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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会作回忆:当年给我们捏造罪名都是邓小平和彭真的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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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瀑声等人秉承邓小平、彭真的旨意,先将“反革命集团主犯”的大帽子扣在邱会作等人的头上,以所谓邱与林彪关系“密切”就属于“林彪反革命集团主要成员”,甚至大言不惭地说:“你是林彪的亲信,当然就是反革命集团的成员。你当总后勤部长、军委办事组成员、军委国防工业领导小组组长、中央政治局委员,都是林彪安排的,这就是证据!”

“两案”审判的几个问题

(1)颠倒黑白、指鹿为马

在文革当中,黄吴李邱几人之所以被打倒,最严重的罪名是“反对文化大革命”、“攻击中央文革”、“打击迫害江青同志”。1970年的“批陈整风汇报会”的组织结论就是“政治上犯了路线错误,组织上犯了宗派主义错误”,所谓“路线错误”就是反对了毛泽东的文化大革命,违反了中共“九大”路线。而所谓的“宗派主义错误”就是参与林彪打击的文革极左派张春桥等人。中共“十大”前批准的《关于林彪反党集团反革命罪行的审查报告》干脆说:“林彪反党集团是国大陆、富、反、坏、右和国际帝、修、反的代理人。它的骨干分子,是一小撮混进党内的叛徒、特务、托派分子,阶级异己分子,蜕化变质分子,死不改悔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以及新的反革命分子和右派分子。”如此之罪名滑天下之大稽。到了“两案”审理前,“两案”的预审小组却是“认定”邱会作等人是中央文革的同伙,是与江青等人合伙从事反革命活动,且千方百计地罗织出新的罪名。邱会作原本是文革当中最早受到迫害的人,也是军队系统中反对江青、张春桥极左派的主要人物。“两案”审理小组竟然不顾最起码的史实,硬要将邱会作打成江青的同伙,是蓄意发动和大搞文化大革命的人。这岂不是颠倒黑白、指鹿为马?

(2)断章取义、编造笔录

为了拿到上峰需要的材料,参与预审的人员常常自我编好笔录,再搞成一问一答的方式,最后逼迫当事人签字。邱会作说:“过去是我写‘文章’,签上名字。现在是他们作‘文章’,写在专用的笔录纸上,是一问一答的格式,即他们‘问’,我‘答’。写完以后叫我签字画押按手印。其实这‘一问一答’形式的审问很多时候并不存在,‘笔录’往往事先做好了,我们没谈几句,他们就拿出早就写好的一大叠笔录叫我签字。”“凡遇到我不愿意签字时,他们就搂窜一番、磨蹭逼迫,连蒙带唬,搞得我精疲力竭,我耐不住他们的纠缠,一赌气有的也就签了。还有的是他们东拼西凑、断章取义写成的,与我原来的意思根本不符。每当我提出异议,他们就把十年关押中我在不同时间不同场合对不同问题写的材料搬出来,说这一句是你曾在这里写的,那一句是曾在那一处承认的,这里摘出一段,那里加上一句,东拼西凑,合在一起成为笔录,往往和原意相差很大。若是你不签字,他们马上变脸,逼供整人的那一套就来了,精神上折磨你,让你就范。若是遇到我硬是不签字,他们就威胁说:‘你不签字我们也不怕,凡是以前你说过的,我们写成了笔录,就有法律效力。’”(页780)

(3)重搞“逼供信”

“八八事件”是一个老问题了,中纪委审查时“八八事件”已经基本澄清了。而预审小组却再次拿来重新作文章,意图就是要证明黄吴李邱等人都参与了“阴谋政变”和“谋杀毛泽东”的活动。邱会作对他们的解释,这些人根本就不听,威胁诱供说:“你为什么和我们闹对立呢?搞清楚问题对你大有好处。你应当向中央表示个态度!”邱会作说:“我1972年就说清楚了,要有好处,早就该有了!别再瞎折腾让我活受罪了。”审讯者厉声吼道:“吴法宪早就把问题说得清清楚楚了,说叶群北戴河回来就是部署反革命阴谋。现在人证口供都在!”(页782-783)但是交手下来,预审小组的“逼供信”全然没有起到任何效果,最后终于不了了之。

(4)践踏司法

司法审判原本应该由国家的司法部门,即检察院和法院进行司法的起诉、审理。但是“两案”的审判凡涉及到军队事宜,却让当年的总后造反派出身的王瀑声临时充当检察官。王瀑声其人当年就是江青大力支持过的军内造反派。王某人原是后勤学院的干部,受到院长戴金川的器重并由戴举荐,1965年被提升为学院政治部主任。1967年“一月风暴”总后大乱,王瀑声投向造反派。“九一三事件”后,王瀑声及时地对他的老领导戴金川揭发批判,戴被打成了“反革命”。这一次,王瀑声竟然摇身一变成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的检察官、预审组组长。(页787-788)邱会作说:“担任公诉的检察官王瀑声和主审我的法官许宗琪是总后造反派,现在坐在审判台上了。在预审中,王瀑声说,徐向前的军衔比我高,我批判反对了他即是犯罪。按这个道理,我军衔比王瀑声高得多,又是他的顶头上司,王瀑声文化大革命中造我的反,早犯了他说的那个‘罪’了。”“我真不明白,为何在上海追随江青造反的张春桥、王洪文正在第一审判庭受审,而在总后追随江青造反的人却在第二审判庭成了检察官、法官。我面对着他们,又像回到了当年的造反派的批斗大会武斗场上……”(页820)显然,邓小平、彭真等人启用这些当年的造反派充当国家检察机关检察官,无非就是看中这批人因为文革初期秉承江青旨意造反而在军内受到压制,现在他们正好可以利用这个机会公报私仇,正好可以充当邓小平、彭真的打手。

(5)歪曲历史,强造罪名

王瀑声等人秉承邓小平、彭真的旨意,先将“反革命集团主犯”的大帽子扣在邱会作等人的头上,以所谓邱与林彪关系“密切”就属于“林彪反革命集团主要成员”,甚至大言不惭地说:“你是林彪的亲信,当然就是反革命集团的成员。你当总后勤部长、军委办事组成员、军委国防工业领导小组组长、中央政治局委员,都是林彪安排的,这就是证据!”邱会作说:“我参与中央军委日常领导工作是从1959年出任总后勤部长开始的,是由周恩来、林彪提名、毛主席同意、国家主席刘少奇任命的。我进入中央领导层是1969年九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政治局委员,是无记名投票民主选举的。……我刚介绍到这里,检察官粗暴地打断我说:‘你进了中央政治局,就决定了你问题的性质,以此定你为反革命集团成员,也是历史的必然。’”“我举了大量我们对江青抵制和斗争的事情,都是对搞清事实真相是有利的。按照法律,要记录在案。可是他们听到了以后显得紧张,不但不记录,而且不时地打断我,连基本的法律职责都不敢履行了。”(页788-789)

邱会作感慨地说:“那时预审,对付我一个人的一线人员就有十几个,二线三线肯定还有不少人。他们控制了材料、文件、证人,他们有录音机、窃听器、监视仪,还有二十四小时监视着我的看守向他们汇报。而我是孤身一人,写交代时给一枝笔几张纸,事后立刻收掉,我真是赤手空拳呀。别说是不能看报纸、听广播,就是外面的一词一字、一声一语的信息也得不到,我纯粹是一个被人捏在手心中的‘玩物’!如此一来,问题的实质不是你是否有错或有罪,而是上面事先把没把你划进那个‘集团’里去。只要把你划进去了,面对着这些职业的专政工具你就已经完蛋了。”(页793-794)

古今中外的历史早已证明,冤案可以制造于一时,却无法得逞于永久。假的东西迟早都会被人们所揭露。“两案”审理时,彭真曾经大言不惭地说:“两案”要办成铁案,永远翻不了身。可是,才区区二十多年,“两案”审理就已经显露出千疮百孔,无数事实被披露出来,谎言也被一一揭穿。历史已经无情地显示,“两案”的审理不过就是以中共中央的名义制造新的冤案,它不仅不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反而是“以假证、伪证为根据”,法律不过就是当权者手中的调色板,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随时改变颜色。那不是法制的胜利,恰恰是对法制的践踏。当年邓小平中央制造的所有冤案迟早都会被推翻,而“两案”的宣判也必将被历史所唾弃!

“两案”审判的“花絮”

有关“两案”审理方面的文章、书籍出版了不少,诸如图门、肖思科为代表的宣扬伪历史的书籍大行其道,但这些书籍都是秉承官方的旨意,重复官方原有的结论,多少披露出来的一些史料也不过就是为那些结论作注脚,鲜有像样的反思,更不用说探寻历史的真实。邱会作作为“两案”审理的当事人,对这一过程有切身的经历,一些事情虽小,但却可以见微知著、一叶知秋。笔者随手挑出几处,读者看后自有公评。

(1)为了审理时“好看”,被迫换新衣。邱会作在秦城监狱五年,狱方从不发给新衣,邱会作身上的一套衣服已经破得衣不遮体。但是为了出现在特别法庭上,狱方强迫邱会作换上一件新衣,并威胁邱说:“如果你自己不打扮,我们就‘硬’来了!”邱说:“我在秦城监狱已经住了快五年了,过着衣不遮体的日子。我多么想穿新衣服呀,可是就是不给我穿。现在,他们反而强迫我穿新衣服。我不想当他们的玩物,但又拒绝不了。”(页807)中共政治犯监狱的本来面目暴露无遗。

(2)江腾蛟升格成为“林彪反革命集团”主犯。这个江腾蛟仅仅是林立果的心腹人士,与军委办事组和中央工作毫无关系,地位相距太远,可是却莫名其妙地“混进”“林彪集团”,还成为了“主犯之一”,令人匪夷所思。邱会作醒悟道:“要抓我们中央军委几个人武装政变的‘八八事件’撤销了,这个‘缺口’用什么来补?我一直心存疑问。现在我明白了,用人来‘补’!把这个和林立果私交过密的江腾蛟塞进我们中间‘一锅煮’,再用‘集团犯罪’的思维方式去引导人们相信:从中央军委办事组开始,到下面的一伙人是一个大的‘反革命集团’,从而造成共同犯罪的‘效果’。”(页808-809)据图门、肖思科的《特别审判》一书,官方原本打算将空军副参谋长王飞放进“林彪集团”一起审理,但是王飞忽然被发现出现了精神问题,只好临时把江腾蛟当了替补,升格成了“主犯”。

(3)拒绝邱会作为李作鹏作证。李作鹏曾提出要邱会作为他作证,证明李作鹏向邱会作透露毛泽东南巡讲话并非是搞什么“反革命政变”。法院却千方百计要邱会作作不利于李作鹏的证明,以便指控“林彪集团”阴谋政变。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将有利于李作鹏的事实隐瞒起来,配合法庭的指控,以争取所谓的“宽大处理”。但邱会作只回答说:“我同意出庭作证,只要我知道的,都会如实说出来。”(页810)显然,这并不符合法庭的需要,他们要的是邱会作全面配合法庭说假话、作伪证。当邱会作实际上拒绝后,他们就不让邱为李作鹏作证。

(4)江青的大实话。1980年11月20日特别法庭终于全体亮相,“公开审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全体被告。当江青最后一个入场坐到受审席上时,一眼看到身边的黄永胜,江青极为不满地说了句大实话:“黄永胜是整我的,为什么把我们说成是一起的……”。(页813)的确,江青没有说错,林彪与军委办事组确实是反对江青及其同伙的,江青一语道出了军委办事组的功劳。邱会作说:“在毛主席身后把‘四人帮’抓起来,是有良知的政治家的义举,如果我们还在台上,也会那么干。但是,在毛主席生前和身后反‘四人帮’有区别,身前反更难嘛,更要有策略。可他们说,林彪反‘四人帮’是坏人与坏人在钩心斗角,而他们反‘四人帮’就是好人同坏人斗争。这种说法与历史不符,也与情理不合。否定前人的斗争,只说自己的功劳,对于必须心胸开阔的政治家来说,更不应当。‘四人帮’是什么人呀?我早就断定他们是毛泽东的殉葬品。我们这些人,同我们一起革命奋斗过来的人,有谁买过‘四人帮’的帐啊!有谁死心塌地地的为他们卖命?很难找到那样的老红军老干部嘛。我们对江青那伙人打击,在九届二中全会上要整垮他们,是功劳。奇怪的是,对我们反‘四人帮’的历史事实不仅不予承认,反而要和‘四人帮’捆在一起批判,真是冤枉!(页766)事实证明,邓小平把林彪和江青绑在一起以同一个罪名加以公审本身就极为荒谬,由此亦可看出“两案”审判不过就是一场闹剧而已。

(5)法院公然当庭禁止邱会作阐述自己的观点。在第二次庭审时,法庭装模作样地调查所谓总后“整徐向前黑材料”,在最后问及邱会作还有何话要说时,邱会作大声地说:“有!我还要说,徐向前全军文革怎样同江青搞乱总后的……”邱的话还未讲完时,法官气急败坏地大喊:“你不许讲话!你不许讲话!”法警也急忙动手把邱强行向外面推。(页819)法庭虚弱的“封嘴”本质由此也就暴露无遗了。

邱会作对“两案”审判的反思

邱会作自己对“两案”审判的反思,写得很好,值得后世人们进一步思考、研究。兹录于此:

“为什么把毛主席当初定下的把我们几个‘养起来’的政策改变,搞公审了。为什么采用这么极端手段?还有更高明的整人手法嘛!把事作得这么‘绝’,我都有些为他们想不通。但是执意要这么干,毕竟有他们的理由。我想来想去,理由很多,至少有这么几条难于说出口来。

其一,在党的‘阶级斗争为纲’理论指引下,中国社会矛盾和党内斗争越来越激化。通过起诉书,把高级干部划分‘红榜’与‘黑榜’,把过去几十年的恩恩怨怨,避开了毛主席的责任,由别人来承担。这样‘快刀斩乱麻’,把过去的怨恨和纠缠作个了结,并为一些整人的人开脱了责任。

其次,毛主席领导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没有取得预想的那么大的成绩,反而有许多挫折,如‘反右’斗争、大跃进后的三年困难、文化大革命,给了人民伤害。否定建国以来毛主席领导中国、领导文化大革命的历史,可以减少人民对党执政失误的怨气和不满。对毛主席不好说出口,就往林彪、江青的头上说,以便有一个让群众宣泄的渠道。

再者,把刑法引入党内政治生活里来,今后若是谁人有了不同意见,必要时可以打成‘刑事犯罪分子’。在党的政治生活中,对不同政治见地和不同派系的人用刑法去整人,这可比毛主席用文化大革命的办法整人厉害多了!”(页852-853)

对于“公审”的负面影响,邱会作认为:

“一是公审过多地追究了在中央工作的人的个人责任,而没有从国家的政治体制和制度弊病上总结经验教训。以后中国的改革,经济方面有声有色,政治改革明显滞后,许多政治上消极腐朽的东西又出现了,并在相当程度上蔓延开来,给国家的发展造成了很大的阻碍。

二是公审把刚刚恢复的党内民主又削弱了,大权又集中于个人,不正确的个人崇拜又重新抬头,党过多地牵就某些个人的意志和好恶,以致后来发生了几次党的最高职务领导人的突然变动,给我们的国家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三是公审原想给人民一次对党的失误的宣泄机会,借此提高党的威望,但是做过了头,就适得其反了。”

责任编辑: 东方白  来源:程光邱会作与儿子谈文化大革命--心灵的对话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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