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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被重庆警方活着火化 小女誓言讨公道反打压

—誓言讨公道

江锡清小女儿发表声明 誓言为父讨公道   Real Player格式Windows Media Player格式加入自由串听 听众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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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26日 星期六     节目长度:2分43秒 下载mp3



江锡清一家人

 江锡清夫妇

9月27日,重庆法轮功学员江锡清的小女儿江莉,通过希望之声发表声明,谴责重庆警方将父亲活体火化,并威胁恐吓为父申冤 的江家子女。

家居上海江莉透露,现在重庆警方威胁她们子女签字领回爸爸的骨灰,被他们拒绝,他们子女誓言不放弃为冤死父亲讨回公道的权利。尽管有4位律师给予他们司法援助,但江家儿女依然一再受到死亡威胁。鉴于日后可能发生的意外,江莉用公开声明表达江家儿女真实的愿望表达江家儿女真实的愿望。

【录音】:我希望通过各类媒体发表如下声明:今后无论情况如何变化,无论是我被关押、受迫害或在任何情况下的声明都无效,今天的声明才是事实的真相和我真实的愿望:

1.父亲是被重庆公安暴打昏迷后活体火化的,七位亲属在场亲眼目睹;

2.重庆公安不但谋杀父亲,还继续酷刑折磨我母亲,我母亲目前有生命危险他们仍不放人。重庆公安还采取多种暴力、欺骗、利诱等手段迫害我们子女和亲属,不准我们发声;

3.重庆当局当众抓捕并酷刑吊拷毒打迫害为我家伸冤的北京律师李春富和张凯,使他们的工作现在受到很大压力,并导致李律师今年的执业证年检通不过。

4.目前,重庆几位亲人给当局的保证都是在死亡威胁之下被迫违心写的,并且重庆当局将迫害延伸到上海,公安部直接指使上海公安局,要求我单位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让我写不准去北京上访的保证书,被我拒绝后立即在工作上给我穿小鞋、换我的岗位以便于监控我,我的家又被上海公安监控。我家的冤屈原本与上海当局无关,我希望上海公安当局和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不要再参与,如果再与重庆当局配合迫害我,我都要追究责任到底。

以上事实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我保留随时控诉的权利。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 李亦菲 宇莲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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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查重庆市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江锡清及拷打律师的责任人的通告

自1999年7月以来,重庆市公、检、法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自由的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特别是薄熙来到重庆之后更为严重,竟然公开对律师的正常案例介入采取暴力恐怖的方式,阻挠他们案情调查,以警察等执法人员的身份公开犯罪,其性质已完全黑社会化。“追查国际”现对重庆市司法系统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江锡清及吊拷殴打律师的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全面追查,进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实。

案情简介: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八日,重庆市江津区六十六岁的法轮功修炼者江锡清,被重庆西山坪劳教所警察打昏后,以“心肌梗塞”为由宣布死亡。江锡清的儿女发现父亲在被冷冻七小时后,仍然有生命迹象,要求立即抢救,然而警察为了掩盖罪行,不顾其亲属苦苦要求,竟把他们推出冻库,将还活着的江锡清老人强行火化。

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凯和北京市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春富,受江锡清儿子江洪宾的委托,为其父被迫害致死一事提供法律服务。2009年 5月13日下午,两位律师在委托人家里了解案情时,被重庆市江津区政法委、610办公室、区公安局江津分局及油溪派出所警察等20多人非法拘禁,吊拷殴打审讯达5小时以上。

江锡清是2008年四川大地震第二天,5月13日在家中的被当地国保绑架,当天他的妻子罗泽会也在油溪失踪,经家人多次寻找得知罗泽会被江津区检察院非法批捕。江锡清被非法劳教一年,罗泽会被判刑八年;至今江家没有收到判决书,也没有见到本人。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重庆市市委第一书记薄熙来,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刘光磊;重庆市劳教局行政处处长刘才茂,西山坪劳教所管理科科长刘华,西山坪劳教所整训中队中队长孟树平,西山坪劳教所七大队(教育大队)大队长田晓海,二中队中队长王静,王鲜华,胡跃进,指导员李勇,管理干事陈登海,教育干事严飞等;重庆市江津区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李德良,政法委610人员邱纯飞;江津公安局局长李建强,国保支队长穆超恒;油溪派出所所长龚兴华;江津区李市国税所所长苟斌;江津区国保大队,江津区公安局,江津区德感派出所,油溪派出所,江津区德感镇牌坊居委会等。

另据追查国际调查,此次吊拷殴打两位律师的直接责任人为:江津区几江派出所的警察邹鑫、周开军、陈伟,江津区610办公室主任万凤华,江津区公安局国保支队队长穆(牟)超恒,国保支队警察胡亮和另一个警号是202729的警察。其中打人最凶的是邹鑫。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

鉴于修炼法轮功是天赋人权,也是公民信仰自由的权利,不违法,更不犯罪。所有参与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审判的,都将被追究个人责任,其中主审法官,包括审判长、审判员、代理审判员和公诉人将被认定为第一责任人。在此案中,第一责任人包括对江锡清非法劳教、殴打致死的人员,对罗泽慧非法审判的人员,阻挠对江锡清迫害致死案调查的人员和殴打律师的直接间接责任人。同级党委政法委书记、610办公室主任、参与讨论案例的其他成员将根据介入案情的情况分别承担个人责任。

追查国际希望涉案人员能够良知苏醒,审时度世,为了你和家人的未来,揭露黑幕,立功赎罪,以争取最后审判时从宽处理。不管你现在是否站出来,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到中共倒台、你们伏法之时,后悔就晚了。

“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2003年1月20日,旨在帮助和协调国际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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