已顶开围堵的车辆逃离。
10月24日,郭泓被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拘留。
郭泓到北京看病、请律师,这是他作为一个合法公民的正当权益。沈阳市公安局、信访局为什么要安排三十多人、十多辆车围堵他?是谁下的命令?为什么非法剥夺他的人身自由长达9天9夜?
根据宪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非法拘禁已经构成犯罪。沈阳市公安局、信访局知法犯法、执法犯法、严重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
盘锦市公安接到郭泓报警后,为什么不依法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不受侵犯?
郭泓在被困9天9夜、生命受威胁的情况下突围自救,犯了什么罪?
根据中共刑事诉讼法,刑拘期限最长是37天。但是,沈阳市公安局仅凭一纸刑拘通知书,就关了郭泓150天。
沈阳公安局的办案人称,要对郭泓做精神病鉴定,鉴定期间不计入办案时期限。
先不说郭泓精神正常,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28条的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从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那么,本案刑拘羁押期限最长应该是,鉴定期限30天加上刑拘期限37天,共67天。
退一步讲,即使要做精神病鉴定,关押到第67天时就该放人,为什么不放人?
唯一合理的解释是,有人存心要整郭泓,想利用超期羁押,把郭泓关傻关疯;或者让郭泓屈服,认罪认罚。
上级为何不管?
上面说的沈阳市信访局、公安局等等的严重违法行为,为啥没人管?陈国强当过沈阳市人大正处级秘书,为沈阳市人大主任服务过;当过沈阳市纪委常委、副书记、秘书长,为沈阳市纪委书记服务过;当过沈阳市政府副秘书长,为沈阳市长副市长服务过。这些人是不是陈国强背后的保护伞呢?
郭泓的律师李爱军无数次与公安办案人员沟通,无数次向沈阳市于洪区检察院反映,多次向沈阳市检察院反映,六次向辽宁省公安厅反映,两次向辽宁省检察院反映,两次向辽宁省纪委监委反映。但沈阳市公安局仿佛有免死金牌护身,不仅不纠正错误,还继续对郭泓打击报复。
郭泓通过他的律师李爱军向公安部邮寄了控告状,要求公安部领导“监督沈阳市公安局立即停止迫害郭泓,对郭泓取保候审或者指定沈阳市以外的公安机关管辖”。
从9月12日沈阳市于洪区法院对郭泓案的审理看,公安部领导没有依法监督、纠正,也没有依法查办相关严重违纪违法官员。
据郭泓向大纪元记者透露,沈阳市信访局在棋盘山有个维稳基地,专门用来关从北京拉回来的上访人员,里头曾经死过人,有上吊的,被迫害的。
郭泓被打击报复,是否与有人想掩盖发生在棋盘山维稳基地中的死亡事件,有关系?
从郭泓依法举报,受到不法对待的情况看,郭泓案可以归类为冤假错案。其中,沈阳市的公检法系统,有推脱不掉的责任。在此过程中,相关官员没有依从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上确实侵犯了公民人权。
而相关的上级官员,不出面约束、监督下级的做法,与中共宣扬的党纪教育,以及依法治国口号,都差得太远。
失民心者自掘墓
被郭泓举报、涉案超亿元的沈阳市信访局原局长陈国强,仅受到党纪“警告”处分和政务“降级”处分。据知情人讲,陈国强现已移民澳洲。
一个涉案过亿元的严重腐败分子,就这样被轻轻地处分了一下。陈国强是否得到后台老板的特别保护?是否有人故意放他出国了?
究竟,相关官员为什么要打击报复陈国强的举报人呢?这背后是否还有更多的黑幕?
在长达8年的时间中,从对沈阳市公安局、信访局负有直接监督之责的机关,到中纪委国家监察委,实际上是在包庇腐败分子、迫害好人的官员,他们的所作所为,都是与中共宣扬的“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完全背道而驰的。他们长期以来对郭泓案的处理方式,以及郭泓目前的艰难处境,只能让郭泓及其家人,郭泓的亲朋好友,海内外同情郭泓的一切有良知的人,对中共不再抱任何希望了。
那么,他们是不是中共的掘墓人?
好了,今天的节目就到这儿,谢谢您的收看,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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