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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民对立!《史记.张扣扣列传》网络热传 官方洗地遭唾弃

日前,一篇题为《史记张扣扣列传》的文章在网络上热传,该文用文言文叙述了张扣扣与王家之间结怨与复仇的前因后果。全文如下:

张扣扣者,汉中人也,扣扣幼年失父,年十岁,目睹寡母丧于村霸王氏三子之手。王氏父子横霸乡里,勾连有司,王氏三子羁押数日后无罪开释。扣扣时年方幼,忆留侯先祖隐忍计,不动声色。越明年,扣扣年十八,入行伍以报国。一说有入边军骠骑营者,勤习武技。又数年,返乡为游民,不娶。

丁酉年甲寅月戊寅日除夕,时母丧廿伍载。扣扣早起上山祭母毕,返家午食已。午正三刻,挟利刃至王氏宅,遇王氏及王氏子二,暴起捅之。杀王氏及王氏长子于堂,追杀王氏三子于渠,王氏二子因公务值夜宿城中得以身免。时王氏媪、妇、幼具在堂,无伤。以仇人血祭母后,次日,自首于官府,事白于天下,天下震惊。

盖除夕日暴起复仇者,有史以来张扣扣第一人矣!孝子复仇,不伤无辜,知身后事,不婚免累家人,是为仁;手刃仇家,不苟且偷生,慨然自首,是为义;年除夕,先祭母而后杀仇,是为礼;知世间法无望雪冤,转求自然法同态复仇之义理,入行伍学杀人技,遂择机寻时,一日提刀,成就夙愿,是为智;守护隐衷,吞泪止语,暗许诺言,凡二十五年,志不稍移,终成大孝之人,是为信。

扣扣行事,有血性,真男儿,仿春秋战国人物,古风犹存,可为榜样!稗史氏曰:张扣扣者,入伍报国是为忠;为母复仇是为孝;不伤无辜是为仁;投案自首是为义;忍而成事是为智;手刃仇人是为勇;立志廿伍是为信。斯人自聂政、荆轲、要离以来未尝见矣。吾华夏五千年之血性,今犹存于秦川汉中之地矣!为斯记,以壮之!

网民热议

奇人奇文:法律不公,造成恶果。被杀的该杀。杀人的报仇雪恨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关键是谁造成了这一出悲剧?共产党政府。

shachenzi:楼下的阿Q和五毛,好好分析一下,看看真实情况,地方政府不让人采访报道,偏听偏信地方政府部门的说法,永远长不大,中国就是缺少这样的血性汉子,几百年来被人奴役,现在还是一样。

相当大:放人!颁发忠孝奖状

哈娃娃:在政府不能提供司法公义的时候,弱势群体要踊跃参军学武艺,学成之后自己动手报仇。你不指望自己,还能指望谁呢?

甫志高:是条汉子!杀母之仇岂有不报?

官方“洗地”版遭唾弃

对于张扣扣为母报仇的说法,有当地官媒质疑“来源不明”,并指张扣扣杀人后,相关说法就迅速在网上流传,有“刻意运作、居心不良”的嫌疑。

不过,官方随后推出的官方说法,因为“洗地”痕迹太重,更是让人怀疑。

为了反驳之前网络爆料中“当年王家没人受刑责”的说法,当地警方迅速出具了1996年张母被杀案的判决书。

判决书指,案发当日,汪秀萍(张扣扣母亲)只身路过王家门前时,先是朝王富军(王家二子)脸上吐唾沫,然后用扁铁接连殴打王正军头部,导致王正军用木棒“反击”汪秀萍头部,致其颅脑损伤死亡。

事后,张福如(张扣扣父亲)朝王家索要二十五万元巨额赔偿,但因为王家“经济困难”,最后只赔偿九千二百三十九元三角(实际只有一千一百元,其余为汪秀萍安葬费)。

判决书称,王正军未成年,加之死者“也有责任”,因此从轻处罚,判有期徒刑7年。

还有官媒引述所谓“张福如父女的说法”称,当年引发血案的张、王两家矛盾,并非地基问题,只是因为“张家给邻居送东西漏掉王家”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

网络搜索发现,官媒有关该判决书的报导,也出现多种版本。有指王正军被判刑8年,也有称是7年;有的说张家索赔25万,也有说是24万。

另外,还有陕西官媒“质疑”,如果张扣扣是为母报仇,为什么要等22年才突然回家杀人。不过,该官媒并没有提出任何证据或理由让读者确信,张扣扣突然击杀打死亲生母亲的王家三人,除了报仇之外,还有什么更合理的原因。

责任编辑: zhongkang  来源:阿波罗网吴莉亚综合报道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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