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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小强:从朱荣昌香港烧国旗谈“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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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荣昌回答记者在香港坐牢感受时说:我一辈子都想不到香港坐牢这么好,有地方睡,定时有食物,在家乡吃不到这些东西,坐牢也要到香港,比在家乡好。

本文不讨论体现社会文明程度的监狱,在大陆和香港的差异,也不讨论朱荣昌烧的“国旗”是否代表中国,本文只讨论从烧国旗和爱国的关系。

在美国,焚烧国旗被认为是言论自由的一部份,在美国经历了漫长的争斗。最后,以最高法院判定国会通过的《国旗保护法》违宪结束。布坎南大法官在判词中说:如果说,在第一修正案之下有一个基本原则的话,那就是政府不能仅仅因为一个思想被社会视作冒犯,不能接受,就禁止这种思想表达。即使我们的国旗也不例外。

1942 年美国宾州规定所有学生在升旗时要向国旗致敬宣誓。结果被告上法庭,认为违反信仰自由。最后,最高法院判决说:如果在我们宪法的星空中确实有一颗恒星的话,那就是,没有任何官员,不管大小,可以规定什么是政治的、民族的、宗教的或其他思想观念的正统,从而强迫公民用言辞或行动表达这种统一。

肯尼迪总统说:“不要问国家能为你做什么,而要问你能为国家做什么?”这句话的前提是:国家是你的,你可以做一切能使它更美好的事情。如果国家不是你的,你做任何事情都要经过它批准,或只能做它允许你做的事情。那么这句话应该改成:“不要问国家能为你做什么,而要问你如何能让国家为你做什么?”

国家、人民、政府到底是什么关系?里根总统说,美国是一个拥有政府的国家,而不是一个拥有国家的政府。而我们称自己是人民共和国。这说明人民在国家之上,国家在政府之上。人民最大,国家次之,政府最小。

威尔逊总统曾对宣誓入籍的美国公民说:“大家刚才宣誓效忠美国。效忠谁呢?上帝之外,谁都不是。肯定不是效忠那些暂时代表这个伟大政府的官员。你们所效忠的乃是一种伟大的理想、一种伟大的立国原则,人类的一种伟大希望。”在美国,敢于坚持那些理想和美国政府作对的人,不但不会遭迫害,反被视为英雄。

美国人是这样理解爱国主义的:黑人作家鲍德温说:“我爱美国胜过世界上任何其他国家;而且,正是这个原因,我坚持认为自己拥有对他进行永无止境的批评的权利。”参议员卡尔舒茨说:“爱国主义认为,国家不一定总是正确的,当它正确时,我们保持它的正确;当它错误时,我们促使它正确。”

美国有很多和政府作对的爱国者。当美国南部还实行奴隶制的时候,就有北方的白人,帮助黑奴逃往废奴的北方。当菲律宾还是美国殖民地的时候,就有很多美国人,帮助菲律宾争取独立。每一次美国只要对外开战,白宫门前总是挤满了反战人士。他们知道一个真正的爱国者,要保卫的不是政府而是反对政府的自由。

二战期间,上万名日裔美国人在遭受歧视的压力下,成了反法西斯战士。他们有的担任情报员,破译日本秘密情报,为太平洋战争的胜利做出了巨大贡献。有的直接开赴欧洲作战,成了美军中获勋章最多的部队。他们帮祖国的敌人作战,向自己的祖国开火。他们是日奸吗?人应该更忠于真理还是国家?信仰还是肤色?
国家主义和爱国主义有区别。国家主义认为:我爱我的国家,就像儿子爱自己母亲,子不嫌母丑,不管对与错,我都要效忠她。爱国主义认为:我爱我的国家,当他正确时,我让它保持正确,当它错误时,我促使它正确——即使被流放、受惩罚、遭监禁,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

世界上很少有一个国家的民主力量,能够不依赖外力推翻本国专制统治的。除非统治者自己开启民主化大门。中东革命如此,东欧剧变也如此。所以帮助别国实现民主,不叫干涉内政。依靠国际进步力量推翻本国专制统治,不叫卖国,而是真正的爱国。

苏联没有了,大家都还在,天没有塌下来,相反大家还越活越快乐,越过越幸福。失去的只是恐惧和枷锁,以及一个叫苏维埃联邦的中央政府。如果一个器官失去后,对人体没有影响,那它就是个多余的器官。如果一个器官失去后,人不但没事,反而还更加健康了,那它就不是器官,而是肿瘤。

从这个角度来看,焚烧国旗的74岁的朱荣昌老人在我眼里就是一个爱国者。那么,每一个真正热爱中国的华人,我们该如何去爱国呢?

责任编辑: 王和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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