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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普法震惊全网!女突转身撞人自摔反获赔7万 青岛法院引爆众怒

山东青岛一法院普法案例称,一女子在路上上行走突然转身,撞上后面的行人,摔倒受伤,获赔7万元。(网络视频截图)

近日,山东青岛一宗匪夷所思的判例引爆舆论:一名女子在街上突然转身撞上身后的行人,结果自己摔倒骨折,却成功索赔7万元。而令人震惊的是,这起荒唐案件竟由法院官员亲自上电视“普法”,遭到网友一致怒斥。

在青岛电视台《法治青岛》的“普法”节目中,青岛李沧区法院立案庭庭长韩继升介绍了一案例:女子刘某与男子王某在街上同向行走,刘某走在前面一边打电话一边突然转身往回走,撞上后方王某后倒地受伤,伤势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刘某一怒之下将王某告上法庭,索赔18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存在较大过错”,但王某因“未保持安全距离”,对事故也负“次要责任”,最终在多次调解下,王某赔了刘某7万元。

此案一出,网络炸锅。网友纷纷讽刺:“现在走路也得保持‘安全车距’?”、“她转身撞我,我还得赔她钱?”、“这是不是把人当机动车来判了?”、“以后路上撞到人是不是就可以找他要7万?”

更有网友讽刺,“如果她转身撞到的是电线杆,是不是要电力公司赔?”、“以后我上街得戴行车记录仪了。”

青岛市中级法院的官方账号更是被评论区攻陷,最后干脆关闭评论功能躲避舆论。

不少法律专业人士也公开批评此案极不专业。一名“杭州陈泽鑫律师”在抖音指出:所谓“安全距离”本是交通法规中对机动车的要求,根本不适用于普通行人之间的走路行为,“这判决简直颠覆常识,居然还当成典型案例来‘普法’,简直是在侮辱公众智商。”

有律师进一步指出,在中共司法系统下,大量“调解”实为法官暗箱操作,“所谓当事人达成一致,其实是在法官的‘威逼利诱’下被迫接受”。

这个判例本质上不是普法,而是再次撕开了中共式“维稳司法”的荒谬真面目:不讲逻辑、不尊重常识,只要有利于“息事宁人”,哪怕荒唐,也能堂而皇之成为“法律示范”。司法公信力在这种体系下,只会不断透支。

(网络截图)

(网络截图)

责任编辑: 王和  来源:阿波罗网王笃若报导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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