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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刊发文称宪政属于资本主义

《红旗文稿》指宪政属于资本主义,不属于社会主义人民民主制度

中共机关刊物《求是》杂志属下的半月刊《红旗文稿》刊登署名文章,指出宪政的关键性制度元素和理念只属于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专政,而不属于社会主义人民民主制度。

文章的题目是《宪政与人民民主制度之比较研究》,而文章的作者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晓青。

文章一开头就表示,近来中国社会上和学界有关“宪政”的呼声抬头。一些人还提出在中国实行西方宪政的基本理念和基本主张,认为“中国梦即宪政梦”,甚至还有人论述了“社会主义宪政”的概念。

但杨晓青则认为,“宪政”不属于中国共产党推行的“社会主义人民民主制度”

两种制度比较

文章还就宪政与人民民主制度的架构进行了详细的比较,例如:宪政以私有制的市场经济为基础,而人民民主制度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

此外,作者认为,宪政实行议会民主政治,主张主权在民,并通过由不同政见不同利益集团的人组成不同政党来实现。而中国的人民民主制度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是选举的民主和多党政治协商的民主相结合,真正实现了“人民主权”原则。

作者还指出,宪政实行三权分立、互相制衡的国家政权体制,而 人民民主制度下的国家政权体制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并认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体现中国国家性质的最好形式。

文章进一步表示,宪政实行“司法独立”和“三权分立”,但人民民主制度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监督宪法的实施。司法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的干涉,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和罢免。

作者在文章中说,宪政实行军队“中立化、国家化”。依据宪政理念,军队或一切武装力量均应为国家所有而不能听命于某一政党。而人民民主制度下的人民军队接受共产党的绝对领导。这样的军队不可能是“中立化、国家化”的军队,共产党不可能放弃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权。但这样的政权也就不可能是宪政的政权。

作者承认,西方宪政民主法治在历史上曾经是进步的制度和理念,但却认为“宪政作为完整的制度架构并没有普适性”,而且“其关键性制度元素和理念并不适合社会主义国家”。

“宪政未必是民主”

文章认为,西方宪政有很大的欺骗性,例如,以表面上全民的自由民主掩盖其实质上只是资产阶级的自由民主,只是资产阶级的专政。其次,宪政标榜三权分立,互相制衡。但现实中,三权分立并不是真实的。

文章最后总结说,中国推行的人民民主制度绝不可以称为“社会主义宪政”,因为人民民主制度与宪政是两种本质不同的政治制度。此外,  宪政不符合中国的国情。

文章特别强调说,依宪治国不是实行宪政,并指出,民主国家未必是宪政国家,有宪法未必有宪政,而宪政国家也未必是民主国家。

网民评论热烈

就《红旗文稿》的这篇文章,不少网友在微博上纷纷发表评论。

在新浪微博上,署名“海伦民”的网友表示,“看来高层从来没想真正实行法治,法治、民主、宪政和人权口号,一是矫正文革极端,用来平息民怨;二是入世奥运攻关,用来忽悠老外。这些目的已达到,便恢复真实面目,倒退和逆转,不过是改革者的错觉。”

另一名网友“一万公里通票”认为,“这篇文章充分体现作者读过经典理论但由于种种原因采用摘取马恩只言片语作为论据来为官僚统治辩护的复杂思维以及由此带来的说理贫乏内容空洞反而展示了潜在对宪政的支持和拥护”。

网友“我卖糕的2012”表示,“中国一切负面问题的根源就在没有实行宪政。现在有人公然叫嚣宪政不符合国情,但又不能真正解决日渐严重的社会危机。要么宪政,要么断头台,请准备一条黑路走到底的诸公晚上好好寻思寻思。”

还有一位网友“翟baiyou”则指出,“人大法学院杨晓青教授的这篇文章,我的观点是,以往总是西方人将我们看的意识形态化,现在是我们自己把西方看的意识形态化。宪政的核心是民主、法治和人权,宪政主张限制政府的权利以保障公民的权利。如果非要给民主和人权带上资本主义的标签,那就是在套用自己的意识形态去掩盖现实。”

责任编辑: 刘诗雨  来源:BBC中文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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