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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筱萸最后时刻曝光:网上流传遗嘱是伪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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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北小汤山附近,秦城监狱隐现于燕山东麓的层峦叠障之中。

7月10日,星期二。上午8时许,关押于此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被提出监室,接受刑前的验明正身。

当天一早从市区赶来的北京市一中院的执行法官,向郑筱萸宣读了最高法院的死刑核准裁定和执行死刑命令。

其后,郑筱萸用大约半个小时时间,为亲属立下遗嘱。

10时许,郑筱萸获准同妻子刘耐雪见了最后一面。半小时后,郑被押上一辆死刑执行专用车。最后,他被以注射死刑的方式结束了生命。12时许,新华社就此发表简要新闻通报。

以此过程看,目前流传于互联网上的“郑筱萸绝笔”当非其亲为。

自2006年12月22日郑筱萸被“双规”算起,至此整整200天。无人能还原郑筱萸此时的心情,能够到的是,这200天里,郑筱萸一头黑发转为花白。他为曾经的罪孽和风光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期间,郑筱萸案于2007年5月16日在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开庭。13天后的5月29日,一审法院判决认定,1997年6月至2006年12月,郑筱萸为八家制药企业在药品、医疗器械的审批等方面谋利,直接或伙同其妻、子收取财物合计649万馀元。

法院同时认定,2001年至2003年间,郑筱萸“违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民主决策程序,草率启动全国范围统一换发药品生产文号专项工作”。其玩忽职守的严重后果是,部分药企使用虚假申报资料获得批文,抽查发现六种药品是假药。

据此,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郑筱萸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后,6月18日,此案二审在北京高院开庭。仅四天后,二审裁定,驳回郑筱萸上诉,维持原判,最高法院亦依法核准其死刑。

至此,郑筱萸成为改革开放近30年来,因腐败犯罪被判处死刑的第四位副部级以上官员。此前三人,分别是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和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其中成克杰亦由北京市一中院执行注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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