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林草局前副局长李春良被提起公诉,涉两项罪名,分别为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据中共最高检察院3月16日发布的消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前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春良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该院指定管辖,山东省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李春良作出逮捕决定。近日,山东省德州市检察院已向德州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称,李春良利用担任中央组织部干部二局二处处长、干部二局副局长、巡视员、干部四局局长,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李春良离职后,利用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去年5月13日,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宣李春良落马;同年11月10日,李春良被开除党籍、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并移送司法。
公开简历显示,李春良1963年2月生,河北霸州人。1997年起在中共中组部地方干部局工作,曾任副处级调研员、干部二局办公室正处级调研员兼副主任、二处处长、二局副局长等职。
2008年,李春良到地方履职,任江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次年兼任省委老干部局局长。
2011年,李春良再回中组部,任该部干部二局巡视员、副局长,2013年任中组部干部四局局长。
2016年12月,李春良任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机构改革后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中共党组成员,直到2023年4月被免职。
2023年12月,李春良任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会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