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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法轮功是如何被硬扣“×教”帽子的?

刑法条文、司法解释、人大决定,这几份法律文件讲的都是“邪教组织”这个类别,没有一份点名法轮功。法律只是造好了一个笼子,往笼子里放谁,是领导人在一家法国报纸上说出来、再由党报用社论确认的。给一个群体定罪,本该由司法机关依据证据和程序去认定,1999年秋天,这一步由一次外国媒体的书面答问和一篇党媒的评论员文章代劳了。

1999年10月25日,中共官方媒体发布了江泽民在访问法国前夕接受《费加罗报》书面采访的内容,他在答问中把法轮功诬称为“邪教”

1999年10月25日,中共官方媒体发布了江泽民在访问法国前夕接受《费加罗报》书面采访的内容,他在答问中把法轮功诬称为“邪教”。外界普遍认为,这是中共最高领导人第一次公开给这个信仰群体扣上这顶帽子。27年过去了,很多人都不知道,也很少有人追问过,这顶帽子最早是谁扣的,又是怎样一步步变成罪名的。

把1999年下半年的几份文件按日期排开,答案就清楚了。

1999年7月的禁令里没有邪教,但能把人长期送进监狱的条文其实早就有,就是1997年修订的刑法第300条,针对“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可要把这一条用到法轮功身上,得先做认定。

邪教的说法从哪里来

这一环是在10月下旬的几天里补上的,也就是中共镇压法轮功三个月后。10月25日,国家主席嘴里的“邪教”二字经由一家外国报纸公之于众。三天后,10月28日,《人民日报》头版刊出其报特约评论员的诬陷文章。又过了两天,10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同一天,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邪教案件的司法解释也对外公布。

刑法条文、司法解释、人大决定,这几份法律文件讲的都是“邪教组织”这个类别,没有一份点名法轮功。法律只是造好了一个笼子,往笼子里放谁,是领导人在一家法国报纸上说出来、再由党报用社论确认的。给一个群体定罪,本该由司法机关依据证据和程序去认定,1999年秋天,这一步由一次外国媒体的书面答问和一篇党媒的评论员文章代劳了。

这个过程当年就有媒体报导。1999年11月12日,《华盛顿邮报》驻北京记者潘文(John Pomfret)援引中共党内消息人士的话说,是江泽民下令把法轮功定为“邪教”,然后要求通过一部禁止邪教的法律。同一篇报导还写道,据党内消息人士透露,政治局常委会并没有一致赞同这场镇压,是江泽民一人决定法轮功必须被消灭。国际特赦组织当时也指出,相关立法被追溯适用,用来给人定罪。美国宗教法学者理查森(James T. Richardson)和埃德尔曼(Bryan Edelman)在2003年发表的论文里,直接把10月30日的人大决定称为“事后立法”。

今年夏天,官方自己的镜头也转回了这段往事。央视8月播出12集纪录片《江泽民》,第7集《风云本色》讲到了4.25上访和此后的镇压。时事评论员横河8月18日在大纪元日文版撰文分析,片中呈现的先后顺序是江的决定在前,法律跟在后面。一部为他立传的片子,讲出来的顺序和二十多年前那篇报道遥相呼应。

人大决定里有没有法轮功

那份人大决定全文很短,从头到尾没有出现“法轮功”三个字,哪些组织算邪教、由谁认定、依据什么标准,也都没有写。一周之后,1999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向各级法院下发贯彻这份决定和两高司法解释的通知。人大决定里没有写进去的名字,到了法院系统的通知里,成了不需要论证的前提。

这就形成了一个奇特的局面。27年来,大批法轮功学员依据刑法第300条被判刑,法庭上审的是被告有没有炼功、有没有散发资料,至于法轮功凭什么是邪教,开庭之前就已经有了答案。法官拿到手的不是一个待审的问题,是一条上级的结论。

天安门自焚录像的疑点

一个罪名要是只能靠反复宣讲撑着,就得不停地补充新的“证据”。

在中共镇压法轮功一年多之后,2001年1月23日,中国新年除夕的下午,天安门广场上有几个人点火自焚,官方称他们是法轮功学员。新华社很快发出通稿,央视随后在《焦点访谈》等节目里反复播放烧伤的画面。对很多中国人来说,这段录像是他们见过的唯一一份关于法轮功的“证据”。

可这段画面经不起慢放。新唐人电视台的分析片《伪火》逐帧回放了官方录像,画面显示王进东盘腿坐在地上,全身着火,两腿之间装汽油的雪碧瓶却完好无损;倒地的刘春玲头部像是被一件重物击中。《华盛顿邮报》记者潘文(Philip P. Pan)事后专程到开封采访,邻居们说从没见过刘春玲炼功,她在一家夜总会上班。2001年8月14日,非政府组织“国际教育发展”(International Educational Development, IED)的代表在联合国人权会议上发言,认为根据对录像的分析,这起事件是经过策划的。法轮功的书里写明不许杀生,自杀也算杀生,这一点在官方宣传里从来没有出现过。

在所有当事人里,最让人难过的是一个孩子。刘思影那年12岁,官方说她跟着母亲来到广场,脸和身体严重烧伤,电视上一遍遍播出她躺在病床上的样子。官方报导一度说她正在好转,2001年3月却宣布她在医院突然死亡。从被抬上救护车到离开人世,她一直在官方的看护之下,没有一位独立记者见过她,也没有人听她亲口说过那天下午看到了什么。一个12岁的女孩没能长大,她的名字后来只留在宣传片里。

27年后的回声

可在防火墙以内,《华盛顿邮报》的报导搜不到,那份人大决定的原文很少有人去读,《伪火》更没有播出的机会。大陆读者能看到的,从来只有官方剪辑好的那一版。

27年前,“邪教”一词从一家法国报纸出发,经过党报的社论、法院系统的通知,最后传进几亿人的耳朵。每一个经手的环节都没有给它补上证据,只是把它说得更响。这个罪名落到具体的人身上,然后就是看守所、洗脑班和监狱里的酷刑。据明慧网记录,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已有数千人,名字和日期都可以查到。

今天还相信这个词的读者,不妨回头看一眼它的来路,掂量一下自己信的是法律、是事实,还是只是一种被重复了27年的声音。

责任编辑: 江一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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