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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国涌:蒋经国处理“美丽岛事件”的决策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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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观察家和许多照片、录音带证实,是反对派领导人把群众挑激到狂热地步,而且施明德本人领导群众攻击宪兵。”(陶涵《蒋经国传》,314页)陈若曦后来也认为“当局是有准备要处理的,你看镇暴车买来第一次使用,但若说是政府预先设个陷阱让群众跳进去,全程导演,我倒不觉得是如此;蒋经国先生坚决否认,大概也是这个意思。”(《口述历史》第12期“美丽岛事件专辑”,382页)

蒋经国两天后即到高雄,指定要坐计程车,想听听计程车司机的看法。并主动安排第二次与陈若曦见面,这是她事先没有想到的。蒋表示,很重视他们这个信,以及他们海外这些人的意见,他会慎重处理,保证这个审判一定是公开的、公平的,还讲了一句话:“只要有一个人受冤枉,我就不能够安心。”(《暴力与诗歌》,261、262页;《黑夜中寻找星星》,259页)陈若曦回忆:“后来我对蒋经国这个人还有些佩服,因为他还有求真相的心愿。我从海外回来,带着信要见他的情报相信他早知道了,他还是想亲自听听我怎么说。另外,包括他去高雄坐计程车,这个绝对是他想知道计程车司机的感觉”。(《口述历史》第12期“美丽岛事件专辑”,378页)

蒋经国处理“美丽岛事件”涉案人的决策大致是,将为首者送军法审判,次要的送司法审判,其他参与者则从轻处置,同时向公众保证逐步开放政治制度的决心不变。2月1日,“警备总部”将50名扣押者交保释放,41名交保候传,另有61名在押嫌犯,最后32名送交普通法院,施明德、黄信介、吕秀莲、陈菊等8人以叛乱罪送军事法庭审理。(陶涵《蒋经国传》,316页)也不能说他完全没有采纳海外学者、作家们的呼吁,但他还是决意要用军法审判,陈若曦回台前正是听说了此意,才会有此建言。

得知要对“美丽岛事件”部分当事人实行军法审判,国民党内也有不同看法。中央政策会副秘书长梁肃戎跟“行政院”秘书长周宏涛说:“基于我一贯的主张,我反对用军法审判;因为宪法里规定了,非军人不受军事审判,这写得很清楚。”蒋经国对此不满,跟汪道渊说:“梁肃戎怎么反对我采取军法审判呢?”汪回答:“他是好意,因为你如果要同时采取军法和司法审判,你要定个办法划分,不能拿个案送到你这儿来批。你一批要送军法,军法重,可能就是死刑;一批要送司法审判,本来应该要死的,却留下了活口。这样不好。”蒋听后表示:“这是对的,他是好意啊。”当时送军法审判的“美丽岛”家属十分紧张,根据动员戡乱时期惩治叛乱条例的“二条一”是唯一死刑,他们认为死定了,国民党内的关中等人也是这样认为,蒋经国做了一个十分重要的政治决定:“不管你们怎样处理,我不希望看到有死刑。”这句话决定了最后的军法审判结果。(《暴力与诗歌》,281—282页)获刑最重的施明德无期,黄信介二十年,其他六人都是十二年。

3月7日上午10点15分,蒋经国找楚崧秋,主要是关于美国总统肯尼迪在国会谈高雄案的意见。3月14日蒋经国再次向他提及处理“美丽岛案”的原则,并不是要以严酷、无情的态度,采取高压手段来对待反对者。当时楚崧秋就觉得,这反应出蒋的基本观念,确是“真心的要以身许国,以心许民”。

外界一直说公开审理的推手是楚崧秋,吕秀莲后来看到他,也在不同场合这样说。他却不愿居其功:“事实上我没有作此主张的身分,而仅是守我分际,在适当的场合表达务实可行的建言,所谓‘守其所当言,守其所不得不守。’”他坦言,当时主张公开审判最力的司法院院长黄少谷,黄是国民党元老,说话有分量,“曾问过我个人看法,当即表示只有审判公开才能将事件的伤害降至最低。”(《览尽沧桑八十年——楚崧秋先生访问记录》,135—136页)

公开审判的原则当然是蒋经国亲自决定的,也不仅是采纳了他们的提议,还有来自外部的压力。1月24日,《纽约时报》发表陈若曦跟记者殷允芃的谈话,就以“台湾当局欲公开审判异议分子”为题。这个消息一传出,包括“警总”发言人在内根本都不知道,就来问,殷允芃答:“是啊,‘总统’就是这样讲的,我们文章也发出去了。”(《暴力与诗歌》,262页)陈若曦回台和《纽约时报》的报道,对他最后决定公开审判都起了作用。

但是,身为文工会主任,对于允许媒体公开报道,包括外国记者采访,显然与楚崧秋有相当的关系。李旺台对“新闻局长”宋楚瑜邀请国外记者采访“美丽岛”大审不是很理解,主要是不了解这些内情。

当时,情治部门强烈建议,并希望文工会和“新闻局”配合,限制报道审判内容的新闻篇幅,及岛内记者的采访面。楚崧秋坚持,“既然是公开审判,照规定就应该公开采访,而且中外记者应享有同等权利,才不致贻人口实。”他的这一意见得到蒋经国的认同。不仅因蒋对他信任有加,更重要的是他的意见恰好与蒋的想法一致。“‘美国在台协会台北办事处处长’葛乐士也力促台北当局让全世界及台湾人民看清政府对被告的指控。”(陶涵《蒋经国传》,316页)

3月18日,“美丽岛”一案对八个被告的军法大审开始。控辩双方在法庭上的言论每天都在报纸上大篇幅刊出,几乎是全文。时任《中国时报》采访主任的周天瑞认为,“美丽岛事件”公开审判是一大进步,“是因为国际的关注,再加上楚崧秋这类人比较务实的态度,才有后来的公开审判。而且既然国际人士也能参与公开审判,就不能约束报纸不报道处理。”(《暴力与诗歌》,363页)

关中回忆,“审判期间,记者做笔记,我也做笔记;每天审判回来,我都向秘书长报告,秘书长的书面报告都呈蒋主席。”除了官方途径,蒋经国还有另外的途径了解每天开庭的情况。新竹清华大学教授沈君山每天参与旁听,晚上回来就跟蒋经国报告,讲自己的看法,譬如军法官对被告应该有所尊敬等等。法庭录影带最后也拿去给蒋看,蒋还会问很多人,像余纪忠、王惕吾等新闻界大佬。(《暴力与诗歌》,336页)

3月21日下午3点45分蒋经国约楚崧秋谈话,内容包括审判、选举及当前出版界。谈话将结束时,他顺便提及当时京剧演员郭小庄要上演《感天撼地窦娥冤》,“警总”下令禁演,认为有为“美丽岛事件”涉案人叫冤之嫌。蒋反问一句:“表演剧团订的场子早在事件发生之前,难道他们演戏的人早就已经预料到‘美丽岛事件’了吗?”蒋的干脆、敏锐令他感慨,蒋是有自己判断的人,并不是那么容易受下面意见影响的,对于“美丽岛事件”处理的决策过程也是如此。

公开审判、公开采访、详实报道,台湾民众有机会更客观地了解“美丽岛事件”的真相,更好地理解执政党和党外反对派的分歧和纠葛,对于台湾社会人心将产生怎样的影响,则需要进一步评估,蒋经国敢于这样选择也是需要勇气的。5月10日,台湾政治大学教授李瞻主持的新闻社进行了一项“社会各界对高雄美丽岛暴力事件反应意见之调查研究”,民意调查显示76.1%的受访者认为报纸大量报道政团意见对社会是有利或利多弊少,15.4%的受访者认为是利弊参半,只有4.8%的受访者认为不利或利少弊多。(《楚崧秋先生访问记录》,133—136页)

因为在处理“美丽岛事件”中的态度,出任文工会主任二年半的楚崧秋受到党内攻击,说他是这次“精神污染”制造者之一。当年6月3日下午蒋经国找他谈话,劈头一句:“他们说你自由主义色彩很……。”他回答:“教育长知道,我是学政治学的。”当年他是中央大学政治学专业出身,再入中央干部学校,蒋经国是教育长,他们是师生关系。6月20日,蒋经国再度约见,他离开文工会主任的位置,转任中国电视公司董事长。此举对蒋经国而言恐怕也是不得已的,所以没有一句责备他的话,他的建言都在分内,也与蒋的想法接近。

“美丽岛事件”当然是不幸的,数十位当事人受到审判,但是台湾社会没有因此倒退,在蒋经国主导之下,政治制度变革的进程没有中断,地方选举继续照常进行,这是蒋经国当时一再重申的,也是他晚年致力的方向。许多“美丽岛”受难人家属和辩护律师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踏上从政之路的。《中国时报》记者金惟纯感慨地说:“当然用叛乱的罪名来判是太重了,但是最后没有人被判死刑,还是有一点拿捏分寸。”(《暴力与诗歌》,365页)

不要有死刑,正是蒋经国交代的底线。曾任国民党中常委的《中国时报》创办人余纪忠记得,他说只要他在位,“不允许台湾岛上有流血”。(陶涵《蒋经国传》,318页)处理“美丽岛事件”,他一方面要应对国民党内的要求,一方面也要面对台湾社会人心,当时与他有接触的沈君山分析说,“‘美丽岛事件’之后,以蒋经国为主的当局,目的并不是要把党外全部消灭掉,最主要是希望安定。”所以,他才会在国民党“十一届四中全会”闭幕会的讲话中强调力守民主宪政的决心,在1月3日的国民党内会议上再度重申:“在高雄的暴力案件发生后,政府一定依法处理,今后,不会影响我们推动民主法治的既定政策及决心。民主法治之路,是我们一定要走的路。”(转引自江南《蒋经国传》,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93年,474页)

他做出的决策有些出人意外,他上台之后,他的俄苏背景、特工经历,都曾令人不安。陈若曦也说:“我以前觉得他是特务头子,这件事改变一些我对他的评价。”(《台湾,请听我说》,119页)已离开台湾的作家王鼎钧从他的基督教信仰角度提供了一点独特的解释,他从研究中国民教育会史的王成勉教授那里得知,蒋介石日记中有关于“经国受洗”的具体记录,提及自己为此而感动谢恩,还谈到长达一年和蒋经国共同祷告,最后由其自己决定是否受洗。“他的观念为什么会改变?似非一句台湾人民的压力所能完全解释。既然蒋经国对基督教的投入这么深,岂能船过无痕?”(王鼎钧《蒋公家庭的宗教成份》,《明报月刊》2012年7月号,72—73页)这个线索也可以为我们理解蒋经国处理“美丽岛事件”的决策提供某种参考。

2014年2月25日完稿杭州

(本文原载《炎黄春秋》201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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