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日,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印发。2012年4月16日,该文件首次对社会公布。事业单位改革涉及事业单位中4千万人的直接利益。文件要求5年内完成事业单位改革,对未按规定设立或原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事业单位将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