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 存照 > 正文

王岸然为什么被捕

作者:

71岁的评论人王岸然日前被捕,表面罪名是什么“维护国安条例”第88条“妨害调查罪”,以及“明知而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国安法官兼总裁判官苏惠德拒绝批准保释,王岸然须还押至明年1月候讯。

据国安处总警司李桂华说,王岸然在其个人YouTube频道,肆无忌惮披露被国安警约谈的部分内容,已产生“通风报信”效果,罔顾是否妨害正在进行的国安调查。李又说,王形容中央及特区政府是“以灾乱港”始作俑者、中央对香港灾情的支援只是“做戏”,“明显是谎言及煽动”。

但坦白说,我认为一点也不“明显”。

“以灾乱港”四字,源自11月29日北京驻港国安公署的声明,用来谴责所谓“反中乱港分子”借火灾生事、散播谣言、破坏团结、攻击政府救灾等。但这四字不是成语,王岸然信手拈来,引申活用,比方说,借此批评政府公布的资讯矛盾混乱——如邓炳强最初说棚网阻燃,后来又改说不阻燃——又有什么问题?

世界不同地方发生天灾人祸,人民批评政府、向官员问责,根本天经地义。远的不说,今年9月“桦加沙”袭台,花莲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泥水流入光复乡,导致十多人死亡,就有很多台湾人公开指责政府。10月1日《自由时报》报道:“部分媒体指称经济部未堵好堤防缺口才造成灾情,并指经济部设置开口堤是罪魁祸首。”按照中国香港标准,那些形容政府部门为“罪魁祸首”的台媒,已犯“煽动”,可能已遭没顶之灾。

至于那句“做戏”,我不清楚前后说了什么,但光凭这两个纯粹表达主观感觉的字,实在很难称得上“谎言”或“煽动”。“谎言”代表明知是假也说出来的话,当中或涉虚构的情节。但如果王岸然没有捏造事实,只是觉得中央假装关心火灾,国安警凭什么否定他的真实感觉?很多人都认为“全世界政府都做戏”,国安警凭什么证明中共不是?

比如我说“袁木很诚实、李家超很弱智、邓炳强很样衰、习近平好靓仔”,纯属主观看法,能够称之为“谎言”吗?也建议李桂华搜一下“Trump is a liar”这句话,看看有多少美国人公开说过,再看看有多少人被控“煽动”。

至于“妨害调查罪”,由于王岸然“肆无忌惮披露被国安警约谈”的影片已被删除,我实在无从评论他说了什么东西“犯法”。我平日甚少听网台节目,除非要写的题材跟网台有关,才会开2倍速度快听一次。恰巧前几日留意到王岸然被捕,好奇他披露了什么“国安机密”,就随便听一集他和梁珍做的访谈(我没听李桂华点名的王岸然个人channel),主题正是旺角警署的国安会谈。

但听毕全集,也没听见什么“国安案件”,遑论“通风报信”。今天打算再听一次,发现已被删掉了,十分无奈。现在先讲讲“国安约谈”的背景。王岸然、廖成利及几个专业人士,原拟于12月2日下午举行“高楼维修政策的民间记者会”,探讨宏福苑火灾善后工作,地点是新蒲岗工厦单位。但召开记者会前几个小时,王岸然、廖成利等人突然获邀跟国安警见面,记者会被迫取消。王岸然跟国安警会谈的地方,是旺角警署。

我现在翻遍网络,都找不到王岸然在警署披露了什么足以“妨害调查”的内容,连他是否犯法也很难确定。这时我才惊觉,原来封锁消息、清洗历史是多么轻而易举。那么王岸然跟梁珍讲了什么呢?我虽然记得一些重点,但也不肯定说出来是否又会“犯法”,所以只概括地复述几句王岸然对梁珍所说的话(不是他在旺角警署说了什么)。

记得王岸然说,政府近日要求全港工程三天内拆网,合不合阻燃规格的网,都要一刀切拆掉,那么当中牵涉的额外开支由谁付呢?王认为那些网是私有财产,合规格的网没理由拆,市民有理由向强制拆网的政府索偿。

王岸然也向梁珍提到“民间记者会”的问题。他说香港没有法例禁止开记招,特别是在私人地方(工厦单位)跟记者聊天,警方用哪条法律去禁?——听了他跟梁珍所说的话,我觉得王岸然之所以被拘,除了因为“妨害调查”或“煽动”,也可能因为他太懂法律,令意图箝制他的部门束手无策。除了拘押他,你有法律禁止他开记者会吗?

王岸然被捕,再次说明香港评论人的困境。哪怕只是冷嘲热讽说“做戏”,或普通一句“以灾乱港”,都能轻易被以言入罪,令人难过。身在海外的评论人,当然也不是“肆无忌惮”的,但应该讲的还是要放胆继续讲;至于不应该讲的(比如那些投诚跪舔的屁话),可以考虑回流香港才慢慢讲、日日讲,反正绝对不会被捕,还可以转一条更华丽的跑道。

愿王先生平安。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冯睎干十三维度脸书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本文网址:https://www.aboluowang.com/2025/1213/23196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