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二十届五中全会再次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并提出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压实管党治党责任。过去十多年,中共反腐力度不可谓不大,落马的高级干部和将领数量也极为可观。但问题恰恰在这里:如果反腐已经持续多年,为什么最高层仍然不断出现大规模腐败和政治纪律问题?
这说明,问题可能已经不只是“抓得够不够严”,而是监督本身如何运行。
中共目前并非没有监督制度。领导干部需要向组织报告婚姻、房产、投资等个人事项,纪检监察机关也拥有很强的调查和处分能力。近年来从地方官员到军队高级将领,大量干部被查处,说明这套自上而下的监督机制确实具有很强执行力。
但它存在一个结构性问题:监督的方向主要是向下的。
下级干部要接受上级监督,地方要接受中央监督,军队高级将领要接受军委和纪委监督。那么继续往上追问,就会遇到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谁来监督最高领导层?
2018年中国修改宪法,取消国家主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限制;而中共中央总书记和中央军委主席本来就没有明确任期上限。党、政、军最高职务集中于一人时,如果缺乏独立于这一权力体系之外的监督机制,所谓“监督”最终仍然主要依靠最高层自己发动。
军队近年的大规模整肃尤其值得思考。2022年组成的中央军委高层中,多名成员后来受到调查或处分。五中全会又确认一批高级军官被开除党籍。这至少提出了一个现实问题:如果经过十多年反腐之后,最高军事领导层仍能出现如此大面积的问题,那么单纯依靠不断清洗显然没有彻底解决干部选拔、权力运行和监督失效的根源。
反腐可以抓人,却不等于建立了制约权力的制度。
一个官员今天被查,明天可以换另一个;一个派系被清除,也可以重新形成新的关系网络。只要重大人事、纪律调查和政治责任最终仍集中于同一权力中心,反腐就很容易变成一种高度依赖最高领导人意志的治理方式。
真正成熟的监督制度,不只是最高层有能力查下面的人,还应当包括最高层本身受到可预期、制度化而且不能自行解除的约束。任期规则、公开财产制度、独立审计、信息公开以及可以真正追究决策责任的机制,都属于这个问题的一部分。
中共五中全会继续强调“自我革命”,但自我监督始终存在一个逻辑难题:监督者和被监督者最终属于同一个权力体系时,监督能够走多远,很大程度上仍取决于最高权力愿意走多远。
因此,中国反腐真正需要回答的,已经不是“还能抓多少人”。
而是一个更简单的问题:当所有人都可以被监督时,谁来监督那个拥有最终监督权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