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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刺伤前女友姐弟 中国留学生不认罪

一名在马来西亚(俗称大马)就读的20岁中国籍大学生,因涉嫌上个月持刀刺伤前女友姐弟,周四(10月15日)在吉隆坡地方法院出庭,并对两项造成他人重伤的指控表示不认罪。

据马来西亚国家新闻社(马新社,Bernama)报导,陈俊(音译,Chen Jun)被控使用一把足以致人死亡的刀具,刺伤21岁的梁凯婷(音译,Leong Kai Ting)及她18岁的弟弟梁顺杰(音译,Leong Shun Jie),导致两人重伤。

此案发生在9月29日清晨5点,地点在甲洞(Kepong)斯里免登花园(Taman Sri Bintang)的一处住宅内。

检方依据《刑事法典》第326条提出指控。根据该条文,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并可处以罚款或鞭刑。

副检察官努莱妮扎图‧法哈娜‧再纳尔(Nurainizatul Farhana Zainal)表示,由于被告所涉罪行属于不可保释罪行,因此检方没有提出保释建议。

她说:“如果法庭决定批准保释,检方要求将保释金定为8000令吉,并需要两名当地担保人提供担保,同时要求被告将护照交由法庭保管。”

陈俊的辩护律师凌怡秀(音译,Ling Yee Siew)则请求法庭降低保释金额,理由是其当事人正在一所私立大学攻读金融学位,而且不存在潜逃风险。

“根据一家私立医院9月14日出具的医疗报告,我的当事人患有抑郁症。”辩护律师说,“因此,我请求法庭降低保释金,让他能够继续接受治疗。他此前在抑郁症发作期间自残,导致腿部受伤。”

陈俊当天坐着轮椅出庭。在法官苏海拉‧哈伦(Suhaila Haron)面前,法庭以普通话向他宣读控状后,他表示不认罪。

法官批准陈俊以8000令吉保释,条件是由两名马来西亚籍担保人提供担保,并须遵守检方提出的其它附加条件。

法官随后将案件定于11月11日过堂。

责任编辑: 李华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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