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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两岸统一的政治正当性条件——兼与当下主流统一叙事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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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围绕"两岸统一的政治正当性条件"这一核心问题,尝试将长期被情绪化与口号化处理的统一议题,重新置于现代政治理论与比较政治学的规范分析框架之中。文章指出,统一并非一种天然正当的政治目标,而是一项涉及政治共同体重组、主权再配置与公民权利重构的重大制度选择,其合法性必须接受严格审查。

通过区分领土控制、制度整合与政治共同体形成三个层次,本文论证了仅有领土意义上的统一,无法构成现代政治意义上的真正统一。文章进一步从人民自决原则、制度差异、程序正义经济叙事限度等方面展开分析,指出缺乏权利保障、制度对等与民主同意的统一,必然面临合法性赤字与长期治理风险。

在比较伊朗委内瑞拉与东欧等案例的基础上,本文强调历史经验并不支持"先统一、后正当化"的路径假设。相反,只有在权利、制度与程序层面满足最低正当性条件时,统一才可能成为稳定与合作的基础。文章最终提出,统一若不能首先改善人的处境,便难以被视为一种道德义务,这一反问亦构成本文的开放性结论。

关键词

两岸关系;政治正当性;人民自决;制度统一;程序正义;统一理论

前言:写在当下统一叙事高涨之际

本文的写作,源于一次并不陌生、却令人深思的现实触发。

2025年10月29日,昔日的亲密同事、现任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潘贤掌博士,出席苏州市台协会成立三十周年暨"两岸两链"创新融合发展大会并发表致辞。致辞内容延续了当下主流统一叙事的核心逻辑:以发展规划、产业体系、市场规模与融合前景,描绘统一所承载的现实利益与历史使命。

从政策语言的角度看,这样的表述严谨、完整,也符合当下大陆对台工作的既定话语结构。然而,正是在这种高度成熟、几乎不再被质疑的叙事之中,一个问题愈发清晰地浮现出来:当统一被不断诉诸为发展机遇与民族愿景时,权利、制度与人民选择的位置,是否正在被系统性地边缘化?

本文并非针对某一次发言或某一位官员而写,而是试图对一种已经高度定型的统一叙事进行规范性回应。作为一名出生于福建、长期关注两岸议题的研究者,笔者既理解统一情感在历史与文化中的根源,也无法忽视现代政治正当性所提出的基本要求。

正是在这一双重意识之中,本文选择不以立场对立的方式参与争论,而是回到更为根本的问题:统一若要具有说服力,其前提究竟是什么?

若统一无法在权利保障、制度对等与人民同意层面作出清晰而可信的回应,那么无论其发展承诺多么宏大,都难以转化为真正的政治认同。统一不是宣传工程,而是制度工程;不是情绪动员,而是正当性建构。

本文谨以此文,作为一份学术性的、公开的讨论文本,尝试为两岸未来的政治想象,提供一种以权利为中心、以人民为主体的思考路径。

第一章问题的提出:为什么"统一"需要被重新论证

在当代两岸政治语境中,"统一"往往被视为一个不证自明的政治目标。它频繁以历史必然、民族大义或国家利益的形式出现,并在公共话语中获得高度道德正当性。然而,正是在这种高度确定化的叙事中,一个根本性问题被系统性地回避了:统一是否、以及在何种条件下,才构成一种正当的政治选择?

从现代政治理论的角度看,统一并非一个天然正当的目标,而是一种需要被规范审查的制度安排。任何涉及主权重组、政治共同体变更与公民权利再分配的行为,都必须回答正当性来源的问题。若这一问题被悬置,统一便可能从政治选择退化为权力行为,从制度整合滑向支配关系的延伸。

在两岸关系中,这一问题尤为突出。一方面,大陆方面的主流统一叙事,倾向于将统一表述为历史进程、民族复兴或发展机遇;另一方面,台湾社会已在既有宪政框架下形成稳定的政治共同体,其政治生活、权利结构与公共认同具有高度制度化特征。在此背景下,任何关于统一的主张,若绕过台湾人民的选择权,或以发展利益替代政治授权,均难以满足现代政治正当性的基本要求。

本文正是在这一张力之中展开讨论。本文并不预设统一或独立的结论立场,而是将分析重点放在"统一的政治正当性条件"之上。换言之,本文关注的不是统一"是否应当发生",而是统一"在何种条件下才可能被视为正当"。

为此,本文将区分三个在公共讨论中常被混淆的概念层次:领土控制、制度整合与政治共同体形成。文章将指出,仅有领土意义上的统一,并不自动生成政治意义上的统一;若缺乏权利对等、制度一致与责任共担,所谓统一更可能构成统治范围的扩展,而非共同体的重建。

在研究方法上,本文采取规范政治理论分析与比较政治研究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借助主权理论、民主合法性理论与人民自决原则,对统一的正当性来源进行概念澄清;另一方面,通过对不同国家与地区的比较案例,检验外部整合、制度差异与政治授权之间的实际关系。

本文的核心论断可以概括为:统一的正当性并不源于口号、情感或人口规模,而取决于是否能够在制度层面保障人的权利、尊严与选择自由。在这一意义上,"只统一领土,而不统一权利与制度"的方案,无法构成现代政治意义上的真正统一。

本章作为全文的引言,旨在确立问题意识与分析路径。下文将首先从理论层面对"统一"的合法性来源进行系统梳理,为后续的制度分析与案例比较奠定规范基础。

第二章理论框架:统一的三种合法性来源

任何关于政治统一的讨论,若要进入现代政治理论的严肃层面,首先必须回答一个基础问题:统一的合法性从何而来?在公共话语中,这一问题常被历史叙事、民族情感或现实利益所替代,仿佛"统一"本身即构成正当性。然而,在规范政治理论中,合法性并非目标本身所固有,而是必须通过可被检验的来源加以证明。

本文认为,政治统一的合法性至少可能来自三种不同但彼此关联的来源:历史—民族合法性、功能—绩效合法性,以及规范—民主合法性。三者在不同政治传统中被赋予不同权重,但任何一种若被单独绝对化,都会导致统一正当性的结构性缺陷。

2.1历史—民族合法性:叙事资源而非授权机制

历史—民族合法性是最常被援引的统一正当性来源。其核心论点是:基于共同的历史记忆、文化传统或民族认同,政治统一被视为一种"应然"的状态。在两岸语境中,这一合法性通常以"同属一个民族""历史上曾经统一"或"分裂是外力造成的"形式出现。

然而,从规范政治理论的角度看,历史与民族更多是一种解释资源,而非授权机制。它们可以解释为何统一在情感与象征层面具有吸引力,却无法自动生成政治统治的正当性。现代政治合法性要求可被追溯的授权过程,而非对过去状态的复原。

更重要的是,历史—民族合法性具有高度的选择性与解释弹性。历史本身并不提供单一结论,不同政治主体可以从同一历史中提取相反的规范含义。因此,若将统一完全建立在历史叙事之上,便不可避免地滑向叙事竞争而非制度论证。

2..2功能—绩效合法性:发展承诺的条件性有效

第二种常见的统一合法性来源是功能—绩效合法性,即以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或安全保障作为统一的正当理由。在这一逻辑中,统一被描绘为带来更大市场、更高效率或更安全环境的制度选择。

不可否认,功能—绩效合法性在现实政治中具有重要地位。政治共同体的存续,确实需要一定程度的绩效支撑。然而,其问题在于:绩效本身具有高度条件性与不确定性。发展承诺并非自动兑现,而一旦预期落空,其合法性基础便随之动摇。

此外,功能—绩效合法性无法回答一个关键问题:即便统一在整体层面可能带来某些利益,它是否有权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重新分配政治权利?若发展被用来替代授权,统一便从一种选择变为一种安排,个人权利则被置于集体目标之下。

2.3规范—民主合法性:现代政治的不可替代前提

与前两种合法性来源不同,规范—民主合法性强调统一必须建立在人民自决、制度同意与权利对等之上。在这一框架中,统一不再被视为历史任务或发展工具,而是一种需要被人民授权的政治重组。

规范—民主合法性的核心原则在于:任何政治共同体的形成或变更,都必须得到其成员的同意。这一原则并不预设统一或独立的结果,而是坚持程序优先于目标。正是这一原则,使统一从强制行为转化为可被接受的政治选择。

在两岸问题中,这意味着统一的正当性不能绕过台湾社会作为政治共同体的存在事实。无论历史如何解释、发展前景如何描绘,若缺乏明确而自由的人民授权,统一便难以获得规范意义上的合法性。

2.4小结:合法性来源的层级关系

通过对三种合法性来源的分析,可以得出一个清晰结论:历史—民族合法性与功能—绩效合法性,均无法替代规范—民主合法性。前者可以作为情感与现实层面的补充,但不能构成最终授权依据。

因此,本文将在后续章节中以规范—民主合法性为核心尺度,对各种统一主张进行检验,并进一步分析制度差异、权利结构与责任机制在统一正当性中的决定性作用。

第三章"统一"的概念澄清:从历史叙事到现代政治范畴

3.1问题的提出:为何必须重新界定"统一"

在当下两岸政治论述中,"统一"一词被频繁使用,却极少被严格界定。它在官方叙事中往往被自然化为一种"自明的政治目标",仿佛其正当性无需论证,其实现方式也无需接受规范性检验。这种用法在修辞上具有高度动员力,却在理论上极为粗疏。

从政治哲学与宪政理论角度看,任何重大政治目标若涉及主权、权利与强制性制度重构,都必须回答至少三个基本问题:统一"是什么"、为何正当、如何实现。然而,当前主流统一话语往往跳过第一个问题,直接诉诸历史情感或地缘安全焦虑,将"统一"简化为领土完整的恢复。这种简化不仅遮蔽了现代政治的核心关切,也为权力单方面扩张提供了话语便利。

因此,在进入具体制度与案例讨论之前,有必要对"统一"这一概念本身进行系统澄清,将其从历史—民族叙事中抽离出来,重新放置于现代政治与法理框架之中。

3.2历史语境中的"统一":王朝秩序与主权观念的差异

在中国传统政治语境中,"统一"首先是一个王朝—天下秩序概念,而非现代意义上的主权整合。所谓"天下一统",强调的是对空间的控制、对人口的征服与对秩序的垄断,其合法性基础来自天命、武功或正统叙事,而非被统治者的同意。

这一点在秦汉以来的政治实践中表现得尤为清晰:统一往往通过战争完成,其结果是行政区划的重新安排与税役体系的扩展,而不是权利结构的整合。地方社会并未作为政治主体参与"统一"的决策过程,其顺从被视为秩序恢复的一部分。

问题在于,当这一前现代概念被直接移植到现代民族国家语境中时,便产生了严重的范畴错位。现代政治中的统一,不再只是疆域控制的完成,而是涉及公民资格、宪法秩序、权利义务与制度合法性的系统重构。如果忽视这一转变,便会将前现代的征服逻辑包装为现代政治目标,从而在理论上制造混乱。

3.3现代政治中的统一:制度、权利与责任的整合

在现代政治理论中,统一首先是一个制度性概念。无论是联邦制国家的整合,还是分裂国家的再统一,其核心都不在于地图的变化,而在于政治共同体的重构。

具体而言,现代意义上的统一至少包含以下三个不可分割的层面:

第一,法律与宪政秩序的统一。统一意味着适用同一套基本法秩序,公民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地位,并受同样的权力约束与保护。这一层面要求统一后的制度具有可预期性、可救济性与权力制衡机制。

第二,权利体系的统一。统一若导致部分人群权利缩减、自由受限或救济渠道关闭,则在规范意义上构成倒退,而非整合。正因如此,现代政治中的统一往往以"权利不降低"为最低底线。

第三,政治责任与公共负担的统一。统一不仅意味着接受同一主权,也意味着共同承担公共决策的后果,包括税收、军事义务与政策风险。如果统一后的制度安排无法确保责任的对等分配,其合法性必然受到质疑。

由此可见,统一并非单向度的"并入",而是一项高度复杂的制度工程,其正当性取决于是否实现了上述多维度的整合。

3.4"只统一领土"的概念困境

将统一简化为"领土统一",在理论上至少存在三重问题。

其一,它混淆了主权控制与政治认同。主权可以通过强制实现,但认同无法被强制制造。历史经验反复表明,缺乏认同的主权控制往往需要持续高压维持,其成本随时间上升。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万维博客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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