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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全平律师:庆安警察开枪杀徐纯合事件性质

说明: 第5,警察已经有杀人动机;第6,是警察故意殴打徐纯合,徐没有还手,事件本应到此结束。 第7,警察再次使用警棍,不当;被抢去警棍,不警告就开枪,不当;对要害部位开枪,不当。 结论:警察多次殴打死者,现场处置不当,是防卫挑拨,属于故意杀人。

根据记者的调查及采访其亲戚,可以知道事情的大概:

1、不准徐纯合进入候车室乘车,引发矛盾。

2、徐纯合发怒,堵住安检门不准其他旅客进入。

3、警察介入,扇徐纯合耳光并拷之。

4、徐一家人进入候车室,徐与警察继续争吵。

5、警察拔枪,但马上又把枪放回枪套。

6、警察进值班室拿出警棍,狠抽徐纯合,并骂人脚踹。徐没有还手,几次抓住警棍,没有抢。

7、双方再次发生冲突,徐纯合用力把小孩推开,与警察争夺并抢来警棍,打了警察一棍,警察拔枪,徐再打警察抓枪的手。枪响。

说明:

第5,警察已经有杀人动机;第6,是警察故意殴打徐纯合,徐没有还手,事件本应到此结束。

第7,警察再次使用警棍,不当;被抢去警棍,不警告就开枪,不当;对要害部位开枪,不当。

结论:警察多次殴打死者,现场处置不当,是防卫挑拨,属于故意杀人。

王全平

2015年5月8日

来源: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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