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人物 > 正文

周恩来死党公安部长李震之死 周定他杀后 毛都出手了

作者:
李震既不是林彪嫡系,也不是四人帮死党,而是追随周恩来。1973年10月20日在北京自杀身亡,引发轩然大波,周恩来亲自定性他杀,牵头成立堪称豪华的调查组。毛泽东在接见时任公安部核心小组成员施义之时,以明末三大疑案类比,最后在毛泽东的干涉下定性自杀。

李震是开国少将之一,解放前任12军副政委,文化大革命前由沈阳军区副政委调任公安部常务副部长。1970年任公安部革委会主任,中央专案审查小组第三办公室主任。从文革体系上,李震既不是林彪嫡系,也不是四人帮死党,而是追随周恩来。1973年10月20日在北京自杀身亡,引发轩然大波,周恩来亲自定性他杀,牵头成立堪称豪华的调查组。毛泽东在接见时任公安部核心小组成员施义之时,以明末三大疑案类比,最后在毛泽东的干涉下定性自杀。

开国少将、公安部长李震

围绕李震自杀的传言很多,开始一直认为不是自杀。原因是当时李震在政治上受到中央信任,工作上中央支持。为此,中央不仅立即收审了公安部于桑(老保卫公安干部,文革后仍任公安部副部长)、刘复之(文革后任公安部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两位副部长和几乎所有部领导秘书、勤务人员,还成立了在周恩来总理亲自指挥下级别很高的破案小组。华国锋担任组长,组员包括杨德中(8341部队政委)、吴忠(北京卫戍区司令员)、杨俊生(北京卫戍区政委)、刘传新(北京市公安局局长)、郭玉峰(中共中央组织部长)、田维新(总政治部副主任)、刘湘屏(中央卫生部长)、罗青长(中央调查部长)以及公安部党的核心小组成员施义之、祝家耀、杨贵、徐海涛等。

如此高规格的破案小组并没有找到其它的证据,几个月后的1974年1月初,专案组确认李震是自杀。

从现场情况看,李震系服用大量安眠药后上吊身亡。由于地下管道低矮,死者双膝跪地,身体向后仰着,上衣口袋里还有剩下的一些安眠药。经专家组技术分析,认定是自杀的依据比较可靠。

李震是十二军老人,在十二军时与肖永银(武汉军区副司令任上退休)搭班子。十二军既是张国涛的红四方面军,又是刘伯承邓小平的第二野战军序列。文革时调入公安部应当是前任公安部长,时任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的谢富治推荐,因为李震曾在谢富治当政委的三兵团担任12军副政委。“九.一三事件”后,谢富治病逝,李震成了公安部一把手。其间他正在抓林彪反党集团死党和追查“五.一六分子”,是周恩来面前的红人。此时自杀世人不理解在情理之中。

据一些老同志回忆,李震属于有能力有水平,聪明能干的人。他的老搭档肖永银曾经跟他说过这样一段话:“我们一起干了八年,你是个大才,将来可能当大官。”“你很能干,但有一个缺点,别人谁也不会说,只能我讲。你看风向,将来当了大干部,就危险了!我进一言:政治斗争不能看风向。”也许这才是李震悲剧的关键所在。

很多人牵强附会把电视剧《亮剑》的主人翁原刑说成是王近山,而政委赵刚的原刑则是李震。虽然并无根据,却说明李震在战争年代确实是位人才。

此案即使在文革后“四人帮”垮台,由新任部长赵苍壁为首的公安部党组向中央的报告,也明确李震系“畏罪自杀”。

这个罪是什么呢?

从系统上讲,李震是邓小平的第二野战军。只不过第二野战军的战将们大部分在建国后都改换门庭,投靠在别人麾下,与邓小平分道扬镳。

从文革体系上,李震既不是林彪嫡系,也不是四人帮死党,而是追随周恩来。这从李震案发生后周恩来的反常做法可以看出。李震死后周恩来不仅立即逮捕了公安部一大部分领导干部,而且在审查过程中手段偏激,在毛泽东的干预下才缓和。

有一种说法是李震手里掌握了一些不为人知的材料,既不敢上报毛泽东,留在手里又是烫手的山芋,因恐惧而自杀。此事没有实际佐证。

公安部内斗的说法在当时比较普遍。

文革前夕,公安部部长是谢富治。副部长的排名顺序是:徐子荣、杨奇清、汪金祥、汪东兴、刘复之、凌云、于桑。1966年,国务院副总理兼公安部长是谢富治,公安部党组成员分工是:杨奇清任第一副部长,李震任第三副部长,党组第二书记,负责常务。副部长的名次排列为杨奇清、汪金祥、李震、于桑。

1968年2月7日,经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公安部领导小组,成员:谢富治、汪东兴、李震、于桑、曾威、施义之、赵登程。其中,汪东兴是以新的身份进入领导小组,李震

、曾威、施义之、赵登程均为1966年至1967年间调入的军队干部。

1970年,公安部核心小组由于桑、刘复之、李震、张其瑞、施义之、赵登程、曾威七人组成,李震任组长,于桑、曾威任副组长,公安部革委会由27人组成,主任李震,副主任于桑、曾威、施义之、赵登程。原单位老干部以于桑、刘复之为代表,军队干部以李震、施义之、赵登程、曾威为代表、群众以张其瑞(公安部原十一局一般干部)为代表。是一种老中青、干军群的典型组合。

当时公安部李震和副部长于桑都是中央委员,副部长刘复之则是文革前的公安部副部长。革委会副主任兼政治部主任施义之是原21军政委。在李震自杀之时,公安部内部正在围绕“算旧帐”还是不算旧帐的问题展开激烈的讨论和争论。“算旧账”指的是批林整风中的不同观点,李震站在周恩来和李先念、纪登奎一边,不同意算旧帐。而于桑则不同意。为此,于桑同曾威(原北京军区工程兵政委,公安部革委会副主任,文革后任天津警备区政委)拍桌子争吵起来。算不算旧帐的争论实质是对文化大革命的看法,形成了以李震为首的军队派与于桑和刘复之的地方派之间的斗争。

《公安史稿》对李震之死是这样描述的:“据事后查证,李震确有自杀取死之因。他1970年在中共九届二中全会上,与林彪党羽刘丰曾秘密串联,进行反党活动。刘丰被捕审查后,他又篡改了刘丰的供词,掩盖自己的罪行。在这之前,他还参与陈伯达吴法宪制造‘中国共产党非常委员会’冤案,诬陷许多中央领导人和一大批党、政、军负责干部。1973年9月,他去山东省查破一个与该案相似的案件,知道中共中央对冤案制造者处理很严,因而畏罪思想压力很大,同年10月,中共中央追查陈伯达交代的一份材料,他因为这份材料被压在自己的手里感到很害怕。由于罪孽深重,他畏罪自杀不足为奇。”

这种罪名显然不太合适。因为林彪案已处理完结,李震能在1973年8月的中共“十大”当选为中共第十届中央委员,本身就证明了他与“林彪集团”毫无牵连。而与陈伯达并无工作关系,他在公安部的工作主要听命于周恩来,与四人帮也没有过多联系。

李震死后接替公安部部长职务的是华国锋。华国锋倒台后很多人把李震案硬套在他的头上,其实当时下令收审两位副部长和其它人员的是周恩来。

公安部文革后获得高升重用的是刘复之,不仅当了几年公安部长,还高升最高检察长。被审查过的于桑虽然没获重用,却成了审查文革期间案件的负责人。

在李震的案件中,刘复之所述过程基本没有多大出入。因为曾受到审查关押,其不满情绪显而易见。而且重新受到重用的刘复之并没有忘记对其它人的报复,几位军队在公安部的军管干部和参预审查的公安部干部都受到了报复。施义之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开除党籍,异地安置。赵登程被判刑11年,曾威被赶回部队一生未获升迁。参预此案的军队干部刘伟新、王更印被判刑,田维新成了林彪死党。

从中央读书班选派参预李震案调查的人后来基本没有好下场。

杨贵这位林县县长及红旗渠的设计和创始人,只因为被周恩来调到公安部破案,后来被下放到一个农场当副场长。

祝家耀被审查关押,董明会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开除公职。杨坡兰送回工厂待分配,周宏宝被开除党籍。姚边蔚、梁锦棠被开除党籍。军队成员中的张英才、赵仁、李德保、王兆坤、张金华、李华、蒋顺学、张宏轩、侯志坚都被赶回了部队。

如果李震不自杀,文革后一定会被打成“两案”集团骨干,吃牢饭是现成的。

也许李震自杀本身没有多少疑问,而围绕此案所形成的两派斗争才是关键。

无论李震是畏罪自杀还是他杀,都属于非正常死亡。在讲政治的年代里,即使是正常的死亡都能演义出许多故事来,更况且像李震这种处在风口浪尖上的人物。

责任编辑: 东方白  来源:博客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本文网址:https://www.aboluowang.com/2016/0306/7035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