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信用卡用户两百元未还 被银行收百元利息

中国一名信用卡用户因两百元未偿还而被银行收取了一百多元利息。图为信用卡示意图。(安琪/大纪元)
中国一名信用卡用户因两百元(人民币,下同)未还而被银行收取了一百多元利息,用户质疑自己按照银行要求按时偿还大部分借款,为什么还产生这么高的利息。该消息引发关注。
据《第一财经》3月17日报导,中国一名信用卡客户近日发现,自己按照银行要求按时还款,仅剩最后的两百多元未偿还,而银行收取了133.77元利息,对此,该用户表示不解。
银行客服回应该用户咨询时称,银行是按照“全额计息”规则计收利息,即以当期账单全部消费金额为基数,从记账日起逐日计息,而非仅针对未偿还部分。即在未全额还款的情况下,整笔账单仍被纳入循环利息计算范围。
该用户认为,“全额计息”规则给人“重复计息”的感受。
据报导,很多持卡人都遇到过类似事件,在大陆某互联网平台上,相关投诉量持续上升,数量已达9000余条,涉及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等多家机构。投诉集中在账单信息披露不细化,缺乏完整的计息说明与过程展示。
报导引述一位股份制银行信用卡中心人士的解释说:“最低还款本质是用利息换取时间。”即如果用户选择最低还款,仅需偿还账单中一定比例(通常为5%或10%)的金额就可以避免逾期,但将不再享受免息期。未偿还部分将自记账日起按日计息,并按月计收复利。若持卡人持续采用最低还款方式,且期间存在新增消费,利息成本将进一步叠加。业内测算显示,在长期循环信用状态下,此类融资方式的实际年化成本可接近18%。
一位资深信用卡人士表示:“该模式在国内信用卡行业沿用多年,多数银行仍采用这一计息方式。”
很多用户对银行“全额计息”规则的合理性提出了质疑。有业内人士认为,从资金占用逻辑出发,利息应对应实际使用的资金成本。但“全额计息”在机制上会放大利息基数,使实际成本显著高于部分消费者的认知预期。
另外,银行一方对信息披露不清晰、不充分,也引发用户不满。
所谓“全额计息”是指若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前未全额还清账单,则该账单中的全部消费金额(而非未偿还部分)将自记账日起计收利息,直至全部清偿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