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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粮与暴乱:大饥荒中农民的反抗

—大饥荒中农民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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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人不仅否认大饥荒“饿死三千万”,也对大饥荒的严重程度提出质疑,其理由之一是,如果发生了大饥荒,为何看不到农民的抗争?事实上,1958-1962年间,中国的农民曾有过大量抗争,只是由于处于特殊的历史时期,其抗争方式与过去有所不同。

一些人不仅否认大饥荒“饿死三千万”,也对大饥荒的严重程度提出质疑,其理由之一是,如果发生了大饥荒,为何看不到农民的抗争?事实上,1958-1962年间,中国的农民曾有过大量抗争,只是由于处于特殊的历史时期,其抗争方式与过去有所不同。

1958年大跃进中毛泽东李井泉陪同下视察亩产4万斤的郫县(图源:维基百科公有领域)

1958-1962年间,中国发生了大饥荒。近年,出现了否定发生大饥荒的思潮,有些人不仅否认大饥荒“饿死三千万”,也对大饥荒的严重程度提出质疑,其理由之一是,如果发生了大饥荒,为何看不到农民的抗争?的确,历史上一旦发生大饥荒,农民为了活命,会抢粮,骚乱,乃至爆发起义,历史上不乏这类记载。在1958-1962年间,由于特殊的历史条件,农民的抗争与历史有所不同,但这不等于说历史上发生的事在这几年间不存在。事实上,上世纪80年代以后编纂、出版的地方志中,对大饥荒中农民的抗争也有所透露,而在官方档案和当时的新华社内参中,则有更多的详细记录。不妨看看如下例子:

(一)抢粮

大饥荒期间,抢粮事件在全国各地不断发生。

山东,1959年4月11日,省长谭启龙从济宁给省委第一书记舒同及省委书记处写信,并请转报党中央、毛主席,信中说:“由于措施失当,生活没有安排好,抢粮、闹事此伏彼起,郓城闹的最凶,抢粮达130多起,有万余人参加,抢去粮食19万多斤,有的结伙持枪到外县抢粮,并打伤了人。3月22日,金乡曾有100多人埋伏在公路两旁劫车抢粮。”5月12日,新华社内参报道山东省菏泽县马岭岗公社抢粮事件,认为是“一个较大规模的抢粮事件”,“前后涉及五个管理区的6,000多人,抢走粮食42,500斤”。“现在这一事件虽已暂时平息,大多数的村庄群众已开始进行生产,但尚未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变天思想还很突出,谣言很多,谢集、赵庄、三教堂、白杨张等村群众,仍是不参加生产,风势不正,有一触即发的危险。”5月31日,谭启龙给济宁地委并西部地区各县委写信,说马岭岗公社“过年前后,社员交到食堂的粮食已经用完,有的食堂停伙,群众情绪不安,有的准备外流,有的酝酿抢粮”,“过年以后局势更加紧张,到处闹粮紧,80%的户数要国家供应粮食,大批劳力外流,近千头牲口死亡,水肿病发展到1,800多人,扒树皮、吃青苗现象很普遍,社会秩序混乱,抢粮闹事此起彼伏。”(注1)

贵州,省粮食厅党组书记、副厅长王民三在1960年12月的日记中多次写到抢粮和恐慌:12月12日,“浮肿病一天天在发展,大街上抢粮、抢饭、盗窃时有发生。”12月18日,“这几天各地告急电话、电报雪片般飞来,病人、死人、抢粮、盗窃等等,多得我都看不完。”12月27日,“据生活办公室收到的报告,各地发生有十几人、几十人、几百人抢劫粮食的事件,小偷小摸就更多。就连贵阳也是如此,在大街上走路时不敢拿着东西吃,会突然被人抢走。大家最担心会发生更大的抢劫粮食仓库的事件。”1961年1月7日的日记中再次写到:“接汪行远秘书长电话,传达周林书记在京开会的意见。他对当前贵州发生农民抢粮的情况十分忧虑,要省委的同志谨慎对待,万不可慌乱。”(注2)周林当时是贵州省委书记。

1961年1月11日新华社内参报道贵州不断发生抢劫偷盗粮食事件:“最近,贵州许多地区不断发生开仓分粮、结伙偷盗抢劫粮仓、粮车、粮驮的事件。据不完全统计,自1960年11月以来,全省发生开仓分粮和偷盗粮食事件532起,被分和被抢劫偷盗的粮食80多万斤。另外抢单家独户的粮食事件也发现23起。”遵义地委1961年1月向贵州省委报告说:“偷粮、抢粮、偷杀耕牛的现象不断发生,(1960年)12月份,全区共发生抢劫案25起,不完全统计,偷耕牛3,000起左右,杀牛1,500只左右。至于个人、几个人偷菜、抢吃东西的现象就更为普遍。”

辽宁,前述王民三在1961年1月28日的日记中写到:“看到中央一份材料讲到辽宁省的情况,全省发生群众性的抢粮事件3万多起。沈阳学生吃不饱饭举行罢课,有的绝食斗争。农村吃粮标准只有二两。”(注3)

吉林,1961年2月11日,吉林省委向中央、东北局报告:“农村偷盗粮食的现象相当普通,个别地区还发生抢国家粮食的事件。”

安徽,《安徽省志·公安志》总结说:“经济困难时期……哄抢事件尤其是哄抢粮食、食物的现象多有发生。芜湖专区12个县,仅在1960年12月,就发生了大小抢粮事件180起。据查清的96起统计,抢走粮食达3.6万余斤。1961年1月至2月,全省又发生哄抢粮食65起,抢走粮食、山芋等6.2万斤……直至1962年春,哄抢粮食事件仍有发生。”“哄抢事件,主要发生在群众生活困难较大的地区。据对淮南、芜湖、马鞍山市和南陵、六安等13个县22起哄抢事件调查,参与哄抢者5,495人。多数是由于群众生活安排不够落实。”1961年5月7日,省公安厅、粮食厅联合向安徽省委报告,要求各地公安、粮食部门做好工作,开展护粮,制止哄抢,办法之一是“对为首分子,秘密监视,不让哄抢事件发生”。(注4)

甘肃,张掖地区,由于征购过多,在1959年上半年,“全区粮食供应已经出现严重缺口”,“哄抢粮食的事件时有发生”。(注5)武威市,1960年1月20日,“全县万人以上的饥民拥上火车站,哄抢铁路运输物资,其后还发生过抢粮、抢物事件”。(注6)1960年12月甘肃省公安厅和兰州铁路局联合给甘肃省委的报告中指出,今年以来,铁路运粮的车被抢、被窃十分严重。据统计1-11月共发生案件782起,其中抢夺、偷粮436起,损失成包粮食13.3万斤……在这些事件中属于二三人零星搞的595起,属于数十人成群上车抢夺的187起。在陇西、高台、武威等地,经常有数十人,最多有200多人,迂回车站附近,伺机抢窃。(注7)山丹县,1960年11月,县内发生多起哄抢事件。东乐、位奇、陈户3所粮站,城区屠宰场、食品厂被抢。(注8)

1961年1月20日,铁道部向中央书记处报告:本年1月1日,在北京铁路局所属南大寺站的1,062次列车,因挂有装载大豆的车辆,没有看守,发生了20多人哄“抢”的事件。兰州铁路局所属各站,如武威、清水、临驿、高台、乌江集等地更为猖獗,大白天就公开“抢”粮。例如:武威站附近的武威、新仁、景塔、景阳、景场等公社,每天有五六百人集伙“抢”粮,1月份的10天内发生29起“抢”粮事件。1月5日武威站停的4278次列车,挂有大米一车,被90多人“抢”走90多袋,计18,000多斤;1月8日在高阳站的2,495次列车,挂有去峡东的七车玉米面,被百余人集伙“抢”走600多斤;1月9日在文珠站停车上水的2451次列车,挂去玉门的高粱米一车,被文珠公社第五大队第十一小队队长马子如带领的20多人,牵着两匹骡、马,集伙“抢”走4,000多斤;1月5日在陇西站东闸口进行调车作业的1813次列车,挂有去兰西的大米车,被十余人“抢”走6袋。这里每天有二三十人,手持刀子,待机扒车,把成袋的粮食扔到路基旁边然后运走。1月16日,兰新线太平堡站被百余人,手持刀、棍,赶着大车,“抢”走2万多斤玉米,公安人员无法制止。1月19日夜和20日白天,武威地区先后有8,000多人,到武威车站去“抢”东西,计“抢”走大米2,000斤、红糖5,000斤、活羊146头等。结伙拦机车不让开车,武威县长和公社党委书记进行制止时被打。

甘肃省公安厅于1961年1月24日晨8时30分向甘肃省委、西北局政法组、公安部汇报:元月以来,我省铁路沿线,特别是河西的酒泉、张掖、武威等车站和一些错误、困难严重的地区,群众性的抢劫事件十分严重,据不完全统计,已发生500多起,损失粮食近百万斤……涉及面越来越广,规模越来越大,有些地方全局动荡,社会混乱。大部分县、市和车站都发生了问题。武威车站由上旬的几十人,发展到几百人,到20日增至四千多人,由小偷小摸到成群结队地公开抢劫,以至发展到整个列车被劫。张掖市的平安垦粮站,被2,000多人从20日晚11时直到21日晨8时,抢去粮食165,000多斤,打死群众一人,看守人员被伤一人。该市建堂大队240多人于16日手持刀棒,赶车九辆,抢去太平堡草站包谷2万多斤,又有140多人于18日从这个站抢走红糖5,000多斤、棉花20多包、军用枪械零件两箱和旧军装300多套。许多人穿上军装,徘徊车站周围,被误认为转业军人。山丹县的抢劫活动波及多一半地区。22日至24日,六个公社中,就有四个公社的粮仓、面粉厂、农场、屠宰场、信用部等被抢。损失粮食近30万斤,羊1,400多只,肉食5,000多斤,洋芋2万多斤,甜菜4万多斤。行抢过程中,砸门、撬锁,搞坏桌椅,行凶打人,打伤干部六人,职工一人。闯入信用部门,劫走了现款,焚烧了账簿,并从农场抢去步枪一支,子弹200多发。截至发报时,抢劫还在继续发展,一部分人已经回家吃饭,声称:吃饱饭再抢火车站和粮食局、商业局的仓库。其他四个公社也在动荡。由于这些严重问题,粮食、物资调运基本陷于瘫痪状态,大大影响了救灾工作。抢劫事件接连发生,以致发展到如此严重……

公安部为此向彭真和中央书记处提出整顿铁路沿线治安秩序的意见,意见中说:“入冬以来,铁路沿线治安秩序比较混乱,群众强取、硬拿、哄抢、偷窃运输中的粮食、煤炭等事件不断发生。特别是近日甘肃境内闹的比较严重,今年1月1日至10日,就发生群众性强取硬拿160起,哄抢34起。16日至19日,武威—张掖地区又发生较大规模的哄抢7起,19日一天即发生5起,在武威车站的一起,多至4,000余人;仅这7次就被抢去粮食54,000斤……并打伤了五个押运员。现在,每天都有两千多群众徘徊在武威车站周围,有四五百人在乌江堡车站周围,伺机哄抢,使这个地区的铁路运输十分混乱,连给灾区的救济粮也运不进去。此外,在河南的信阳地区、山东的胶济沿线、河北的保定、石家庄一线、沧县地区、黑龙江省的哈尔滨市郊,也有偷窃哄抢的事情发生。”

(二)“反革命暴乱”

笔者翻阅地方志时,发现地方志的大事记中,1958-1962年间有大量的关于组党、进行暴乱的记载,其中尤以四川、贵州、甘肃等省为多,许多县志中均有提及。这些记载,大多表述隐讳,语焉不详,但也有一些透露出与缺粮、抢粮有关。

贵州遵义专区多部县志提到了反革命组织和暴乱:如务川县,1960年8月27日,“县公安局破获新田、庙坝‘新二军’反革命集团案”。(注9)遵义市(县级),1962年,“公安机关全力投入对敌斗争,相继破获‘民主自由党’、‘中国民联党’、‘反共青年军’、‘反共救国军遵义地区边防部’等反革命组织,逮捕首犯16名。”(注10)上述记载对事件的起因交代不详。但下列事件则显示与粮食有关。1959年11月,习水县官渡人民公社和平管理区前丰生产队转业军人李泽江、李银江兄弟等为首组织的“中国工农党、反产起义军”反革命集团17人被捕获。“首犯李泽江、李银江早在10月就公开与党对抗。上级布置征购任务,他们不但不积极发动群众运粮入仓,反而在群众中煽动说‘不解决口粮,还要运粮入仓’‘要粮只有组织起来到官渡去背’。他们消极怠工,既不开会,又不生产,还公开反对支部说:‘那有人出工,粮食都没得吃,出什么工’。”“这个反革命集团的其他成员,有的是由于严重的资本主义自发倾向,对党的粮食政策不满,这点和反革命集团的反动纲领中所提出的‘反对国家资本主义,推翻农村称粮制,田土恢复单干’,起了共鸣作用”。1960年8月15日,织金、普定县和六枝市交界地区,以代天荣、何昌雄为首组织所谓“忠勇人民起义军”,聚众暴乱,抢劫商店、粮库。暴乱波及4个公社。事件发生后,省、地、县组成4个工作组进入该地区,经过做群众工作和军事围剿,到9月21日,事态平息。(注11)

1960年5月,贵州省政法党组向省委提交《关于防止反革命暴乱事件意见的报告》,归纳说:“今年四个月来,全省共发生反革命预谋暴乱事件达22起”,另外还有两起,一起是4月14日晚发生在望谟县(位于贵州省南部)乐园公社,共有暴乱分子69名,“煽惑、欺骗和裹胁群众200余人。在暴乱中,打死了管理区干部三人,杀伤了一人,并在我围剿中打死民兵一人,抢劫了三个管理区供销社的物资和部分粮食。事件发生后,经过政治争取和军事围剿,该集团暴乱分子除一名自杀外,其余68名为我全部捕获”。另一起是4月21日发生在正安县旧城公社槐坪管理区,共有暴乱分子11名,其中为首分子两名,在暴乱中,夺取了我步枪六支、子弹两百发,砍死了支部书记和民兵队长各一人,砍伤了商店干部一人。事件发生后,暴乱分子在我追击下,即逃窜茶西山中,现除三名暴乱分子正被我继续围剿外,其余八名全部为我捕获。正安县的这一起,在县志中也有记载:1960年4月21日,“旧城公社永城管理区严碧明为首策动反革命武装暴乱。翌日,遵义军分区副司令员王巨胜率部前往,配合县人民武装部、公安干警及当地民兵约1500人围剿,平息暴乱,历时24天。”(注12)

四川,涪陵专区石柱县的记载则明确指明“暴乱”目标是“抢劫国家粮食物资”:1960年12月25日,“以陈树清为首裹胁百余人,在黄水农场六大队进行反革命暴乱,破坏电讯,吊打干部,抢劫国家粮食物资,立即被平息。翌年12月24日,在黄水坝公审枪决了陈树清。”(注13)雅安专区芦山县,《中国共产党四川历史大事记(1950-1978)》说:1960年7月5日,雅安地委向四川省委作出《关于平息芦山县宝盛公社反革命武装叛乱事件总结报告》,《报告》称:6月3日,芦山县宝盛公社中坝大队一小撮反坏分子突然进行武装叛乱,他们抢走枪支,杀害公社党委副书记、县商业局长,杀伤县公安局副局长、治安股长、地委农业检查团的干部等5人,并窜入森林,妄图长期对抗。地委立即组织人员本着以军事压力加政治瓦解相结合的方针,进行打击、瓦解,开展平叛工作。至6月27日,除首犯杨宗发正在追捕外,先后共抓获叛乱分子23名,击毙3名,自首2名,叛乱得以平息。(注14)该《报告》没有说明“反革命武装叛乱”的目的是什么,而在《芦山县志》里面,却有所透露:1960年春,“县内发生粮荒,水肿病流行”,6月3日,该县“宝盛公社中坝管理区,以杨宗发为‘皇帝’组成的‘中国人民救命军’叛乱。杀死公社党委副书记高华丰等2人,杀伤公安局副局长余洪刚等3人,抢走长短枪3支。在地、县委领导下,雅安军分区、专区公安处派出部队清剿,于12月5日将叛乱分子全部捕获归案。叛乱平息,首犯处决。”(注15)

福建,龙岩专区武平县,是福建省饥荒最严重的县,县志记载:1962年7月,“县公安局在城南破获‘反暴政行动委员会’反革命集团案,首犯被处决”。(注16)

广东,据1959年3月18日新华社内参,当月10日,韶关市郊马坝公社发生了有100多人参加的反革命暴乱事件,“暴徒在绑架林树清(马坝公社干部)之后,又窜到木坪村抢走民兵步枪20多支,在黄屋村又煽动群众抢去粮食17000多斤”。为首分子巫拌瑜是原沙溪小学教师。报道最后说:“关于这次暴乱的起因,现在还没有查清。”可能是和抢粮有关。

甘肃此类记载不少,最详细的是泾川、镇原县发生的“上肖叛乱”。

《泾川县志》记载:1960年12月20日,“镇原屯字公社发生‘救国起义为民五极军一师’反革命叛乱,波及县内荔堡、玉都公社。叛乱首要分子吴崇教(今红河乡吴家村人)率50余人自镇原进入荔堡街市,裹胁部分群众示威游行,砸坏公社电话总机,切断电话线,抢去步枪2枝、自行车7辆、电话机1部、人民币300余元,打伤干部2人。翌日窜回镇原。”(注17)该记载过于简略,无法了解具体情况。在《镇原县志》里面,该事件被称为“上肖叛乱”,对其描述较为详细,从中可以看出其实是抢粮。《镇原县志》记:

1960年12月20日,在镇原县屯字公社上肖大队(今上肖乡)、泾川县荔堡、玉都公社一带,发生了“救国起义为民五极军一师”反革命叛乱。

1960年9、10月间,以孙和忠(富农分子)、白浪亭(原国民党巡官)、曹世虎(原国民党乡队副,保外就医犯)、邢天星等为首,利用当时国民经济的暂时困难和工作中的一些缺点错误,造谣惑众说:“今年三月,天上出现五个星星,代表五个头子领导起义,共产党压制的是五类分子(当时指地主分子、富农分子、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和右派分子),现在五类分子要抬头”;欺骗群众说:“为了吃饱肚子,起来进行斗争,天时已经到了”。扬言要“推翻政府”。煽惑群众,扩充力量,发动暴乱。12月14日,纠集28人,抢劫上肖大队新庄生产队仓库粮食900多公斤。17日晚在上肖大队白草湾密会,封官委职。孙和忠为师长,白浪亭、王廷瑞为副师长,设师参谋、军械、军医、秘书主任和外交通讯等,下属六个团,团下编营、连等。并草拟反革命口号和传单,商定“起义”时间、地点。19日晚,妄图抢劫上肖大队北苟仓库粮食,以作军粮,未遂。20日下午4时许,孙和忠、白浪亭、曹世虎等纠集百余人,乘泾川县荔堡镇逢集之机,数人佯装打架斗殴,求公社调解,其他人以看热闹为名,拥进公社,砸坏电话机,砍断电线杆,打伤公社干部,抢去步枪四枝、自行车七辆、电话机一部,随即到该镇邮电所,打伤工作人员,毁坏电话总机,抢去300余元。向赶集群众散发反动传单,呼喊“谁要吃饱饭就跟上来”。20多分钟后,即向镇原县屯字公社逃窜,途经上肖大队雄武生产队时,打伤县工作组干部,抢去县、社三名干部所带之驳壳枪、步枪、小口径步枪,向上肖大队进发。此时,参加叛乱者和裹胁群众达200余人,包围了平凉公安处副处长所率领的干部、民兵十余人,双方交战数小时,击毙叛乱分子一人,缴枪一枝。在平凉地委平叛指挥部指挥下,21日拂晓,9021部队的一个连和地、县警察80余人及地、县工作组相继赶到出事地点,叛乱者纷纷潜逃,部队和警察分路追捕。23日晨,在屯字公社石崖金家捕获20人。当晚,在孟坝和庆阳县肖金捕获6人。27日夜至28日晨,在新集、屯字公社和庆阳县原城公社捕获孙和忠、邢天星等10人。在追捕中,匪首曹世虎被击毙。至此,受骗上当的群众已觉醒,纷纷返家。228人主动投案,叛首白浪亭亦主动投案。

在平息这次叛乱中,击毙2人,逮捕43人,缴获步枪4枝,手枪2枝,小口径步枪1枝,子弹39发,炸弹4枚,刺刀4把,马刀5把,斧头13把,电话机1部,印章3枚,自行车10辆,各种粮食3,976公斤,面粉51公斤,粮票6公斤,人民币7,608元,衣物69件。

经司法机关审理,依法判处首犯孙和忠、邢天星死刑,立即执行。判处四至二十年徒刑的33人,定为现行反革命分子的66人,定为案内成员的58人,划为知情人的276人。后于1973年10月,经地、县有关部门复查,维持原判82人,摘掉反革命分子帽子8人,平反纠正348人。(注18)

对于“上肖叛乱”,有研究者认为:甘肃省“对于一些地方农民闹粮或抢食粮站的案件处理是极其严酷的,一般被定为‘现行反革命’,有的还被处决,例如:甘肃泾川就曾对抢粮案件定为‘现行反革命’,首要者被判重刑。”(注19)

真实的历史,往往出人意料。有些人误以为当时农民已失去反抗能力,实际情况显然并非如此。更全面的历史图景,还有待档案解密和深入研究,本文揭开的只是冰山一角。

注释:

注1本文所用档案来自宋永毅主编:《中国大跃进-大饥荒数据库(1958-1962)》,美国哈佛大学费正清中国研究中心出版,2014(第二版)。该数据库中档案来自各省档案馆,据研究者获得的档案复印件录入;新华社内参(即新华通讯社《内部参考》),现藏美国图书馆,据原件录入。下文未注明出处者,均来自该数据库。

注2《三年困难时期的粮食工作——王民三日记摘录(1959-1961年)》,贵州省粮食局、省粮食经济学会编,2010年3月印,以下简称《王民三日记》,第122、123、125、129页。

注3同上,《王民三日记》第134页。

注4《安徽省志·公安志》,安徽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上册,第237、238页。

注5《张掖地区志》,甘肃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59页。

注6《武威市志》,兰州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7页。

注7《兰州文史资料选辑》第22辑《中国六十年代大饥荒考》,武文军主编,兰州市政协文史资料和学习委员会编,2002年印,第114页。

注8《山丹县志》,甘肃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页。

注9《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志》,贵州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40页。

注10《遵义市志》,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63页。

注11《贵州省志·大事记》,贵州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451页。

注12《正安县志》,贵州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6页。《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志》记载略有不同:1960年4月21日,“旧城公社永成管理区高家沟生产队严碧明为首策动反革命武装暴乱。翌日,遵义军分区副司令员王巨胜率部前来,配合县人武部、公安干警及当地民兵约1500人围剿,历时24日,暴乱平息。”(《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志》,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31页)

注13《石柱县志》,四川辞书出版社1994年版,第25页。

注14《中国共产党四川历史大事记(1950~1998)》,中共四川省委党史研究室编写,四川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06页。

注15《芦山县志》,方志出版社2000年版,第28、29页。

注16《武平县志》,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46页。

注17《泾川县志》,甘肃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40页。

注18《镇原县志》,内部资料,1987年印,第266-267页。

注19《兰州文史资料选辑》第20辑《甘肃六十年代大饥荒考证》,武文军主稿,兰州市政协文史资料和学习委员会编,2001出版,第15页。

责任编辑: 白梅  来源:炎黄春秋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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