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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伯洋遭监控 台检起诉4征信业者通缉2港人

台北地检署,资料照。(宋碧龙/大纪元)

台湾征信业者郑永津等4人于2024年接受香港人士鞠觉贤、林庆以港币99,950.09元(约新台币36万元)报酬委托,24小时全天候监控民进党立委沈伯洋及妻女。台北地检署今天(7日)依违反个资法起诉郑永津等4人,并对郑永津求刑1年6月,另对鞠觉贤、林庆2人发布通缉。

两香港人委托台湾征信业者监控沈伯洋

台北地检署侦办被告郑永津等4人涉嫌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案件,于今天侦查终结。本案是沈伯洋向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报案后,由台北地检署指挥侦办。

检方调查,郑永津为微信征信、全联征信负责人,于2024年9月5日下午5时15分许接获香港人士鞠觉贤及林庆委托跟监沈伯洋,鞠觉贤当天汇款港币99,950.09元到郑永津账户作为报酬。

郑永津因所属2家征信公司皆无实际从事跟监业务之员工,乃以新台币18万元转包给大爱国际征信公司、天狼星公司的负责人谢乙辰,谢乙辰指派员工江文鑫统筹跟监任务,并由侯凯瀚、绰号阿翔之人到场协助江文鑫进行跟监任务,另约定由郑永津直接指挥江文鑫执行。

检方查出,江文鑫于2024年9月间跟监沈伯洋,由于沈伯洋有蓝姓随扈在旁保护,且随时注意沈伯洋有无遭人跟监,导致江文鑫执行跟监过程不顺利。郑永津向谢乙辰反映江文鑫执行状况不佳,让鞠觉贤、林庆甚为不满。鞠觉贤、林庆也在同年9月27日自香港入境台湾,了解跟监任务情形。

谢乙辰为了让郑永津能够向鞠觉贤、林庆有所交代,向郑永津提议可以透过安装录影设备进行监控,2人达成共识后,由江文鑫请公司员工将机车停放在沈伯洋位于台北市大安区住所前方停车格内,江文鑫再把微型摄影机安装在机车座垫下方,并将镜头朝向沈伯洋住所的大门口进行摄录。

江文鑫透过行动电话应用程式软体连结微型摄影机,自2024年10月1日至同年11月8日进行监控,借此24小时全天候监控沈伯洋及家人进出情形。江文鑫还伙同侯凯瀚等人驾驶自用小客车前往沈伯洋住所外,监控沈伯洋或连同妻女进出情形。

检方指出,江文鑫等人以微型摄影机或行动电话拍摄沈伯洋及妻女进出住所的影像画面,再将所拍摄到影像画面透过通讯软体Telegram传送至与郑永津所组成的群组内,郑永津收到后再透过Telegram传送予鞠觉贤。

台北地检署今天依个人资料保护法非公务机关非法搜集、利用个人资料罪嫌起诉郑永津、谢乙辰、江文鑫、侯凯瀚。鞠觉贤、林庆已逃匿出境,台北地检署发布通缉。

检察官指出,沈伯洋自2024年2月1日起担任立委,于9月5日后某时,遭郑永津等人进行跟监,更于10月14日遭中共中央台办与国台办列为“台独顽固分子”,并以煽动分裂国家犯罪遭到立案通缉与终身追责,郑永津等人更于10月1日至11月8日期间,以微型摄影机等科技设备对告诉人进行监控传送给境外敌对势力,借此对沈伯洋施以压迫。

检察官再衡酌2025年8月美国国务院发布2024年各国人权报告中,对于大陆地区(包含香港)除详细记录大陆地区在国内的严重侵犯人权行为外,并对大陆地区在海外的跨国镇压行为进行列举,指出大陆地区施压对象包括异议人士、少数民族、宗教人士、记者及留学生等。这些威逼和胁迫方式包括直接和间接威胁、恐吓、代理胁迫、技术间谍活动、强迫失踪及滥用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红色通报”等。

检察官强调,“近年来我国境内陆续发生国人因发表或批评中共之言论在我国境内遭受大陆地区指派在台协力者进行人身暴力攻击、数位经济压迫或跟监搜集个人社会活动等不一而足迫害行为,借此对于发表异议言论者进行跨国镇压。”

检方指出,郑永津身为征信业者,明知近年境外敌对势力对于我国政治人物或特定人士有进行言论打压及搜集个人社会活动情形,也知悉境外敌对势力始终不放弃武力犯台,任何国人社会活动或其它个人资料泄漏予境外敌对势力,皆可能构成未来潜在威胁。

郑永津仅为图得个人私利,罔顾境外敌对势力近年来对国人之打压及迫害行径,收受香港人士鞠觉贤高额价金委托,对于沈伯洋进行监控搜集社会活动提供予境外敌对势力,所为实属配合境外敌对势力对国人为侵害行为,实不足取。

郑永津历经多次问讯仍饰词避重就轻,最后虽然表示愿意认罪,但观其前后供词仍非真心悔悟,犯后态度不佳,非以严惩无法吓阻其犯行,建请法院予以从重量处有期徒刑1年6月。

检方指出,谢乙辰、江文鑫、侯凯瀚犯后坦认犯行,深知自己所为对于沈伯洋隐私权造成严重侵害,深表悔悟之意,并表示希望可以有机会向沈伯洋表达歉意求得原谅,另外,江文鑫及侯凯瀚均为受雇员工依指令办事,实非始作俑者,建请法院依法量处适当之刑。

责任编辑: 李华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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