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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配周满芝涉在台为中共发展组织 被判刑8年

台湾新住民关怀总会理事长周满芝被控受中共指示与资助,在台发展组织案,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原判决无罪,但全案经最高法院撤销发回。高雄高分院更审今天(20日)宣判,周满芝意图危害国家安全及社会安定,为大陆地区违反国家安全法规定,改处有期徒刑8年。

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象心力/CC BY-SA3.0)

台湾新住民关怀总会理事长周满芝被控受中共指示与资助,在台发展组织案,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原判决无罪,但全案经最高法院撤销发回。高雄高分院更审今天(20日)宣判,周满芝意图危害国家安全及社会安定,为大陆地区违反国家安全法规定,改处有期徒刑8年。

周满芝被控为中共发展组织,触犯国家安全法,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高雄高分院)合议庭审理该案后,原认为依调查局函复“陕西省爱国主义志愿者协会”等2个涉案中国组织无中共官方实质控制或相关联事证。另外,周满芝会晤中共统战人士、获资助及招揽陆配等部分,检方举证不足,据此判决无罪。

检方不服指出,周满芝先后成立“高雄市新住民姐妹关怀协会”和“台湾新住民关怀总会”,就是要替对岸发展组织。全案经上诉,最高法院认定检方于原审已提出国安局函复调查资料,认为这2个组织有中共党组织干部及现职党政军人士参与,原判决就不采信国安局资料部分有调查未尽、理由欠备的违误,据此撤销发回,高雄高分院更一审今天依国安法改判周满芝有期徒刑8年,仍可上诉。

高雄高分院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周满芝于2004年间以陆配身份取得中华民国身份证。其原为“陕西省爱国主义志愿者协会”及“中国爱国主义志愿者协会”成员,她明知该两协会受中共控制,竟然为了发展组织于2016年主导在台成立“高雄市新住民姐妹关怀协会”。

周满芝以“高雄市新住民姐妹关怀协会”理事长名义,在“中国爱国主义志愿者协会”的台湾发起人工作组苏华主任推动下展开座谈,与“陕西省爱国主义志愿者协会”发起人暨法定代表人崔国卫视讯接受工作指示,并在崔国卫指示下担任在台成立的“中国爱国党”发起人,但由于不符条件才遭排除。

随后,周满芝于2017年9月至10月间以协会理事长身份持“统一战线工作委员会成员简历表”“中国梦”赴大陆求见湖南省统战部部长黄兰香,欲向大陆统战部表达“大力宣扬九二共识,促进祖国统一”,但遭拒见。此后,她于2018年5月29日赴陆面会崔国卫,并签署“中华海峡两岸民间爱国促统宣言”,明示:相信中国共产党对台湾的领导能力,共同发起并组建“中国爱国主义志愿者协会”。

周满芝再于2019年5月25日在台成立全国性的“台湾新住民关怀总会”,5日后成立“台湾新住民关怀总会大陆地区工作委员会”,任命“陕西省爱国主义志愿者协会”执行会长李凯弘为主席,同日颁订“台湾新住民关怀总会-驻大陆各地办事机构管理办法”及“台湾新住民关怀总会大陆地区工作委员会条例”,将该会的宗旨确立为“维护大中国之团结统一并力促国家实现和平统一”。

周满芝又与李凯弘共同安排于2023年5月5日起至12月31日止,在台举办“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由李凯弘发函向大陆地区政府单位争取经费,计划方案所指活动目的与统战思想有关,虽该博览会因资金未到位而中止,周满芝仍持续推动相关活动为大陆地区发展组织,并于2023年12月5日因另涉反渗透法遭查获。

高雄高分院判决理由提到,依国家安全局函复的情资调查报告及卷内资料,可见“陕西省爱国主义志愿者协会”及“中国爱国主义志愿者协会”组织的成立与运作,均系依中共统战系统的政治指令所为,该组织在人事、政策与行动上皆受中共省级统战部实质控制,属受大陆地区官方实质控制的团体。

周满芝受“陕西省爱国主义志愿者协会”及“中国爱国主义志愿者协会”指示,在台设立“高雄市新住民姐妹关怀协会”“台湾新住民关怀总会”,并以协会及总会理事长名义,积极规划和执行具有明确统战目的活动,该当为“陕西省爱国主义志愿者协会”及“中国爱国主义志愿者协会”发展附随组织。

周满芝利用“高雄市新住民姐妹关怀协会”“台湾新住民关怀总会”对中华民国陆配、新住民或新住民二代进行渗透,已实质威胁中华民国的存在及台湾地区的自由民主宪政秩序并危害社会安定秩序,周满芝持续性发展组织行为,具有危害国家安全及社会安定意图。

责任编辑: 时方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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