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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四城市“司法独立”?学者揭底细

近日《人民日报》旗下的人民网披露,中国四个城市有可能率先试点“司法独立”。分析指出,在党领导一切的制度下,所谓司法独立绝不可能实现。

4月19日,海外媒体引述人民网的报道称,中共中央正在讨论会商,有望年内先从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四个城市开始,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司法独立”的特区。这个举措是将纪委和司法的权力,从地方党委和政府中独立出来,变成中央垂直管理系统。司法系统中仍保留有自已的党委,却不再与地方发生交叉关系。

原大陆史学教授刘因全分析,这只是中共内部的权力调整,将一部分权力从地方转移到了中央,并没有出一党独裁的框架,所以不是真正的司法独立。

【录音】就是部分权力从地方拿到了中央。中国无论如何都是党在领导,归中央领导也好、归地方领导也好,都是党在领导,不可能有真正的司法独立。西方它是真正的司法独立,法官完全是独立的,他就是对法律负责,总统也管不着法官。中国不行,中国的法官还是由党委来任命,跑不出这个框子去。如果不从体制上解决的话,不可能解决。

时政评论家、《中国事务》总编伍凡表示,去年政法委书记周永康被削权,政法委从中央政治局常委降到政治局委员级别,这次又提出所谓的地方司法独立,江泽民、周永康势力将进一步被削弱。但他同时表示,这种党内的斗争无法改变中国司法黑暗腐败的现状。

【录音】这是共产党内部斗争的一个表现。这样做,是把过去掌握司法权的那些地方部门,很可能有江泽民的人啊、周永康的人啊,统统把他赶走,把权收走,是党内斗争、权力斗争的一个模式。

原安徽省检察院检察官沈良庆质问,即使地方的司法独立可以阻止地方的贪腐,那么中央级别的更大贪腐谁来阻止呢?中共宪法规定,党管司法,那么党犯了罪,司法又如何来管党呢?他认为,在中共现行体制下,任何保党的举动都只会使独裁权力更为集中,腐败更为严重。

【录音】(中共)司法的制度应该废除,哪有什么好改革的!不应该由党管司法,他的宪法就不对,宪法说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那还有什么独立呢?纯粹就是忽悠。这是加强中央集权,和司法独立不是一个概念。一党专制体制下,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只会使权力更集中,腐败会更严重。这个党总是想着别人对他有益,他没有想怎么对老百姓有益。

近期,在中共政法委宣布将推进劳教制度改革后,上访妈妈唐慧状告劳教委一案子被判败诉;马三家女子劳教所的酷刑曝光后,辽宁省司法厅派出的调查组副组长张超英,竟是原马三家的院长、酷刑的制造者。著名宪政学者、前执业律师陈永苗就此提醒,只要共产党的专制统治不变,就不可能有实质的改革,也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司法独立和公平。

责任编辑: 吴量  来源:希望之声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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