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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教父”张中生一审判死刑 涉案金额逾10.4亿

有“吕梁教父”之称的山西吕梁市前副市长张中生,涉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周三(28日)一审宣判。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其罪成,并依受贿罪判其处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有“吕梁教父”之称的山西吕梁市前副市长张中生,涉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周三(28日)一审宣判。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其罪成,并依受贿罪判其处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对张中生受贿所得财物和来源不明财产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法院方面指出,张中生在1997年至2013年期间,以山西省中阳县县长、县委书记、吕梁地区行署副专员、吕梁市委常委、副市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煤炭资源项目审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借以索取、非法收受逾10.4亿(人民币‧下同13.2亿港元)财物,其家庭财产、支出亦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判决依受贿罪判其处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张中生入狱8年。同案被告人李兰俊、刘年生因犯洗钱罪亦被判处相应刑罚。

庭审披露,张中生涉及的18宗受贿事件中,其中2宗涉额在2亿(2.54亿港元)以上,另主动向他人索取逾8868万(逾1.1亿港元)的贿款。张中生无法对其中逾1.3亿(1.65亿港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案发后尚有3亿(3.8亿港元)未退缴。

鉴于张中生利用领导干部职权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严重影响了当地经济健康发展,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法院方批评张中生“目无法纪,极其贪婪”,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罪行极其严重,应予严惩。

责任编辑: 秦瑞  来源:东网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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