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开国总统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为人正直、得体、尊重他人、谨慎行事。在正确的时间里,我们拥有像华盛顿这样品格和勇气的人担任正确的职位,这是一种福气,美国人民对此应该永远心存感激。(Custom image by FEE)
(英文大纪元专栏作家Lawrence W. Reed撰文/信宇编译)
如果你想在求职面试中表现出色,或者在高级鸡尾酒会上给上流社会人士留下深刻印象,不妨记住这条来自18世纪的实用建议:“不要当着别人的面漱口(有些事请回洗手间做)。”
这个建议与美国开国总统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1732—1799年)有关。少年时期的华盛顿抄录了当时一本名为“110条礼仪准则”(The110 Rules of Civility)的流行格言集,这个建议是书中第101条礼仪准则。这本行为准则最早可追溯到16世纪90年代的法国耶稣会士(French Jesuits),它在华盛顿的成长过程中塑造了他的性格。晚年,他以正直(integrity)著称,并践行着这本影响深远的册子中所阐述的礼仪、尊重和得体的行为。据我们所知,他肯定从未在任何人面前漱口。
“如果你珍视自己的名誉,就应该与品德高尚的人交往;因为宁可独行,也不要与庸人为伍。”这是第五十六条规则。华盛顿似乎也恪守了这条规则。
我个人最喜欢第110条,也就是最后一条,因为它传达了华盛顿的卓越之处:“努力在你心中保持那点叫做良知的天火火花。”
在长达八年的美国独立战争(America’s War for Independence,1775—1783年)期间,作为大陆军(Continental Army)的总司令,华盛顿带领国家取得了在初期看似遥不可及的胜利。他的败仗数量是胜仗的两倍多。他带领着成千上万的正规军和民兵,他们中很少有人能获得微薄的报酬,而他们的家人在他们离家期间生活艰难。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此长的时间里,华盛顿是如何让这么多人保持步调一致的呢?
诚然,华盛顿胆识过人,行事果断。1776年寒冷的圣诞夜,他率军渡过结冰的特拉华河(Delaware River,位于美国东部),突袭黑森雇佣兵(Hessian mercenaries),堪称神来之笔。五年后,他围攻约克镇(Yorktown,在弗吉尼亚州),依靠法国盟友牵制英国王家海军,其计划同样高明。华盛顿对情报间谍的运用更是堪称传奇;他甚至伪造亲笔文件,并派遣双重间谍将其递送出去,借此弄得最顶尖的英军将领一头雾水。他避免进行高风险的“正面大决战”,而是巧妙地运用战略和适当的战术,逐步消耗敌人的实力。然而,从纸面上的局势来看,英国的胜利几乎每次都更像是最稳妥的押注。
在某种意义上说,华盛顿最大的优势是无形的,但在另一种意义上却是实实在在的。这与第110条规则的最后一个词——良知(conscience)——息息相关。美国的《韦氏词典》(the Merriam-Webster Dictionary)将其定义为“一种引导人走向正义、远离邪恶的能力、力量或原则”。一个品格高尚的人是一个有良知的人,他会努力去做他认为合乎道德的事情。良知是内心的声音,是道德的指南针。它塑造我们的品格,指导我们的决策。一个以良知为准则的领导者,拥有激励和鼓舞他人的能力。自律对他来说是自然而然的。他树立了一个值得他人敬仰和效仿的榜样。
与之相对,一个既无良知又无品格的领导者,只能靠枪杆子来统治。他的“追随者”通常都在寻找逃离的出口。他们会认为领导冷漠、专横、反复无常、多疑且不可信赖。华盛顿则截然相反。对他的部下而言,他是荣誉、尊严、原则和爱国主义的化身。他与部下同甘共苦。他从未接受过任何报酬。对于任何让他夺取权力或追求个人名利的提议,他都予以拒绝。无论形势多么危急,他对爱国事业的忠诚从未动摇。他举手投足间都散发着优雅、谦逊和自制的气质。简而言之,他凭借自身的风度和行为赢得了尊重。当兵力、金钱和火力都表明你无法取胜时,正是这种精神最终赢得了战争。
塞缪尔‧唐宁(Samuel Downing)曾在华盛顿将军麾下服役,他的话道出了战友们的普遍感受:“我们爱戴他。他们(士兵们)愿意为他献出生命。”华盛顿将军的品格激发了将士们如此强烈的忠诚和奉献。
美国历史学家托马斯‧弗莱明(Thomas Fleming)在一篇关于华盛顿统帅才能的文章中,指出了这位伟人领导力的另一个方面:
“华盛顿战略最吸引人的地方或许在于它与自由的紧密联系。它摒弃了用枪炮强迫所有人参军的军事主义思想,而是建立在对自由人勇气的信念之上。这是一种现实的信念:他并不指望人们为了捍卫自由而自杀,但他相信,如果人们认为自己有合理的成功机会,他们就会冒巨大的风险。”
数不胜数的轶事见证了华盛顿将军的良知与品格如何体现在大大小小的事情中。其中一则可能很多人未曾听闻,涉及一只走失的狗。这件事发生在1777年秋天,威廉‧何奥(William Howe,1729—1814年)将军率领的英军在日耳曼敦(Germantown,在宾夕法尼亚州)击败大陆军之后不久。顺便提一句,华盛顿一生都很喜欢狗,他一生中至少养过50条狗。
当爱国者们照料死伤者时,一只小狐狸犬溜进了他们的营地。它脖子上戴着一个项圈,上面写着何奥将军的名字。美国当代历史作家维斯涅夫斯基(K. A. Wisniewski)讲述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
“华盛顿的士兵们疲惫不堪,士气低落,他们看到了一个象征性胜利的机会。他们提议留下这条狗,以此报复他们最近的损失。但华盛顿始终重视尊严和荣誉,他的想法截然不同。他下令将狗归还给何奥将军,并附上一封简短而恭敬的信。”
华盛顿口述了这份备忘录,交给了他的副官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中校(Alexander Hamilton,1755/1757—1804年,后来成为美国第一任财政部长)。备忘录的内容是:
“华盛顿将军向何奥将军致以问候,并欣然归还一条狗,这条狗是偶然落入他手中的,从项圈上的铭文来看,这条狗似乎属于何奥将军。”
维斯涅夫斯基写道:“何奥将军的狗的故事,虽然在浩瀚的战争史册中只是一个小小的脚注,却作为华盛顿品格的见证而流传至今。在那个战争常常将对手贬低为敌人的时代,华盛顿决定归还这条狗,表明他秉持着超越战场的道德信念。”
华盛顿的宗教信仰无疑有助于解释他的道德品格。虽然他从未炫耀自己的信仰,但他终生都是圣公会(Anglican/Episcopalian)教徒,曾担任教区委员和教堂执事。由于他居住地距离费尔法克斯县(Fairfax County,在弗吉尼亚州)的波希克教堂(Pohick Church)和亚历山大市(Alexandria,在弗吉尼亚州)的基督教堂(Christ Church)较远,加上他作为种植园主事务繁忙,华盛顿大约每月只能去教堂一次,但他经常在旅行时前往附近的教堂做礼拜。担任总统期间,他定期在费城参加礼拜。他经常祈祷,并鼓励他的部下也这样做,他支持斋戒日和感恩日,并经常谈到“神圣的旨意”(Divine Providence)以及赐予我们道德准则的造物主(the Creator)。
尽管如此,21世纪的评论家仍会质疑:“华盛顿是奴隶主,你怎么能说他是一个有品格和良知的人呢?!”这种异议正是“现时主义”(presentism)的一个范例——也就是并非放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即当时的主流文化、观点以及同时代人的作为),而是以当今的正统价值观来审判过去的人。
18世纪是一个道德和思想觉醒的时代,无数人士开始质疑根深蒂固、无处不在的奴隶制度。有些人接受了奴隶制,从未深入思考,也无法与之抗争。另一些人则在第一次听到废奴运动的信息后,便立即投身其中。大多数人的态度介于两者之间。他们的思想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演变。华盛顿的经历也是如此。
1786年4月,华盛顿在给罗伯特‧莫里斯(Robert Morris)的一封信中写道:“世上没有人比我更真心希望看到废除奴隶制的计划得以实施。”自从11岁继承奴隶以来,他对奴隶制的看法已经发生了巨大的转变,从最初的接受到最终的反对。
美国的特殊之处不在于我们曾经存在奴隶制,而在于我们为结束奴隶制所付出的巨大努力——这种努力受到了美国《独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1776)精神的鼓舞。
在19世纪初之前,世界上几乎没有哪个国家从未存在过奴隶制。奴隶制的历史至少可以追溯到公元前3500年的古代美索不达米亚(Mesopotamia,在中东的两河流域,大体位于现在的伊拉克)。这其中就包括非洲大陆的每一个国家。事实上,即使在18世纪跨大西洋奴隶贸易鼎盛时期,欧洲白人也几乎从未派遣劫掠队深入非洲内陆抓捕并奴役当地居民。最初的这项“脏活”是由当地部落完成的,他们绑架民众,然后在码头将他们卖给外国奴隶贩子。几个世纪以来,非洲人奴役非洲人一直是非洲境内一项庞大的产业。
奴隶制在世界各地盛行已久,以至于中美洲的海地(Haiti)被认为是历史上第一个废除奴隶制的国家。而这直到1804年才发生!在此之前,美国已有八个州(北部和大西洋中部地区)废除了奴隶制,或通过了逐步废除奴隶制的法律。佛蒙特州(并非最初的13个殖民地之一)早在1777年,也就是它还是一个独立共和国的时候,就拥护废奴主义,远早于它在1791年成为美国的一个州。
根据1787年的《邦联条例》(Articles of Confederation),美国国会禁止在俄亥俄河以北的西北地区实行奴隶制。只有一名议员投了反对票。乔治‧华盛顿总统签署了该条例,使其正式生效。
第一个废除奴隶制的非洲国家是东非的塞舌尔(Seychelles),但直到1837年才正式生效。在19世纪,活人献祭在西非国家十分普遍,绝大多数受害者都是奴隶。最后一个废除奴隶制的非洲国家是西非的毛里塔尼亚(Mauritania),该国于1981年正式废除奴隶制,距今只有45年。
丹麦直到1848年才在其加勒比殖民地废除奴隶制。
只有个位数百分比的被绑架非洲人最终被送往北美洲;近半数被送往巴西,而巴西直到1888年才废除奴隶制,比美国内战(American Civil War,1861—1865年)结束晚了二十多年。
美国革命的爱国者们,怀揣着《独立宣言》中所表达的承诺,为终结奴隶制做出了比世界上任何一代人都更为巨大的贡献。他们拒绝在宪法中明确规定奴隶制,而是加入了一项条款,自1808年起禁止跨大西洋奴隶贸易。
人们可能会问:“但宪法不是承认每个黑奴只算五分之三个人吗?”没错,宪法的确如此规定,但这同样是为了维护联邦统一而做出的妥协,而且这仅仅是为了确定联邦国会的代表人数,并非是对黑人相对于白人的“价值”(worth)的否定。
南方蓄奴州希望所有奴隶都被计入人口普查,因为这样可以在不赋予奴隶任何权利的情况下,增加他们在国会的代表人数。北方各州则普遍认为,奴隶不应计入代表人数,因为他们没有投票权。《五分之三妥协案》(Three-Fifths Compromise,1787年)限制了南方各州的代表人数,使其低于奴隶主的预期。
18世纪中叶,几乎没有人认为奴隶制是错误的,甚至不觉得它有什么不寻常。但大约在同一时期,人们对奴隶制的看法开始转变。《独立宣言》宣称“人人生而平等”,使美国走在了新兴废奴运动的前沿。包括19世纪黑人废奴运动领袖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Frederick Douglass,1818—1895年)在内的废奴主义者,利用《独立宣言》的措辞,指出那些后来才加入废奴运动的人言行不一和虚伪。他认为,《独立宣言》和《宪法》都是“自由文件”(liberty documents),后世的美国人必须恪守这些文件。
如今有人能确定,如果他生于1700年,他一定会成为一名积极的废奴主义者吗?很可能他不会走上这条路,因为废奴运动在很大程度上是19世纪的运动。它很大程度上受到了《独立宣言》中“人人生而平等”(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这个前提的启发。
华盛顿将军为了这个理念甘愿冒生命危险。后世子孙需要将其推向逻辑的极致——废除奴隶制——但在世界历史的关键时刻,像他这样的人帮助我们朝着这个方向走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远的路。他并非完美无缺,但我们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在正确的时间里,我们拥有像华盛顿这样品格和勇气的人担任正确的职位,这是一种福气,美国人民对此应该永远心存感激。
本文刊自总部位于乔治亚州亚特兰大市的经济教育基金会(FEE)网站,内容主要摘自基金会荣誉主席劳伦斯‧里德即将出版的新书《思想的诞生:原则、信仰与勇气如何塑造美国》(Born of Ideas: How Principles, Faith, and Courage Forged America)。
作者简介:
劳伦斯‧里德(Lawrence W. Reed)是总部位于乔治亚州亚特兰大的经济教育基金会(Foundation for Economic Education,简称FEE)的名誉主席,著有《真正的英雄:鼓舞人心的勇气、品格和信念的真实故事》(Real Heroes: Inspiring True Stories of Courage, Character, and Conviction,2016)和畅销书《耶稣是社会主义者吗?》(Was Jesus a Socialist?,2020)等。
原文:How Washington Won the War刊登于英文《大纪元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