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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而有责”配合政府投资 香港商人如履薄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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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眼见香港经济未有起色,不少行业更败象纷陈,近期吹响集结号,一面接见外商重申“一国两制”照旧,鼓励投资中港两地,一面督促港商紧随习近平思想,讲求“富而有责”,但中央积极有为之余,还要慎防弄巧反拙,避免投资者进一步失去信心。

去年以来,“富而有责”已成为中央对香港工商界的基本要求。港澳办主任夏宝龙曾经呼吁工商界需要“富而有责、富而有义、富而有爱”,将“爱国”化作具体行动,协助政府解决民生的“忧难”,以符合习主席对香港的期盼。结果商会及大地产商纷纷响应支持,有的投放钱财改善民生,有的借地供政府兴建简约公屋,有的捐地兴建安老院。

今年九月,夏宝龙面见香港特首李家超,表明要求工商界支持当局施政,“把爱国爱港热情转化为一项一项具体的实际行动”,推动香港的“由治及兴”。他的呼吁被理解为指责商界不支持政府,因为过去一年多,政府一次又一次将住宅地皮推出市场,不论是供发展“港人首次置业”楼宇,还是私人发展商参与兴建公屋计划,结果都由于反应冷淡而流标收场。长此下去,不但改善住屋计划进展缓慢,更有损特区政府的威信。

商界投资政府项目乃社会责任

近日报载港澳办急召香港政府及商界高层到深圳开会,相信除了面授机宜,介绍中央快将推出的救市措施,据报道中央会进一步要求商界“在人力、财力上挺港”,例如须从香港长远及整体利益考虑,财政上支持香港大力发展创科事业。可见“富而有责”不再限于扶贫助学之类的企业社会责任,更包括不计企业得失向政府买地,以至财政支援经济发展计划。

港澳办的想法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思想。习主席今年三月讲话有三点重要内容都可以引用于香港:一是民营企业家要“增强家国情怀”,“担负促进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二是民营经济必须面对挑战,“转变发展方式”、“转换增长动力”、“走高质量发展路子”;三是鼓励及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发展重点产业链供应炼项目,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因此,重大国家使命当前,香港商家必得好好“学习”,没有不支持的选项,否则罪莫大焉。

尽管君命不能违抗,本港富豪商人至今顶多愿意捐地借地,以至出钱出力扶助贫弱,做好企业社会责任,以维持与北京的关系,但担起推动科研、发展经济的责任,始终难以接受。

首先是由于香港眼前经济艰难,中国经济更是水深火热,难以旨望由大陆中短期内推动香港“由治及兴”,而本港企业业绩衰退,盈利减降,面对前景已经十分彷徨,还有什么闲心闲钱来分担政府发展科研,推动发展高质生产力的重任呢?例如在大陆长年投资的恒隆集团,今年第二季业绩衰退22%,企业表现不济导致股价大幅下滑,令企业总值由高峰期贬了大约80%(不少地产集团也有相近跌幅)。该集团前董事长陈启宗虽然素来“爱国爱港”,也不敢看好前景,只求家族接班人“保本保命,不要大发展”。此时此地,本业生意不景,还会有心有力无私奉献,要他们支援祖国的伟大建设,是否有点奢求?

企业家高尚情操贬作基本要求

其实企业是否支持科研发展融资,或者帮衬政府买地,首先是个商业决定。买地起楼固然不用多说,即使融资科技,商界也可以不同的商业方式参与。例如寻找融资颗伴,政府须清楚界定合资者的权利和责任,例如硏究计划的利益归属和风险分担。当局亦可担当中介人,撮合融资机构和研究负责人,以至协助双方制订融资合同,但无论如何,参与者明买明卖,绝非慈善事业或报国行动。

商界大惑不解的更是:社会责任原来还包括经济投资。由英治年代开始,企业家或企业的社会责任,除了交易公平公道,就是以具体服务或金钱捐献,关怀社会,惠及人群,尤其是老弱伤残。即使今年七月底,习总书记回信感谢祖籍宁波的香港商人,表扬他们对国家的贡献,也主要是指他们实业报国,捐资助学。换言之,“宁波帮”港商的非常德行和义举,如今已成香港商界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同时责任的范围扩大了,除了做好本业、捐献和助学,还加上支持政府主导的经济活动,不管它们是否符合商业原则和法治精神。

如此的企业家经济责任,不但情、法、理都讲不通,更会引起两大反效果。外商发现本地商界需要负上非一般的社会责任,也等于付上不可预测的额外成本,因此害怕迟早得到同样对待的,或会却步不前。同时,本地商人看到外商受政府欢迎,却无须尽“爱国”义务,可以溜出去变身外国公司,再重临故地的,又何乐而不为?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自由亚洲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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