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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毒枭 中共侨领胡杨可能被澳法庭判刑25年


大毒枭 中共侨领胡杨被澳法庭判刑25年

胡扬(Frank Hu)身居悉尼的生意人,人称红色侨领,是中领馆的座上客。2008年3月12日,由澳洲联邦警察、新洲警察、澳洲海关等组成的联合调查组(JACG)侦破了一起毒品走私案,缴获250公斤可卡因,市值高达8千万美元,这是澳洲史上第四大毒品案、新州史上最大毒品案。(网络截图)


据可靠消息透露,澳洲纽省历史上最大毒品案的主犯,与中共高层及澳州政界关系密切的、前澳中国际交流协会会长胡扬,2011年6月底被悉尼唐宁中心法院判处 25年徒刑,不可假释期为20年,罪名为贩毒与洗黑钱。胡杨贩毒集团的另两名成员王丹宁和马悦都已在今年四月被分别判刑18年和15年。至此,一个拖了四年的跨国毒品走私案审理过程终告结束。

胡杨案始于2008年3月12日,由澳洲联邦警察、纽省警察、澳洲海关等组成的联合调查组(JACG)侦破了一起毒品走私案,缴获250公斤可卡因,市值高达8千万美元。当时,这是澳洲史上第四大毒品案、纽省最大毒品案。警方逮捕了主犯胡杨和他的两名女性同伙。

由于胡杨是当年澳洲著名的红顶商人,红透中澳政商界,与中共高层和澳洲政界有着千丝万缕的深层联系,该贩毒案不但涉及澳洲中领馆,甚至波及了中南海,给澳洲警方和法庭在调查取证和审理上带来很大难度。这次审判是在非公开情形下进行的。

对胡杨跨国贩毒案在2008年悉尼唐宁中心法院的第一次审理就因为中国方面拒绝接受澳洲联邦警察调查组前往中国调查取证,使陪审团未能对犯罪嫌疑人胡扬作出一致的有罪裁决,拖延了审理过程。

2009 年澳洲联邦警方才获得中方许可,进入中国大陆,对一名关键性在押证人(洪庆),进行了调查,获得了重要的证据和证词,并了解到胡扬还组织了另外三宗贩毒案,两宗发生在2006年,一宗发生在2007年,令案情取得突破性进展。

2010年底,悉尼唐宁中心法院再次开庭审理胡杨贩毒案,在近七十天的听证中,警方在提供了从中国得到的证据和关键证人的证词外,还提供了监听长达几个月的、多达380次对胡扬秘密电话的录音。

2011 年5月27日,悉尼唐宁中心法院对此案进行最后审理。警方公诉人和胡扬辩护律师进行了近2个小时的激辩,各自提出判罚请求,警方检控官提出判刑27 年,20年不得假释。胡扬的辩护律师要求法庭上从宽考虑不得假释的期限,法官决定宣判日期再次延后。


事件回顾:

2008年,澳洲海关人员在检查一个申报装有家具的集装箱时,从10个贴有“铁观音”字样的包裹内检获了250公斤的可卡因。这些藏在贴有铁观音绿茶标签包裹内的毒品,是从东南亚、通过海运、抵达澳洲,并准备运往悉尼西部的一个货舱。

海外媒体在形容胡杨时说:“在政治、权力、官场、名利场、毒品的包围中,胡扬过着多重生活:一方面,他是澳中国际交流中心的总裁、著名侨领、中国驻澳使领馆的座上宾,是中共统战部、对外友协树立的模范典型,受到过中共高层的亲自表扬与嘉奖;一方面,他结交渗透澳洲主流政治界,将澳洲自由党、工党大部份议员拉下水,组织他们去中国,拉拢腐蚀,分化瓦解澳洲批评中共的政治势力。中共这一招很管用,当前中共政治领事陈用林向澳洲移民部申请政治避难时,移民部官员竟然通知中共悉尼总领馆,并为中共劝陈用林回到领馆中; 一方面,他积极响应中共主子的号召,在当地华人中大肆宣传民族主义,组织文化渗透交流活动; 一方面,胡扬宣称:“自己做的事不为个人的荣誉、也不是要实现自我价值和理想抱负,只想通过自己实实在在的工作,真正在澳中之间建起双向桥梁。”美其名曰:根本不为了钱,完全出于爱国,全为中澳两国人民友好,只为传播文化,只低头耕耘,不问收获; 一方面,他购买毒品,运送毒品,贩卖毒品,洗贩毒黑钱,巨额贿赂中共团派高官,建立权力保护层。 以上就是中共在海外培养、发展、树立、包装、宣传的著名侨领的典型形象。”

责任编辑: 刘诗雨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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