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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论中国:从限娱令到限广令谁爽?

国家广电总局早前颁布限娱令,勒令内地各大电视台少播、停播娱乐节目,让年轻观众大为不爽,网络上骂翻了天。不知是否为了平衡观众的情绪,广电总局昨日又颁布限广令:自明年元旦开始,所有电视台在播放电视剧时,不得在剧集中间插播广告,违者重罚。

禁剧集插播广告

看电视剧可以不用看插播广告,爽啊!真的吗?虽然网络调查显示,反对电视剧集插播广告的超过九成,但限广令在天涯、猫眼等热门论坛并未成为热门话题,没有叫爽的采声。同样奇怪的是,据说内地各大电视台因限广令要损失200亿元广告收入,按理说,最不爽的是他们了,但似乎也没有人大吐苦水。
为什么?是观众因为不满限娱令而不愿喝采?是因为广电总局祭出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的令牌,电视台因此噤声?既是,也不是。最主要的原因在于,谁都知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电视台绝对不会白白放弃200亿收入,商家绝对不会放弃借电视剧宣传商品的机会。
其实,广电总局早在2009年就颁发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其中对电视剧插播广告的规定,两年内作了三次修订,政策是越收越紧,但结果,观众看到的插播广告是越来越多。现在一刀切,禁止插播广告,电视台、商家该没辄了吧? 
广电总局未免小看了电视台、商家、广告界的创意。不能在剧集中插播广告,那就直接在电视剧内植入商品广告,就算古装戏穿帮了又如何,不是更有广告效果吗?还有,电视剧冠名的挂角广告不在禁止之列,观众就等着上下左右不时闪烁的广告吧。电视台的广告时间被缩短了,但物以稀贵,价格抬上去,总收入可能不减反增。
从限娱令到限广令,广电总局爽了一把又一把,完全不理会观众、电视台、商家的不爽,完全不理会市场机制。而且,限广令一旦真正生效,势必将广告赶到没限广令的网络视频,让网民备受滋扰,还会有谁叫爽呢? 电邮: mailto:[email protected]

责任编辑: 王和  来源:生果日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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