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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一揭穿《家居》毛“简朴”的谎言 真相叫人惊叹

—毛泽东真的生活“简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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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研制和生产单位之"意"。

《家居》也承认,生产毛泽东生活用瓷"已不同于一般的经济意义上的生产行为。这与古代御用瓷的生产有相似之处,但亦打上了鲜明的时代烙印"(第165页)。景德镇和醴陵瓷厂、研究所的干部、技术人员和工人则是从一开始就把它当成"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来完成的。1958年研制"胜利杯",湖南陶瓷研究所在两个月内连续设计了6种造型,先后4次送长沙审定(出处同上)。1974年醴陵群力瓷厂生产毛泽东特制梅花碗时,把设计人员都调集起来。那时政治热情高。参加的都是高级工人,一般的工人都不参加。生产了几百个,从中选出100个送上(第166页)。搞"7501瓷"的时候,江西省公安厅黄副厅长向景德镇陶瓷科技研究副所长罗蓉慧提出基本要求:"用料要最好的,绝对保证卫生安全,做出来要灵巧、好看、朴实、有个性特色,制作工艺要最好的,厚薄一样,不准有一点泡或一点疵。"随后两个多月,试制组设计了很多种图案,推荐出"水点桃花"、"翠竹红梅"、"双面绘芙蓉花"3种,造型也搞了好几种,于是就选定了"翠竹红梅"。开始试验烧制了好多次,花费10多万元,都没有成功,也用完了库存的高岭土。为此专门到江西抚州地区临川县,组织老百姓上山捡了两天,凑集了两卡车高岭土,发动陶研所全所职工用手工的方法从中挑出两吨精料。烧了两窑,因釉下彩达不到要求又报废了。大约在1975年8、9月份集中全力攻关,终于达到设计要求(参见《揭秘毛泽东专用瓷:宁可打碎不许流入民间》)。

难道毛泽东与中南海之"意"、各地领导部门之"意"、研制和生产单位之"意"不都是"意"?《家居》非要把这些说成"无意",究竟意在何处?

对毛泽东用瓷的评价,最令人瞠目结舌。《家居》对此讲了3条,大意是:1.毛的瓷器全都以日常用瓷为主,韶山纪念馆中没有1件古、名瓷,说明了他求真务实,不喜华靡的品性。2.毛喜好朴素、自然、淡雅也体现在他的日常用瓷中。3.毛用瓷体现了他平民化、大众化和善于吸收古今中外之长的特征。

话讲到这种颠倒黑白的地步,在学术圈里"混"就很没意思了。

以没有收藏古瓷为理由,说毛泽东"不喜华靡"没有任何道理。"青菜萝卜,各有所爱"。有人喜欢收藏古董,有人不喜欢。不能以此为标准,就说喜欢倾囊收藏古董的康生、邓拓田家英等人喜华靡,不务实。毛不喜欢古瓷,却喜欢法书。毛曾向黄炎培借了王羲之的真迹,爱不释手,黄几次打电话来探问,毛还埋怨他小气。毛曾于1959年向故宫借了明代书法名家的20本真迹观摩阅读(参见《家居》,第275-276页)。这算不算喜华靡,不务实?

至于说没有名瓷,笔者更难理解。一般来说,名瓷是指由名家高手,用名贵稀见原料,按照独特工艺炼制出来的瓷器精品。数数毛泽东用瓷,哪一条不符合这个标准?《家居》自己也说过,据湖南省陶瓷研究所有关专家介绍,制作主席用瓷的原料都是优中选优的特级品,世上存量极少,现在已不复存在。毛用瓷的设计人员都是中国陶瓷界顶尖人物。1974年红月季、红芙蓉、红秋菊、红腊梅4件套釉双面彩薄胎碗的设计者是湖南少工艺美术大师李小年和彩绘总工程师李人中等;毛泽东的牙具、茶花餐具、烟灰缸设计画面的则是湖南省陶瓷研究所的高级工艺美术师熊声贵。"7501瓷"的设计者包括国家级陶瓷工艺美术大师王锡良、高级工程师徐亚凤、刘平、彭召贤等。利用当时最先进的工艺技术、按照"御供"标准制作的瓷器精品算不算名瓷?这些耗费无数人力、物力和财力,不计成本研制生产出来的瓷器在哪一点上体现了"求真务实,不喜华靡的品性"(第170页)?

说毛泽东用瓷"体现了他平民化、大众化"的特征,真怀疑自己的眼睛看花了。细读原文,发觉作者是指这些瓷器的造型和花色。用这两样说明是不是大众化、平民化能令人信服吗?几千年来,皇家也好、平民也罢,生活习俗都在不断变化。某一时期王公贵族的时尚穿着,随着岁月流逝,也可能成为平民百姓常穿衣物,"昔日王孙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只涉及社会审美观念的流变,而非某一社会阶层固化不变的审美情趣。即使在帝王群体中,审美观念也有很大差别。汉帝喜欢腰细一捻的赵飞燕,唐宗喜欢丰腴肉感的杨贵妃,哪个代表了帝王贵族的特征?在今天看来,毛泽东用瓷的造型确实有些"土气",但这是那个彻底砸烂"旧世界",严厉批判剥削阶级、资产阶级思想作风的时代所能允许人们使用的茶餐具器型。在没有得到上级明确指示的情况下,哪个设计师敢在这方面玩花样,早被关到牛棚里写检讨去了。1975年毛在长沙,想看"文革"中被批得体无完肤的"帝王将相、才子佳人"的旧戏,演员们吓得不敢演。直到湖南省委派人解释后才穿上堆在仓库里多年无人问津的蟒袍青衣。至于花色,体现的根本不是"大众化"的情趣,只是毛泽东自己的喜好。毛喜欢梅花,于是全国上下一起咏梅,以为它最体现"革命者精神",其他花草树木全都等而下之。以毛一人的个人偏好作为全民一律的审美标准,恰恰反映的是封建帝王做派。其实,真正能够体现毛泽东用瓷"平民化、大众化",主要是其社会定位,普通百姓谁都可以买,谁都可以用。毛泽东用瓷在科研生产上要求高、任务急,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不记成本,生产的数量却极为有限,除精选出来专供毛一人使用的产品,其余略有暇疵者统统打碎,不许存世。其中哪一条体现了它的"平民化、大众化"特征?

四、毛泽东的工资怎么成了一笔糊涂账?

毛的工资情况并不复杂。1955年由供给制改成薪金制以后,其工资为610元;1960年10月为了体现与民众"同甘共苦",降为404.8元,以后一直没有变。但《家居》却把这点简单的事儿搅得一塌糊涂。请看:

1955年,国家供给制、包干制全部改为工资制,毛泽东的工资大约200元,江青只有一百多元。……60年代,毛泽东和江青的工资都涨了许多,1962年第二季度,毛泽东3个月的工资总和是1214.4元,平均每月400多块;江青二季度的工资共729元,月平均243元。……70年代,他(引者注:指毛)的工资降低,党费也按规定下降。如1970年10月4日至12月8日的收支报表显示,这一季度他的工资总数是809.32元(第152-154页)。

读了这段文字,令人哭笑不得。1949年以后国家各级干部的工资标准是公开的,哪一级干部该领多少工资,其间全国干部、工人涨过几次工资,都一清二楚,尽可以去查阅相关资料。《家居》关于1950年代到1970年代毛工资变化的说法,笔者闻所未闻。为什么会叙述这样一段不靠谱内容?据笔者判断,到未必是作者别有用心,而是学术功底太差的缘故。

其一,说1955年改为工资制以后,"毛泽东的工资大约200元,江青只有一百多元",这是张冠李戴。毛泽东的卫士李银桥说:"那时,毛泽东家里的生活实行经济包干制。不是供给制了,也还没实行薪金制。毛泽东每月200元左右,江青1O0多元,钱统一由我掌管。我是每月50多元。事后我将毛泽东的话向警卫科指导员毛崇横作了汇报。并写了个开支计划。伙食、衣服、杂费及节余都搞了计划表:记得毛泽东一家的伙食费我给定的是每天3元。毛释东看过计划,觉得伙食费定高了点。我解释包括待客的钱,毛泽东便提笔写了‘照办’两个字。以后便严格照此计划执行了。"(《走下神坛的毛泽东》,第76-77页)《家居》作者根本没有搞清楚这200多、100多元只是进城以后实行包干制发放的生活补助费,与1955年实行薪金制后毛、江的工资风马牛不相及。"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可行吗?

其二,毛泽东在1955年实行工薪制以后,所领为三级工资,与周恩来刘少奇朱德等一样,每月610元(《毛泽东"管家"吴连登:主席工资404.80元》)。1960年9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通知降薪:三级降12%,四级降10%,五级降8%,六级降6%,七级降4%,八级降2%,九至十七级降1%。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等人的工资由此降为"每月人民币404.8元"(张海林《纪坡民忆中南海往事:刘少奇、朱德日子过得最紧巴》,载《瞭望东方周刊》2011年第26期)。毛的工资此后再无变化。江青工资为243元,从1968年3月起调整为342.7元(参见《新中国"第一家庭"的生活账》。《家居》作者说1960年代毛与江的工资涨了,1970年代毛的工资又降了,凭什么说这个话?1960年代初正是中国经济困难时期,广大农村饿死者数以千万计,毛、江能在这个时候涨工资吗,此时涨工资不怕千夫所指吗?说1970年代毛又降工资,因为什么原因?凡事总有因果关系,作者能给出个说得过去的答案吗?

其三,《家居》说:"1962年第二季度,毛泽东3个月的工资总和是1214.4元,平均每月400多块;江青二季度的工资共729元,月平均243元。"这话没错,但说这句话意义何在,直接说每月工资毛404.80元,江243元不就结了。把一个季度的工资换算成月工资,小学生都算得过来,作者非要替读者做这些既正确又无用的计算干什么?从另一个角度看,该书的文风到是一贯如此,该说的不说,比如毛有几十件公务装、20多条睡衣、200多件内衣裤,全国各地几十处专用别墅住所等,一概讳莫如深。不该说的,喋喋不休,这也是一例。

其四,《家居》说:"1970年10月4日至12月8日的收支报表显示,这一季度他的工资总数是809.32元。"(第154页)说这是毛一个季度工资,肯定错,理由不再重复。但毛两个月工资应为809.60元,此处却是".32元",尾数不对。《家居》并未公布该报表原件。是原报表本身有误,还是作者抄错了?应当有个交待。

五、毛泽东的工资养了多少人?

《家居》说:

曾经与毛泽东、江青一起生活的有毛岸青、李敏、李讷、刘松林、侄儿毛远新、江青的胞姐李云露及其儿子,后来毛岸青、李敏、刘松林虽然结婚相继搬出,一家的日常开支仍然颇大,收入来源却只有毛泽东、江青的工资以及毛泽东的稿费(第152页)。

多年来,一些人为了强调毛泽东日常生活"简朴",总是拿他养了多少人说事儿。例如毛家管理员吴连登就说毛泽东工资"这404.80元里面,每月的固定开销就有200多元:党费10元;房屋以及全套家具的租金84元;(李敏、李讷)两个孩子的学费,原来每人15元,后来随着物价的上涨提高到每人30元;江青有一个姐姐也住在这里,每月生活费30元;还有冬天的取暖费30多元。"(《关于毛泽东的那些谣言》)总是力图把毛供养的人说的越多越好,以证明"主席的工资总不够用"的说法,似乎是那些宣扬毛生活"简朴"的人共同手法。《家居》在这方面走的更远,连吴连登都不好意思提的毛岸青、刘松林、毛远新都拉进来垫背。

笔者且梳理一下毛泽东工资究竟供养了多少人,省得谣言继续惑众。

1.李敏,1959年结婚,1963年搬出中南海,1964年夏天大学毕业,有了自己的工作和工资,与丈夫共同生活。吴连登1964年国庆节后才到毛家管仓库(他刚到毛家时仅仅是管仓库和打杂,1968年正式任命为毛家生活管理员。他什么时间开始管理毛家财务的,不详),他说自己管账时毛家每月还要给李敏学费30元,就算是从1964年10月以后开始的,李敏也不在其列。

2.李讷,1965年夏大学毕业,随后参加"四清"。从1965年夏天起有工资,经济自主,不用毛家供养。

3.刘松林,1949年以前已经参加工作,有自己的工资,不用毛家供养。

4.毛岸青,患病长期不工作。奇怪的是,目前披露出来的毛家财务账目上均无此人用度支出的记载。1949年以后,毛岸青的生活费是如何解决的,至今不详。

5.毛远新,是中国共产党高级干部毛泽民-毛泽东的亲弟弟与朱旦华的儿子。1951年朱把毛远新送到毛家生活。他用不用毛家供养?笔者认为不用。原因是朱的丈夫毛泽民在新疆被盛世才杀害后,关押在新疆的朱旦华等共产党人在张治中主政新疆时被释放。后朱与同时被囚的方志敏弟弟方志纯结婚。两人婚后没有孩子,只有方的孩子囹子、朱的孩子毛远新两人。方、朱皆为中共高干,方先任江西省副省长,后任省长,夫妻工资都不低,不会不支付毛远新的生活费。毛远新于1965年大学毕业,有自己的工资,与毛家财政无关。

6.江青的胞姐李云露及其儿子。据吴连登的说法,每月生活费30元,由毛出。这笔钱维持到什么时候?据厨师程汝明说,"文革"期间,他奉江青之命到被赶到清华一间破房子里寄居的李云露家里去看她,发觉她生活十分狼狈。此时毛泽东是不是仍然在掏这30元生活费,尚不清楚。

《家居》非要把这么多无关的人拉来充当毛家抚养对象,又拿不出每月抚养他们的金钱数额,造假水平实在不高明。其实,"文革"初江青与其机要秘书杨银禄闲谈时,早把这个情况说清楚了:"现在孩子都大了,都工作了,我和主席的工资,除了吃饭、穿衣,没有别的用场"。且不论毛每年以万元稿费补贴家用的事实,单就毛的工资而言,所谓"钱不够花"也是骗人的鬼话。

六、毛泽东每月交多少党费?

《家居》说:

毛泽东的生活账记载有他交党费的情况。他每月交20元党费,从来没有滞交、少交过。……1970年10月4日至12月8日的收支报表显示,这一季度他(指毛)的工资总数是809.32元,交党费20元(第154页)。

《家居》自己拆自己的墙脚。既然前面说每月党费20元,为什么在1970年10月4日至12月8日"一季度"的收支报表里却只交党费20元,这不暗示毛泽东滞交和少交了吗?另外,毛自从1960年10月起工资标准是404.80元,一个季度怎么只发两个月的工资,第三个月工资哪儿去了。仔细研究了一下,才发觉作者根本就没有看懂这份1970年的报表,硬把毛两个月的收支当成一个季度的,自摆"乌龙"。那么,该书公布的两份资料能证明毛每月交党费20元吗?笔者认为恰恰相反。前一份是1967年12月、1968年1月份的党费交纳情况(第153页,附有原件),党费是40元;后一份是1970年10月4日至12月8日的收支报表,党费是20元(第154页,没有附原件)。前一份把江青工资也列入收入项,可见毛、江经济上尚未分家,账目中支出的两个月党费当然包括毛、江二人,每人每月10元,两个月40元;在后一份资料中,江青工资是否纳入收入项不详。据笔者判断当不会列入。理由是江青已于1968年搬到钓鱼台,自己开伙,收支单列(即管理员吴连登所说的"二号账"),交党费自然也不会从毛的账上出。两份资料到足以证明毛、江二人每月每人党费均为10元。所谓毛泽东"每月交20元党费",只是《家居》作者的个人臆想。

《家居》诸如此类的问题甚多,因篇幅原因,笔者就此打住,不再继续评论。

笔者不解的是,这部自相矛盾、词不达意、刻意隐瞒和曲解事实的质量低劣读物的出版,在纪念毛泽东诞辰120周年的活动中究竟增加了哪些光彩?

责任编辑: 赵亮轩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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