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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合法抢劫 政府将数亿元企业一万元就卖了

—原标题:山西一集体企业“被国有”后以超低价转卖个人


      根据群众举报,“新华视点”记者近日对这起充满蹊跷的产权转让事件进行了跟踪调查。
       法人代表不知情 集体企业“被国有”

      在朔州市平鲁区白堂乡,有一片方圆近10公里的矿区。这片矿区原本由3个同属集体性质的煤矿组成,两边较大的矿,分别叫白堂煤矿和潘家窑煤矿,中间的叫东梁煤矿。
      根据朔州市政府的要求,早在1995年潘家窑煤矿就对另两家煤矿实施兼并,并于次年注册成立了“潘家窑联营煤矿”(以下简称“潘联矿”),企业性质仍为集体。原来三个矿的采矿许可证全部注销,并给新成立的潘联矿换发了统一的采矿许可证。
      潘联矿成立后,在原东梁煤矿矿址上设立了内部分支机构潘联矿2号井,潘联矿法定代表人徐步升委派时任潘联矿副矿长徐海福为负责人。徐步升承认,由于当时潘联矿只有一个采矿许可证,按规定只能开一个井,为了让2号井能够独立生产以扩大潘联矿产量,想以“托管”的名义打政策擦边球再申请一个许可证。 2000年8月,潘联矿指派徐海福出面签订了2号井的托管协议。
      然而,由于这种“托管”违背了当时国家“关小并大”“一证一坑”的政策,2号井并没有取得单独的采矿证,2002年5月即被工商部门注销了营业执照。
      随后,事情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2002年11月,平鲁区财政局居然为早已经不存在的“东梁煤矿”颁发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不仅突然冒出一个新“东梁煤矿”,而且企业性质成了“国有”。两个月后,平鲁区政府才注册了平鲁区“东梁煤矿”,这个矿实际上是以被注销的2号井资产设立的, 因为2 号井虽被注销,徐海福却一直在非法经营。
      而作为潘联矿的法定代表人,徐步升一开始居然对2号井的企业性质发生变更一无所知,直到2006年才知道2号井“被国有”了。
      “ 东梁煤矿 早就注销不存在了,平鲁区财政局所谓的 东梁煤矿 不知道从何而来?将明显的 集体 性质的企业改为 国有 ,到底有什么用意?”一位知情人提出质疑。
      煤矿价值数亿 转让价格一万
      2008年3月4日,平鲁区经贸局将“东梁煤矿”的产权转让给了徐海福个人,价格是1万元。转让后,徐海福将煤矿名称变更为“山西朔州泰安煤业有限公司”。这次转让引起了更大的争议。
      平鲁区政府的一份文件对“1万元是怎么来的”作了解释:经评估,“东梁煤矿”总资产32107314.9元,总负债32097653.64 元,净资产9661.26元。
      对于这一转让价格,当地不少人认为“简直低得离谱”。
      原平鲁区煤炭工业局局长王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坦承:“根据当时的煤炭市场形势,1万元的价格确实太低了。”他表示,在这个煤矿权属、企业性质存在争议的情况,进行改制转让“确有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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